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16 |
标题 | 天津滨海中远收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发改价检处[2018]8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文件批号 | 津发改价检处[2018]84号 |
批复原因 | 天津滨海中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并对天津滨海中远处以3,038,169.88元罚款。 |
处理人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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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7-19 |
标题 | 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841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4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7年07月2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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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5 |
标题 | 中国远洋《关于对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2038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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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3 |
标题 | 中国远洋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2038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现有如下问题请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标的资产行业状况及相关风险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具体安排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5年12月2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对草案做相应补充,书面回复我部并进行披露。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本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将尽快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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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11-08 |
标题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执行董事徐敏杰涉嫌违法。 |
批复内容 | 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通知,公司执行董事徐敏杰正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该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
处理人 | 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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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应加强内审部门的独立地位,增加力量,进一步发挥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的监控作用,服务公司的发展。
2、公司应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制度,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并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公司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大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应尽快完成在首次公开发行中承诺的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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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个阶段,中国远洋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视了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为提高中国远洋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和透明性,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性,提升股东价值和认同感,补充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制度。本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并为公司今后顺利发展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航运公司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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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天津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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