中远海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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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天津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洋”)拟将其持有的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船务”)3%的股权转让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中远集团(含下属企业)进行的同类交易(含本次交易),其累计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均未达到50%以上,累计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亦未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天津远洋为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而中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远集团间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优化资源配臵,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未来业务发展目标以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预计将通过本次交易实现税前利润约21,282.02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5935.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远洋实业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洋”)拟将其持有的上海远洋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宾”)48.07%股权转让予上海远洋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上远实业”)。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中远集团(含下属企业)进行的同类交易(含本次交易),其累计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均未达到50%以上,累计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亦未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海远洋为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而上远实业为中远集团的全资下属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中远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中远集团间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尚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近两年上海远宾经营亏损,存在经营困难,公司预计将通过本次交易实现税前利润收益42,171.96万元人民币,从而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同时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2810.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交易应按照不逊于中远财务向中远集团其它成员公司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条款及条件,且不逊于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当时就同类金融服务自其它境内金融机构获得的条款及条件进行。
交易简介公司董事认为,中远太平洋与中远财务签署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协议双方实现资产的合理配臵和充分利用,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以促进中远太平洋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并降低中远太平洋重复投资及节省开支,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效益。此外本次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内容与以前由中国远洋和中远财务订立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基本类似,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变化,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综述
为了盘活资产获得资产增值,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交易,即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远洋”)将其持有的青岛远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资产管理”)81%股权转让给中远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集团”)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裕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航投资”)(以下简称“青岛资产管理交易”);
2、关于出售青岛远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的交易
于2013年8月29日,青岛远洋与裕航投资签订了《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裕航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远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青岛转股协议”),据此青岛远洋同意向裕航投资出售青岛资产管理81%的股权。
鉴于中远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青岛资产管理交易和天宏力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
青岛资产管理是一家于2005年7月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1号29层EH单元,注册资本为76,406.1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1号的阳光大厦自有房产的对外租赁及资产管理(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2013年7月,青岛远洋以人民币52,500万元现金向青岛资产管理增资。增资完成后,青岛资产管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906.1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6,406.17万元。
2.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依据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根据中通评报字[2013]15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56125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岛资产管理81%股权和天宏力公司81%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分别为205,657.58万元人民币和167,525.35万元人民币。上述评估结果均尚待国资委备案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假设青岛资产管理交易和天宏力交易的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0.57亿元和人民币16.75亿元(实际价格以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董事会预计,本次交易将会于2013年度为本公司贡献利润约人民币36.70亿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望改善本公司2013年的盈利表现,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本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565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转让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综述
为了盘活资产获得资产增值,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交易,即(1)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将其持有的上海天宏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力”)81%股权转让给香港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领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惠投资”)(第(2)项股权交易以下简称“天宏力交易”)(前述两项交易合称“本次交易”)。
二、关于出售上海天宏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的交易
于2013年8月29日,中远集运与领惠投资签订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领惠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宏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1%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天宏力转股协议”),据此中远集运同意向领惠投资出售天宏力81%的股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宏力是一家于2013年7月1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78号8楼,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天宏力原为中远集运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假设青岛资产管理交易和天宏力交易的对价分别为人民币20.57亿元和人民币16.75亿元(实际价格以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董事会预计,本次交易将会于2013年度为本公司贡献利润约人民币36.70亿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望改善本公司2013年的盈利表现,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本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675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船舶服务总协议》涉及的本公司关联方为中远集团。中远集团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远集团成立于1961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3,367,000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1、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2、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3、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4、国际船舶旅客运输(有效期至2016年02月11日)。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5日)。一般经营项目:接收国内外货主订舱、承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派业务企业的管理。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远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673,446,128.22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147,533,420,418.95元人民币。2012年度中远集团营业总收入为181,303,874,185.27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远集团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2.01%,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根据《船舶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互相提供以下船舶服务:
(1) 提供船舶润滑油;
(2) 提供船舶燃油;
(3) 提供船舶物料及物料修理服务;
(4) 船舶安全管理服务;
(5) 提供船舶油漆和保养油漆;
(6) 提供船舶修理服务;等等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6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中远财务是一家于1994年2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其中: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中国远洋及其下属公司除外)出资人民币1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8.75%,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持有中远财务31.25%股权。中远财务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远财务资产总额208.50亿元,净资产21.64亿元,营业总收入9.66亿元,净利润2.31亿元。中远财务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6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综合服务总协议》
根据《综合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以下综合后勤服务:(1) 提供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软件系统的维护;(2) 提供劳动用品、劳防用品;
(3)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4) 办公设备修理、维护物业、后勤管理等服务;
(5) 物业出租管理服务;
(6) 印刷服务、复印机维修保养、纸张供应服务;
(7) 协助处理有关区域内的海事赔偿案件;
(8) 少量杂货运输;
(9) 医疗服务;
(10) 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11) 提供培训服务;和
(12)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综合服务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支出人民币1.5亿元,收入人民币0.5亿元;2015年支出人民币1.6亿元,收入人民币0.5亿元;2016年支出人民币1.6亿元,收入人民币0.6亿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航运代理总协议》
根据《航运代理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将互相提供以下服务:
(1) 代办安排船舶维修;
(2) 代办船务货运;
(3) 代收取船务运费;
(4) 代办船舶代理业务;
(5) 代办集装箱管理业务;
(6) 船舶代理业务;和
(7)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的航运代理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支出人民币5亿元,收入人民币0.1亿元;2015年支出人民币5亿元,收入人民币0.1亿元;2016年支出人民币5亿元,收入人民币0.1亿元。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集装箱服务总协议》
根据《集装箱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将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提供以下服务:
(1) 集装箱堆存服务;
(2) 集装箱修理服务;
(3) 集装箱拖运服务;
(4) 集装箱及相关大件货物运输;
(5) 相关货物仓储;
(6) 出租底盘车;和
(7) 其他相关集装箱配套服务。
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中,每年集装箱服务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均为人民币2.6亿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码头服务总协议》
根据《码头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将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提供码头集装箱、散杂货装卸、集装箱海上过泊服务和其他相关码头配套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中,每年码头服务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均为人民币12.5亿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船员租赁总协议》
根据《船员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船员租赁、管理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船员租赁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 2014年收入人民币4亿元,支出人民币1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4.5亿元,支出人民币1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5亿元,支出人民币1亿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物业租赁总协议》
根据《物业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租赁物业。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物业租赁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3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4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5亿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船舶租赁总协议》
根据《船舶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代表的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中远散运美洲有限公司、中远欧洲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中波轮船股份公司、中坦联合海运公司和上海远洋实业总公司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及光船租赁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船舶租赁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收入人民币6.6.亿元,支出人民币7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7.7亿元,支出人民币7.7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8.8亿元,支出人民币8.2亿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3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船舶租赁总协议》
根据《船舶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代表的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中远散运美洲有限公司、中远欧洲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中波轮船股份公司、中坦联合海运公司和上海远洋实业总公司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及光船租赁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船舶租赁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收入人民币6.6.亿元,支出人民币7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7.7亿元,支出人民币7.7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8.8亿元,支出人民币8.2亿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货运服务总协议》
根据《货运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货运、订舱、物流及其他相关服务,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提供揽货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货物服务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3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4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0.2亿元,支出人民币2.5亿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委托管理服务总协议》
根据《委托管理服务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向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提供以下服务:
(1) 战略管理;
(2) 重要人事管理;
(3) 财务管理;
(4) 投融资管理;
(5) 资产资本管理;
(6) 监督及总体协调;和
(7) 其他事务管理。
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中,每年委托管理服务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均为人民币0.5亿元。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船舶租赁总协议》
根据《船舶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代表的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中远散运美洲有限公司、中远欧洲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中波轮船股份公司、中坦联合海运公司和上海远洋实业总公司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及光船租赁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船舶租赁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分别为:2014年收入人民币6.6.亿元,支出人民币7亿元;2015年收入人民币7.7亿元,支出人民币7.7亿元;2016年收入人民币8.8亿元,支出人民币8.2亿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商标许可费用确定为每年人民币1元的价格
交易简介2014-2016年均为人民币1元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1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30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消费服务总协议》
根据《消费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之间将相互提供酒店、机票、会议服务、业务招待餐、职工午餐等日常消费服务。预计本公司未来三年每年消费服务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均为:收入人民币500万元,支出人民币300万元。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综上,中远太平洋所持有并拟转让的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的估值共计1,219,788,621美元,约折合7,540,489,299元人民币。有关估值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本公告附件。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与LongHonour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LongHonour”)、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香港集团”)于2013年5月20日签订了《关于出售及购买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太平洋同意向LongHonour出售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助中远太平洋实现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码头营运商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营运商的长远发展目标,并使其能够集中资源发展码头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本次交易预期将为中远太平洋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由于本公司目前持有中远太平洋约43.2%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在2013年预期也将为本公司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除非控股股东权益前)。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预期将能改善本公司2013年的盈利表现,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19790000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综上,中远太平洋所持有并拟转让的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的估值共计1,219,788,621美元,约折合7,540,489,299元人民币。有关估值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本公告附件。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与LongHonour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LongHonour”)、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香港集团”)于2013年5月20日签订了《关于出售及购买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太平洋同意向LongHonour出售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助中远太平洋实现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码头营运商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营运商的长远发展目标,并使其能够集中资源发展码头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本次交易预期将为中远太平洋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由于本公司目前持有中远太平洋约43.2%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在2013年预期也将为本公司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除非控股股东权益前)。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预期将能改善本公司2013年的盈利表现,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19790000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Long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
定价依据综上,中远太平洋所持有并拟转让的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的估值共计1,219,788,621美元,约折合7,540,489,299元人民币。有关估值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本公告附件。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与LongHonour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LongHonour”)、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香港集团”)于2013年5月20日签订了《关于出售及购买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太平洋同意向LongHonour出售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装箱工业”)全部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东贷款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助中远太平洋实现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码头营运商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营运商的长远发展目标,并使其能够集中资源发展码头和集装箱租赁及相关业务。本次交易预期将为中远太平洋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由于本公司目前持有中远太平洋约43.2%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在2013年预期也将为本公司带来约29.07亿元人民币的未经审计税前收益(除非控股股东权益前)。基于上述因素,本次交易预期将能改善本公司2013年的盈利表现,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19790000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中远集团经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因素后公平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673,870.42万元人民币。
交易简介本公司与中远集团于2013年3月27日签订了《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关于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中远集团出售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中远物流100%的股权。该等标的股权上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中远物流是一家于1986年4月2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20号,注册资本为3,183,029,850.75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1日);危险货物运输(7类);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4)(有效期至2014年11月9日)。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运作物流业务;运输方案设计、物流软件开发。中远物流原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远集团将持有中远物流100%的股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除前述已披露的外,根据本公司与中远集团于2013年3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1、本次交易交割的主要先决条件:
(1) 本次交易作为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事项已依据中国法律取得了中远集团的批准并完成了相关备案手续;
(2) 协议双方已分别完成了相关内部权力机关的审议批准程序;
(3) 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获得有效签署;
(4) 自评估基准日起,中远物流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及
(5) 未出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违约情形,且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作之声明、陈述和保证持续有效。
2、本次交易的付款安排:
股权转让价款由中远集团在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放弃)后10日内全部以人民币现金为对价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
3、权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含当日)期间内中远物流所产生的任何可分配利润(及其他权益)或亏损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该期间内中远物流所产生的任何可分配利润(及其他权益)或亏损的具体金额应经专项审计确定。
4、本次交易的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双方适格内部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后生效。
5、本次交易的终止与完成:
本公司与中远集团应共同尽力确保先决条件在2013年6月30日或之前全部完成。如果先决条件不能在2013年6月30日或之前满足,且双方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就先决条件的全部或部分豁免、延长成交限期或终止股权转让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则股权转让协议及本次交易将届时终止。
中远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本次交易的完成日。本公司与中远集团将促使中远物流在股权转让价款付清后30日内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6、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发生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守约一方应自发现该违约事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改正通知,如违约一方接到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仍不予以改正的,则守约一方有权要求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及/或要求违约一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7387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2)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9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2)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3062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定价依据(1)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2)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25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由中远太平洋中国与中远集团通过公平协商后,并最终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太平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中国”)与中远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太平洋中国同意自中远集团处收购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码头”)39.04%的股权。鉴于本次交易双方中远太平洋中国和中远集团分别为本公司的所属公司和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中远集团进行过3笔类别相关的交易,交易累计金额为2,608,241.65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0.005%。
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全世界第五大集装箱码头经营商,中远太平洋致力于加速发展其码头业务并建设一个更强更大的码头平台,以使其码头业务成为中远太平洋的核心盈利项目。本次交易事宜将完善中远太平洋现有的码头投资业务,由于太仓码头控制和经营的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是一个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深水港,坐落在中国东部江苏省苏州市,并且容易到达上海。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拥有2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和2个散杂货泊位,总长度930米,港口用地宽度1,000米。预计港口的集装箱及散杂货货物的每年吞吐量分别是550,000标准箱和4,000,000吨。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远太平洋将拥有太仓码头39.04%的股权,并能够分享太仓码头的利润和损失。综上,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将为中远太平洋提供额外的收入来源,将提高中远太平洋的盈利能力和价值,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1)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2)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10年10月签署了《货运服务总协议》,其中的支出项目中约定2011-2013年度上限均为1.3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将《货运服务总协议》的支出类交易2012年和2013年年度上限分别调增至2.2亿元人民币和2.5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认为,调整《货运服务总协议》支出类年度上限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远洋所属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签署了《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确定了将未来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认为,续签《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的定价原则为
航运及码头总协议项下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同时(i)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付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视情况而定)的服务费须按不逊于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就相关服务向其它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及(ii)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应付的服务费须按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所获得不逊于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就相关服务向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各方将中远码头及PCT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应收中远集团款项的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160,999,000元人民币、227,999,000元人民币和299,999,000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69174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码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以下简称“PCT”,为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与马士基1就中远码头及其成员公司及PCT向马士基提供航运相关服务而签署的《APM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各方于2012年10月30日续签该项协议,并把2013-2015年度上限确定为人民币905,651,000元、1,318,430,000元和1,875,845,000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9993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码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以下简称“PCT”,为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与马士基1就中远码头及其成员公司及PCT向马士基提供航运相关服务而签署的《APM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各方于2012年10月30日续签该项协议,并把2013-2015年度上限确定为人民币905,651,000元、1,318,430,000元和1,875,845,000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9993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马士基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码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以下简称“PCT”,为中远太平洋的全资子公司)与马士基1就中远码头及其成员公司及PCT向马士基提供航运相关服务而签署的《APM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各方于2012年10月30日续签该项协议,并把2013-2015年度上限确定为人民币905,651,000元、1,318,430,000元和1,875,845,000元。

马士基(泛指由Maersk Line、Safmarine、MCC或A.P. Moller-Maersk A/S控股的关联公司)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9993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码头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的下属公司佛罗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资本”)于2012年10月30日签署了《融资租赁总协议》,约定佛罗伦资本及其成员公司将向中远码头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建议将《融资租赁总协议》中2013-2015年中远码头应付佛罗伦资本融资租赁服务费用的年度上限分别设定为200,000,000美元、250,000,000美元和300,000,000美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50000000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佛罗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码头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太平洋的下属公司佛罗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资本”)于2012年10月30日签署了《融资租赁总协议》,约定佛罗伦资本及其成员公司将向中远码头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建议将《融资租赁总协议》中2013-2015年中远码头应付佛罗伦资本融资租赁服务费用的年度上限分别设定为200,000,000美元、250,000,000美元和300,000,000美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50000000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远洋所属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签署了《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确定了将未来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认为,续签《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的定价原则为
航运及码头总协议项下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同时(i)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付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视情况而定)的服务费须按不逊于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就相关服务向其它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及(ii)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应付的服务费须按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所获得不逊于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就相关服务向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各方将中远码头及PCT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应收中远集团款项的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160,999,000元人民币、227,999,000元人民币和299,999,000元人民币,将中远码头应付中远集团款项的三年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69,200,000元人民币、104,520,000元人民币和140,028,000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27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远洋所属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签署了《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确定了将未来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认为,续签《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的定价原则为
航运及码头总协议项下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同时(i)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付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视情况而定)的服务费须按不逊于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就相关服务向其它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及(ii)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应付的服务费须按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所获得不逊于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就相关服务向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各方将中远码头及PCT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应收中远集团款项的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160,999,000元人民币、227,999,000元人民币和299,999,000元人民币,将中远码头应付中远集团款项的三年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69,200,000元人民币、104,520,000元人民币和140,028,000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27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远洋所属公司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中远码头控股有限公司和Piraeus Container Terminal S.A. 签署了《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确定了将未来三年(即2013年至2015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认为,续签《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给公司及其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中远航运服务及码头服务总协议》的定价原则为
航运及码头总协议项下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同时(i)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付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视情况而定)的服务费须按不逊于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或PCT就相关服务向其它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及(ii)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应付的服务费须按中远码头相关成员公司所获得不逊于中远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就相关服务向独立第三方客户收取的收费率计算。

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各方将中远码头及PCT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应收中远集团款项的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160,999,000元人民币、227,999,000元人民币和299,999,000元人民币,将中远码头应付中远集团款项的三年年度上限分别确定为69,200,000元人民币、104,520,000元人民币和140,028,000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27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中国远洋及其所属公司本次向中远财务增资,是根据各出资人的原出资比例通过资本公积、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以及部分现金两种方式认缴。本次增资的定价主要参考了中远财务于201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中国远洋及其所属公司累计增资3.06亿元人民币,仍占增资后中远财务注册资本的38.25%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中远财务为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并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支持成员单位的发展,拟申请将其注册资本由8 亿元人民币(含2,000 万美元)增至16 亿元人民币(含2,000 万美元), 中国远洋所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散运”)、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代”)、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公司”)、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远洋”)等五家公司拟参与对中远财务进行的增资。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远财务本次增资的必要性如下:增资扩股是满足中远财务扩大投资规模的需要,有利于提升中远财务的核心竞争力并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更好地支持成员单位的业务发展。
中远财务本次增资定价公允,中国远洋实际持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中远财务扩大对成员单位融资规模的同时能够为中国远洋的业务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财务”)于2007年9月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即将于2010年年底到期。本公司拟与中远财务续签上述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确定未来三年(即2011年至2013年)的上限金额:本公司(不包括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于中远财务的最高每日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2011 年度18,000,000 千元人民币、2012 年度18,000,000 千元人民币、2013 年度18,000,000 千元人民币;中远财务向本公司(不包括中远太平洋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贷款的最高每日未偿还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2011 年度8,000,000 千元人民币、2012 年度8,000,000 千元人民币、2013 年度8,000,000 千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于2007 年9月签署的《船舶服务总协议》即将于2010 年年底到期。本公司拟与中远集团续签上述船舶服务总协议,将协议中原由中远集团向本公司单向提供船舶及相关服务的内容修改为中远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互相提供,并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中远集团向本公司提供船舶服务2011 年度19,500,000 千元人民币、2012 年度21,500,000 千元人民币、2013 年度25,500,000 千元人民币;本公司向中远集团提供船舶服务2011 年度50,000 千元人民币、2012 年度60,000 千元人民币、2013 年度67,000 千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商标许可总协议》将商标许可费用确定为每年人民币1元的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中远集团续签《商标服务总协议》、《海外代理总协议》、《综
合服务总协议》和《船员租赁总协议》,并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COSCO Maritime(UK)Limited
定价依据按照原合同协议金额确定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拟与中远集团全资下属公司COSCO Maritime (UK) Limited 续签七份光船租船协议并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中远集团(代表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中远散运美洲有限公司、中远欧洲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四家海外公司”)和厦门远洋运输公司、中波轮船股份公司和中坦联合海运公司)分别续签《船舶期租总协议》和《程租(含航次期租)总协议》,并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中远集团签署《物业租赁总协议》以覆盖原有的《房屋出租总协议》和《房屋租入总协议》,并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29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若无上述指导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原由中远集运和中远集团签署的《集装箱服务总协议》、《揽货服务总协议》和《码头服务总协议》,以及原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与中远集团签署的《船舶代理服务总协议》和《货运服务总协议》的签署主体均调整为本公司和中远集团,确定未来三年的上限金额,并拟将《货运服务总协议》中原由中远集团向中远物流单向提供货运服务的内容修改为中远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或联系人、中远财务以及COSCO Maritime (UK)Limited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有助于本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8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上海远洋整体价值评估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远洋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并本着增强本公司集装箱船队的综合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本公司拟由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运按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有委”)备案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收购中远集团持有的上海远洋100%股权。中远集团和中远集运已于2009 年8 月27 日在北京就本次交易签订了《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即根据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上海远洋整体价值评估结果确定,即27,867.15 万元人民币。

五、 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市场迅速发展,船舶新增运力不断增长,对远洋船员特别是高素质远洋船员的需求激增;而上海远洋作为中远集团下属担负船员及船舶管理业务职能的载体,通过与中远集运签订《船舶委托管理协议》和《船员租赁协议》, 以先进的船舶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船舶管理服务;以高素质的船员队伍提供船员租赁服务。中远集运收购上海远洋后,可以使中国远洋和中远集运的业务链更趋完整。同时,上海远洋在相关领域的运营经验丰富,可以为中国远洋的集装箱船队提供更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安全运营保障,并提高中远
集运乃至中国远洋的综合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786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6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所属公司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公司(香港航
运)所属公司原订造的9 艘57000 吨散货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原订造的2 艘57000 吨散货船订单处理方案。即:
??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继续执行1 艘船舶原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其替代香港航运继续执行2 艘船舶原建造合同,与建造方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远船务,系本公司关联人),签署宽限交船期调整协议;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6 艘船舶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
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2 艘船舶建造合同,分别与中远船务另行签署合
同解除协议。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6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青岛远洋运输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所属公司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公司(香港航
运)所属公司原订造的9 艘57000 吨散货船、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原订造的2 艘57000 吨散货船订单处理方案。即:
??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继续执行1 艘船舶原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公司就其替代香港航运继续执行2 艘船舶原建造合同,与建造方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远船务,系本公司关联人),签署宽限交船期调整协议;
香港航运所属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6 艘船舶建造合同、青岛远洋所属
公司就取消与中远船务2 艘船舶建造合同,分别与中远船务另行签署合
同解除协议。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3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 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合同双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 日的《船舶期租总协议》。《船舶期租总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10 年12月31 日止。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
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付款上限为2.21 亿元人民币,收款上限为0.79 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商业目的,并将减少经营风险。由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干散货航运业务一直发展良好,因而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同类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所分别订立的租约,不但能够保证本公司的收益,同时可以加强本集团在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3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 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合同双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 日的《船舶期租总协议》。《船舶期租总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10 年12月31 日止。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
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付款上限为2.21 亿元人民币,收款上限为0.79 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商业目的,并将减少经营风险。由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干散货航运业务一直发展良好,因而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同类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所分别订立的租约,不但能够保证本公司的收益,同时可以加强本集团在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3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 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合同双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 日的《船舶期租总协议》。《船舶期租总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10 年12月31 日止。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
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付款上限为2.21 亿元人民币,收款上限为0.79 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商业目的,并将减少经营风险。由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干散货航运业务一直发展良好,因而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同类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所分别订立的租约,不但能够保证本公司的收益,同时可以加强本集团在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3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 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合同双方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 日的《船舶期租总协议》。《船舶期租总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10 年12月31 日止。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
超过3.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付款上限为2.21 亿元人民币,收款上限为0.79 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的商业目的,并将减少经营风险。由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干散货航运业务一直发展良好,因而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同类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与中远(新加坡)有限公司所分别订立的租约,不但能够保证本公司的收益,同时可以加强本集团在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澳洲)租船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分别签订了有效期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和《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三项关联交易协议于2008 年协议期内的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如下:
交易最高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协议 2008 年
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400,000,000
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1,200,000,000
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840,000,000
中远集团为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主要股东,中远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签署的上述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本次总协议关联交易发生,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关联总金额仍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澳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澳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 元。
2、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欧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欧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 元。
3、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美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美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0 元。
上述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协议期内定期租赁船舶租金最高金额。具体船舶期租合同的价格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期租船舶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上述三份定期租船总协议合同签署日期为2008 年6 月20 日。总协议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参考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大小相若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及业务的预期增长后订立。
2、总协议项下具体期租合同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本公司双方或与其附属公司之间应就期租船舶及其它相关服务事宜达成更为具体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具体期租合同”)。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的义务范围、双方的协调联系、费用及分担方法、支付要求、文件资料的使用、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等内容。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被视为对合同各方有约束力之协议,该等期租合同将适用英国法律。
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体期租船舶并提供其它相关服务的价格均将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持续关连交易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及商业目标,并有利于拓展散货海外业务。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干散货航运业务过往一直迅速发展,由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所分别订立的定期租约,不但保证本集团的收益,而且亦加强本集团于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欧洲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分别签订了有效期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和《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三项关联交易协议于2008 年协议期内的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如下:
交易最高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协议 2008 年
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400,000,000
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1,200,000,000
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840,000,000
中远集团为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主要股东,中远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签署的上述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本次总协议关联交易发生,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关联总金额仍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澳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澳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 元。
2、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欧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欧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 元。
3、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美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美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0 元。
上述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协议期内定期租赁船舶租金最高金额。具体船舶期租合同的价格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期租船舶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上述三份定期租船总协议合同签署日期为2008 年6 月20 日。总协议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参考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大小相若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及业务的预期增长后订立。
2、总协议项下具体期租合同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本公司双方或与其附属公司之间应就期租船舶及其它相关服务事宜达成更为具体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具体期租合同”)。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的义务范围、双方的协调联系、费用及分担方法、支付要求、文件资料的使用、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等内容。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被视为对合同各方有约束力之协议,该等期租合同将适用英国法律。
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体期租船舶并提供其它相关服务的价格均将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持续关连交易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及商业目标,并有利于拓展散货海外业务。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干散货航运业务过往一直迅速发展,由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所分别订立的定期租约,不但保证本集团的收益,而且亦加强本集团于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2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21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散运美洲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分别签订了有效期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和《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三项关联交易协议于2008 年协议期内的交易最高交易金额如下:
交易最高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协议 2008 年
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400,000,000
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1,200,000,000
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840,000,000
中远集团为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主要股东,中远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签署的上述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本次总协议关联交易发生,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标的关联总金额仍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中散澳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澳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澳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 元。
2、中散欧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欧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欧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00 元。
3、中散美洲《船舶期租总协议》
根据中散美洲定期租船总协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船东向中散美洲提供定期租船。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总协议签署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2008 年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进行交易的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840,000,000 元。
上述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协议期内定期租赁船舶租金最高金额。具体船舶期租合同的价格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期租船舶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上述三份定期租船总协议合同签署日期为2008 年6 月20 日。总协议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参考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大小相若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及业务的预期增长后订立。
2、总协议项下具体期租合同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本公司双方或与其附属公司之间应就期租船舶及其它相关服务事宜达成更为具体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具体期租合同”)。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包括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的义务范围、双方的协调联系、费用及分担方法、支付要求、文件资料的使用、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等内容。该等具体期租合同应被视为对合同各方有约束力之协议,该等期租合同将适用英国法律。
3、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向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和中散美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体期租船舶并提供其它相关服务的价格均将按照当时国际干散货市场同等船型和运力的成交情况经当事双方确定。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持续关连交易符合本集团的业务及商业目标,并有利于拓展散货海外业务。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的干散货航运业务过往一直迅速发展,由本公司与中散澳洲、中散欧洲及中散美洲根据本公司与不同独立订约方就同类船舶订立的其它定期租约的相同商业条款所分别订立的定期租约,不但保证本集团的收益,而且亦加强本集团于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中的协同效应。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4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9-04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本公司拟向中远集团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收购中远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干散货运输公司资产("本次收购"),待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的资产边界发生变化,本公司及其现时或将来的子公司与中远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部分关联交易的最高限额,已不能满足本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实际需求。
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与中远集团或中远集团下属公司之间过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均将于2007年底或2008年初期满。
因此,本公司根据2006年度及2007年度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以及本公司未来的模拟需求等因素,重新修订并签订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的新七项关联交易协议并厘定其交易限额。该七项关联交易协议及其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三年的交易限额如下:
交易限额(人民币万元)
协议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商标使用费为人民币1 元/年
《综合服务总协议》 10,000 10,000 10,000
《海外代理总协议》 5,0000 5,0000 5,0000
总额 1,350,000 1,500,000 1,700,000
《船舶服
其中燃油 1,180,000 1,320,000 1,500,000
务总协议》
其他 170,000 180,000 200,000
《船舶管理总协议》 9,500 9,500 9,500
《船员租赁总协议》 100,000 100,000 100,000
《房屋出租总协议》 150 150 150
鉴于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的51.0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本公司与中远集团签署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将构成本公司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自本次收购交割之日起,中远集团将以非独占、非排他的普通许可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核定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上使用许可商标。商标使用费为人民币1元/年。有效期限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 《综合服务总协议》
根据《综合服务总协议》,本公司与中远集团及其各自下属公司相互提供以下综合后勤服务:
(1) 业务招待餐、会议服务;
(2) 劳动用品、劳保用品、职工午餐;
(3)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4) 物业管理服务;
(5) 印刷服务、复印机维修保养、纸张供应服务;
(6) 协助处理有关区域内的海事赔偿案件;
(7) 少量杂货运输;
(8) 提供培训服务;
(9)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3、 《海外代理总协议》
根据《海外代理总协议》,中远集团与本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公司相互提供运输代理服务,包括:代办安排船舶维修、代办船务货运、代收取船务运费、代办船舶代理业务、代办集装箱管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
4、 《船舶服务总协议》
根据《船舶服务总协议》,中远集团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以下船舶服务:
(1) 提供船舶润滑油服务;
(2) 提供船舶燃油;
(3) 提供船舶物料及物料修理服务;
(4) 船舶安全管理服务;
(5) 提供船舶油漆和保养油漆;
(6) 提供船舶修理服务;
(7) 提供船舶备件;
(8) 提供通信导航设备的预订购、修理及安装调试;
(9) 供应和修理救生设备;
(10) 提供船舶监造技术服务;
(11) 其他相关船舶服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三十五亿元、一百五十亿元和一百七十亿元。
5、 《船舶管理总协议》
根据《船舶管理总协议》,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公司之间将按照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等要求,互相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保安管理服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九千五百万元。
6、 《船员租赁总协议》
根据《船员租赁总协议》,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公司将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互相提供,或促使其下属公司或其联系人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协议对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船员管理、培训和租赁及其它相关服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
7、 《房屋出租总协议》
根据《房屋出租总协议》,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将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中远集团下属公司使用。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08年、2009年、2010年按照该协议进行交易的交易金额均为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商标许可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远集团在中国境内及境外有关国家或地区注册了一系列商标,并作为该等商标之合法所有人,中远集团许可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在商标注册地将商标用于已被相关商标主管部门核定使用之产品或服务。中远集团同意授予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每年人民币1元的价格使用该等商标之权利。
中远集团授予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商标之许可为非独占、非排他之普通许可。中远集团于本公司使用商标期间仍享有对该等商标之商标专用权。非经中远集团书面许可,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第三人使用该等商标。
2、 《综合服务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及各自的下属公司和联系人同意在协议生效期间,向对方及其下属公司,或促使己方的下属公司或联系人向对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相关后勤服务。后勤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提供业务招待餐、会议服务;提供劳动用品、劳保用品、职工午餐;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复印机维修保养、纸张供应服务;协助处理有关区域内的海事赔偿案件;少量杂货运输;提供培训服务和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就本协议本公司与中远集团相互提供后勤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1) 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或行业协会推荐价格确定。
(2) 若无上述指导价格或推荐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指独立第三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地区提供相若种类的服务时所收取的价格)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
(3) 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由协议双方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指按一般商业条款及市场价格确定,并由协议双方共同确定的公平、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 《海外代理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双方同意利用其在海外航运代理方面的业务优势互相提供,或促使其下属公司或其联系人分别向对方或其下属公司提供海外航运代理及其它相关服务,双方及其下属公司和联系人分别向对方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海外航运代理服务包括:代办安排船舶维修;代办船务货运;代收取船务运费;代办船舶代理业务;代办集装箱管理业务和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本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上述《综合服务总协议》中的定价政策相同。
4、 《船舶服务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远集团同意利用其在船舶服务方面的业务优势,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本公司提供,或促使其下属公司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船舶及其它相关服务。中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的船舶服务包括:提供船舶润滑油服务;提供船舶燃油;提供船舶物料及物料修理服务;船舶安全管理服务;提供船舶油漆和保养油漆;提供船舶修理服务;提供船舶备件;提供通信导航设备的预订购、修理及安装调试;供应和修理救生设备;提供船舶监造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船舶服务。
本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上述《综合服务总协议》中的定价政策相同。
5、 《船舶管理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约定,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公司按照ISM规则、ISPS规则的规定,于本协议生效期间,按照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以及对方提出的合法、合理、可行的要求,互相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双方将以不逊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保安及其它相关服务条件,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委托方提供船舶安全、保安和防污染管理及其它相关服务的条件向对方提供上述。
本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上述《综合服务总协议》中的定价政策相同。
6、 《房屋出租总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中远集团下属公司出租房屋,房屋的租金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予调整。一年后如需调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另行以书面补充协议规定。租金增幅不得高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当年公布的房屋租金指数。租赁期内有关水、电、气、房屋修缮等费用以及相关物业、供暖费用由中远集团下属公司自行负担。
本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上述《综合服务总协议》中的定价政策相同。
7、 《船员租赁总协议》
中远集团和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据《船员租赁总协议》互相提供船员管理、培训和租赁及其它相关服务。
本协议的定价政策和上述《综合服务总协议》中的定价政策相同。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公司拟收购中远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干散货运输公司资产,待收购完成后扩大后的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发生变化。部分关联交易的最高限额,已不能满足本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实际需求,需要相应调整。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与中远集团或中远集团下属公司以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过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均将于2007年底或2008年初期满。上述新增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是公司在一般和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且对全体股东属于公平合理。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9-04
甲公司中远海控
乙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6月9日,与中远财务订立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中远财务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并于H股招股书中披露;2006年9月28日,双方重新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并重新调整了关联交易限额,并于A股招股书中披露。鉴于本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收购中远集团下属干散货运输公司资产("本项目"),待本项目完成后,预计目前的交易限额不能满足经营业务的要求。
有鉴于此,本公司与中远财务于2007年9月3日重新签署了《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远财务将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中远财务将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 存款服务;(2) 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 结算服务;(4)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 本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3、 中远财务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远财务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中远财务吸收其他中远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4、 中远财务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本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远财务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中远财务向其他中远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5、 《金融财务协议》应于相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本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中远财务向中国远洋提供的贷款及存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利率;
2、 中远财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的监管,并按照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3、 中远财务作为中远集团内部的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银行及金融机构,中远财务对中国远洋的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认识,一般能与本集团的成员公司有较佳及有效率的沟通,可向中国远洋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
4、 就处理交易及提供结算服务而言,与向中国远洋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中国银行相比中远财务更有效率,因为结算中国远洋成员公司于中远财务开设的账户间的款项可更省时;
5、 中国远洋可以通过向中远财务委托董事,进而影响中远财务的投资策略、信贷控制及风险管理政策。该等措施将有效监控中国远洋使用中远财务提供财务服务(尤其是有关中国远洋的存款)涉及的财务风险。
6、 由中远财务提供财务服务,本公司可与其他商业银行争取更佳条款。
7、 中国远洋将部分现金存入中远财务将可减少存款集中投放商业银行,预期可减低中国远洋的整体财务风险。
8、 中远财务作为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享受国内商业银行同业存款利率优惠。中国远洋下属公司作为中远财务的股东,可以从中远财务的利润中获益。
9、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中远财务的客户限于中远集团内部,因此,本公司在中远财务面临的风险较在其他金融机构中面临的风险更低。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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