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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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24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定价依据人民币2,580,000作为设计费用、人民币49,935,915元作为建筑安装费用、人民币7,000,000元作为公用设备的费用、人民币10,383,466元作为非标准设备的费用以及人民币3,137,721元作为其他费用。该协议项下的代价为机械工业研究院在该项目公开招标中提出的投标价。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与机械工业研究院就该项目订立该协议,总代价为人民币73,037,102元(相当于约港币93,487,491元)。
机械工业研究院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机械工业研究院为国机集团的联系人,因而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适用百分比率多于0.1%但少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协议仅须遵守有关申报及公吿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3037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07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标的股权的挂牌价为人民币1056.39万元。该价格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1056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与挂牌价均为人民币1056.39万元。
交易简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一拖(洛阳)中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公司”)73%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同时,作为取得标的股权的条件之一,受让方承诺摘牌后按照资产评估值购买中成公司目前租用公司的部分实物资产(以下称“标的资产”)。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拖”)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公司与中国一拖于2014年5月5日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及《资产转让合同》(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中国一拖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国一拖签署了《关于工艺材料研究所、计量检测中心转让协议》以及《房屋租赁协议》、《土地租赁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工艺技术服务协议》、《计量检测服务协议》。
公司转让所持有中成公司73%的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提高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率。
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成公司股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中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未对中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中成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56.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2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1037号、中联评报字[2013]第103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资产评估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3686.59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增强基础工艺材料研发水平,提高生产辅助配套能力,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一拖所属工艺材料研究所及计量检测中心部分资产、债务及相关业务。
2014年1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一拖签署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工艺材料研究所、计量检测中心的转让协议》。
(二)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通过收购工艺材料研究所和计量检测中心资产、业务,可进一步增强公司工艺材料的研发能力,有助于提升产品材料品质水平,及与公司主机产品研发协同,有效提高本公司整体产品质量水平;可提高生产辅助配套能力,提高产品精度,增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公司产品整体竞争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因中国一拖所属的工艺材料研究所及计量检测中心为中国一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此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将工艺材料研究所及计量检测中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686.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施新型轮式拖拉机核心能力提升项目,拟新建新型大轮拖机械加工生产线,特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招投标及相关评审程序后,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向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械工业研究院”)为新型轮式拖拉机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由于机械工业研究院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故公司与机械工业研究院签订总承包合同将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12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柴油机公司基准日为2012年8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计算基础,增资金额中194.489万美元计入柴油机公司注册资本,3,449.7561万美元计入资本公积。
交易简介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拖股份”)拟用募投项目之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已建资产及持有的一拖(洛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机械公司”)42%股权,向控股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油机公司”)单方增资。柴油机公司股东之一洛阳云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昊公司”)在上述增资完成前持有柴油机公司股权16.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目前,公司动力机械业务由一拖股份(大功率农用柴油机)、柴油机公司、动力机械公司等内部多个单位经营。柴油机公司是公司动力机械业务板块的核心企业,在技术、产品、管理等方面拥有较强实力。 根据公司内部动力机械业务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通过实施本次增资,推进动力机械业务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强化柴油机公司在本公司动力机械业务板块的带动作用,加快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推进和商品化进程。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312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中国一拖与一拖财务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签署的《存款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一拖财务公司向一拖集团提供存款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存款利息。 (二)协议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存款限额:一拖集团于2013年-2015年在一拖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120,000万元和140,000万元。 (四)定价原则: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五)其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于2013年3月27日签署《存款服务协议》,中国一拖及其附属公司以及联系人(“附属公司”、“联系人”如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下同),但不包括本公司及中国一拖持股比例低于10%的本公司附属公司(以下合称“一拖集团”),作为存款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资金存入一拖财务公司,一拖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一拖集团提供存款服务并支付存款利息,2013-2015年日存款上限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00万元、120000万元及1400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作为金融机构,一拖财务公司需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接受一拖集团的存款可以增加一拖财务公司可用资金,扩大一拖财务公司资产规模,增强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一拖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抵御流动性风险,并可以通过存贷款利差等获取收益。
(二)董事会认为,中国一拖同一拖财务公司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于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该交易有利于扩大一拖财务公司可用资金来源和资产规模,提高一拖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且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不逊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存款的利率,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18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2月8日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国投”)、长拖公司共同签署《关于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拟单方向长拖公司增资人民币9,425万元,其中,9,400万元计入长拖公司注册资本,25万元计入长拖公司资本公积。
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长拖公司位于长春九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具备大中马力轮式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能力。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和农业机械重点销售市场,通过增资长拖公司可进一步完善本公司东北地区的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借助当地政府的扶农惠农政策,可巩固公司农装产品在当地的市场领先地位。本次增资按照对长拖公司的评估值定价,其净资产较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增值约3,900万元。本公司向长拖公司增资9,425万元后,将持有其三分之一的股权。由于国机集团将其持有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监督管理权等权力委托本公司独立行使,本公司对长拖公司持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将把长拖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拖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一致,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94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6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以中和评估公司为本次收购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评估结果为基础厘定
交易简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拖(洛阳)福莱格车身有限公司、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各100%股权;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一拖(洛阳)开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可减少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积极履行本公司A股IPO时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支持;交易完成后,可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核心制造能力,有利于本公司统筹优化内部资源,增强内部协同,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并扩大本公司经营规模。
影响:1.进一步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增强业务协同度2.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打造零部件黄金供应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3.本次交易按照三家公司的评估值定价,三家公司净资产合计较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增值约9,000万元。由于本公司是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收购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购并”,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将以三家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合并其报表。交易代价超出经审计账面净值部分将冲减公司资本公积金,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约9,000万元,但交易本身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带来影响。交易完成后,三家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656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6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以中联评估公司为本次收购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厘定
交易简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拖(洛阳)福莱格车身有限公司、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各100%股权;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一拖(洛阳)开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可减少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积极履行本公司A股IPO时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支持;交易完成后,可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核心制造能力,有利于本公司统筹优化内部资源,增强内部协同,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并扩大本公司经营规模。
影响:1.进一步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增强业务协同度2.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打造零部件黄金供应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3.本次交易按照三家公司的评估值定价,三家公司净资产合计较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增值约9,000万元。由于本公司是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收购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购并”,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将以三家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合并其报表。交易代价超出经审计账面净值部分将冲减公司资本公积金,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约9,000万元,但交易本身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带来影响。交易完成后,三家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44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16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一拖(洛阳)开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股权转让价格以中和评估公司为本次收购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厘定
交易简介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拖(洛阳)福莱格车身有限公司、一拖(洛阳)铸造有限公司各100%股权;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一拖(洛阳)开创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可减少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是积极履行本公司A股IPO时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支持;交易完成后,可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核心制造能力,有利于本公司统筹优化内部资源,增强内部协同,进一步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并扩大本公司经营规模。
影响:1.进一步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增强业务协同度2.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打造零部件黄金供应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3.本次交易按照三家公司的评估值定价,三家公司净资产合计较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增值约9,000万元。由于本公司是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收购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购并”,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将以三家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合并其报表。交易代价超出经审计账面净值部分将冲减公司资本公积金,造成公司净资产减少约9,000万元,但交易本身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带来影响。交易完成后,三家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252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政府定价;(2)政府指导价;(3)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4)供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5)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计税价),即: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成本利润率不超过30%;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采购货物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年不超过135,000万元,2014年不超过145,000万元,2015年不超过155,000万元。
《出售货物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年不超过12,000万元,2014年不超过13,500万元,2015年不超过15,000万元。
《采购动能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年不超过25,000万元,2014年不超过29,000万元,2015年不超过33,000万元。

历史交易涉及金额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采购货物协议》涉及的金额为342005.2万元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出售货物协议》涉及的金额为104526.5万元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采购动能协议》涉及的金额为28545.6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政府定价;(2)政府指导价;(3)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4)中国一拖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5)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计税价),即: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成本利润率不超过30%;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历史交易金额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接受中国一拖及其附属公司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分别约为9,638.2万元(经审计)、10,712.5万元(经审计)及6,992.1万元(未经审计)。

《综合服务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年不超过22,600万元,2014年不超过25,400万元,2015年不超过29,0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77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政府指导价; (2)出租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3)倘若并无任何上述价格或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基于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历史交易金额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房屋租赁协议》涉及金额分别为407.9 万元(经审计)、445.7万元(经审计)及107.7万元(未经审计)。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土地租赁协议》涉及金额分别为1,679 万元(经审计)、1,235.1万元(经审计)及371.1万元(未经审计)。

预计交易金额
《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 年不超过1000万元,2014 年不超过1,200万元,2015年不超过1,440万元。
《土地租赁协议》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年不超过1,350万元,2014年不超过1,650万元,2015年不超过1,950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59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政府指导价; (2)拖研所公司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3)倘若并无任何上述价格或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基于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历史交易金额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分别约为13,754 万元(经审计)、11,525.6万元(经审计)及6,617.4万元(未经审计)。

预计交易金额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各年发生的交易上限金额为:2013 年不超过10,000万元,2014 年不超过11,000 万元,2015年不超过12,000 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2)根据同行业或类似交易的收费标准确定; (3)由一拖财务公司和中国一拖及其附属公司按以下原则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历史交易金额
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8月,涉及的金额为542646万元、112092万元、104105万元

预计交易金额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45000万元、155000万元、1650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6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22
甲公司一拖股份
乙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一拖集团于2012年9月21日签署《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拖研所公司增资26,000万元,公司持股51%,增资金额为13,260万元;一拖集团持股49%,增资金额为12,74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拖研所公司“自主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建成后,拖研所公司研发手段将达到国际一流技术水平,将对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研发水平起到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和加快公司动力换档重型拖拉机、大功率柴油机等高端产品研发及商品化进程;同时,有助于加快公司主导产品升级换代步伐,改善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升级,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公司在国内农机行业的产品技术领先地位,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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