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

- 600715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13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的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松辽拟向本公司关联方亦庄国投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亦庄国投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松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小平先生、韩冰先生、张建勋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的其他四名董事(其中三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松辽因业务发展需要一定流动资金的支持,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相关业务或项目的开展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05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2013年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6.03元/股。
交易简介公司拟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包括北京亦庄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资本”)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为37,795.72万股(含37,795.72万股),用于收购阿克苏舒奇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建甘肃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亦庄资本在本次发行前不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以18,000万元的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执行和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和壮大公司的实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05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北京亦庄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关联方亦庄资本借款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开展范围较广,相关业务需要一定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向亦庄国际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相关业务或项目的开展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27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亦庄国际借款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亦庄国际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2 年10月25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小平先生、韩冰先生、田际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开展范围较广,相关业务需要一定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向亦庄国际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其相关业务或项目的开展能力。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2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约定,上述贷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 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际”)借款人民币2900 万元。借款期限为12 个月,贷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亦庄国际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了上市公司资金的需求,解决本
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维持公司正常运转,支持上市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9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继续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
2010年4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48,096,906.93元,净值为109,276,168.47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8,652,990.49元(大写捌佰陆拾伍万贰仟玖佰玖拾元肆角玖分),其中:设备租金1,315,839.15元,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租金7,337,151.34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大部分经营活动是围绕中顺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展开,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向中顺汽车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65299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继续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
2009 年4 月27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资
产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 个月,从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止。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89,843,730.18 元,净值为
145,020,360.75 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
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062,987.67 元(大写壹仟贰佰零陆万贰仟玫佰捌拾柒元陆角柒分),其中:房屋租金4,758,846.37 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
7,304,141.30 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大部分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
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2063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30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与本公司建立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关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汽车生产所需的SLQ6503A 型车身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等。
2009 年4 月27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汽
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 个月,从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年12 月31 日止。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 型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 元/台;本公司向中顺提供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大部分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
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
2008年4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90,299,669.58元,净值为149,489,615.07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470,899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零捌佰玖拾玖元整),其中房屋租金4,813,964.00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656,935.00元。
(二)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与本公司建立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关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汽车生产所需的SLQ6503A型车身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等。
2008年4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本公司向中顺提供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期限
(1)该租赁物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08年 1月 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中顺汽车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中顺汽车如要求续租,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90,299,669.58元,净值为149,489,615.07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470,899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零捌佰玖拾玖元整),其中:房屋租金4,813,964.00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656,935.00元。
(2)租金的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后,中顺汽车须在15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汇付手续费由中顺汽车承担。
3、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中顺汽车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租赁物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中顺汽车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4、转租条款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中顺汽车不得有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进行转租、出借、设立担保、与他人交换或共同使用等其他一切非中顺汽车自用的行为。
(2)在租赁期间内,如中顺汽车发生主体变更,其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愿意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须与本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物的出售和转让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在事先给予中顺汽车必要的书面通知书的情况下有权出售和转让该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
6、对第三人的责任
中顺汽车或该租赁物因中顺汽车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或中顺汽车添置的装修、设施,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顺汽车负责赔偿。
7、优先租赁权
(1)中顺汽车有选择续租的权利,但需在租赁期结束前1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租约条件同等及中顺汽车未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期的租赁条件由租赁双方届时商定,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若中顺汽车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续租,本公司应于租期结束前1个月内,经提前5日通知中顺汽车,本公司有权带该租赁物的潜在承租人视察该租赁物。
8、租赁物的归还
(1)中顺汽车在本合同终止日应及时归还该租赁物。每逾期一天,中顺汽车除须向本公司支付当日的租金外,还须向本公司支付每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2)除非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其它约定,中顺汽车应如期在本合同终止当日,自费将该租赁物还原至租赁前的状况(正常损耗除外),将该租赁物一并完整地归还本公司,同时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恢复,费用由中顺汽车负担。
(3)中顺汽车应自行清除该租赁物上由中顺汽车自行填附的物品,否则中顺汽车在此确认自本合同终止日起,该等物品为遗弃物,并授权本公司予以处理。
(二)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
(1)SZS6503A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3、价格约定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套。
(2)在本条前第一条第一项下,双方对新型产品加价约定为:中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600元,高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800元,右舵五门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200元,加长车身散件每台另加960元,两侧盲窗每台另加480元,后背门盲窗每台另加120元,加长车两侧盲窗每台另加600元,后螺旋弹簧悬挂每台另加360元。
(3)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4、生产安排
(1)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中顺汽车向本公司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合同生效后,中顺汽车按其生产计划,于每月10日前向本公司下达次月的生产订单,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
5、交货方式及地点
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组织生产后,中顺汽车根据其整车生产的需要,每日至本公司所在地库房提货并填写提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由中顺汽车在提供时验收,验收标准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7、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的汽车零部件包装按同行业标准执行,运费、包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8、结算方式及期限
中顺汽车在本公司货物运达入库后30日内支付货款。
9、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全部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
2008年4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90,299,669.58元,净值为149,489,615.07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470,899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零捌佰玖拾玖元整),其中房屋租金4,813,964.00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656,935.00元。
(二)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与本公司建立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关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汽车生产所需的SLQ6503A型车身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等。
2008年4月3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顺汽车继续签署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本公司向中顺提供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期限
(1)该租赁物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08年 1月 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租赁期满,中顺汽车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中顺汽车如要求续租,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90,299,669.58元,净值为149,489,615.07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2,470,899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柒万零捌佰玖拾玖元整),其中:房屋租金4,813,964.00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7,656,935.00元。
(2)租金的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后,中顺汽车须在15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汇付手续费由中顺汽车承担。
3、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中顺汽车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租赁物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中顺汽车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4、转租条款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中顺汽车不得有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进行转租、出借、设立担保、与他人交换或共同使用等其他一切非中顺汽车自用的行为。
(2)在租赁期间内,如中顺汽车发生主体变更,其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愿意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须与本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租赁物的出售和转让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在事先给予中顺汽车必要的书面通知书的情况下有权出售和转让该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
6、对第三人的责任
中顺汽车或该租赁物因中顺汽车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或中顺汽车添置的装修、设施,而给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顺汽车负责赔偿。
7、优先租赁权
(1)中顺汽车有选择续租的权利,但需在租赁期结束前1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租约条件同等及中顺汽车未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中顺汽车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期的租赁条件由租赁双方届时商定,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若中顺汽车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续租,本公司应于租期结束前1个月内,经提前5日通知中顺汽车,本公司有权带该租赁物的潜在承租人视察该租赁物。
8、租赁物的归还
(1)中顺汽车在本合同终止日应及时归还该租赁物。每逾期一天,中顺汽车除须向本公司支付当日的租金外,还须向本公司支付每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2)除非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其它约定,中顺汽车应如期在本合同终止当日,自费将该租赁物还原至租赁前的状况(正常损耗除外),将该租赁物一并完整地归还本公司,同时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恢复,费用由中顺汽车负担。
(3)中顺汽车应自行清除该租赁物上由中顺汽车自行填附的物品,否则中顺汽车在此确认自本合同终止日起,该等物品为遗弃物,并授权本公司予以处理。
(二)本公司与中顺汽车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继续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
(1)SZS6503A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3、价格约定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1300元/台套。
(2)在本条前第一条第一项下,双方对新型产品加价约定为:中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600元,高顶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800元,右舵五门车身散件每台另加1200元,加长车身散件每台另加960元,两侧盲窗每台另加480元,后背门盲窗每台另加120元,加长车两侧盲窗每台另加600元,后螺旋弹簧悬挂每台另加360元。
(3)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4、生产安排
(1)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中顺汽车向本公司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合同生效后,中顺汽车按其生产计划,于每月10日前向本公司下达次月的生产订单,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
5、交货方式及地点
本公司按中顺汽车的订单组织生产后,中顺汽车根据其整车生产的需要,每日至本公司所在地库房提货并填写提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由中顺汽车在提供时验收,验收标准以中顺汽车的《SZS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7、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的汽车零部件包装按同行业标准执行,运费、包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8、结算方式及期限
中顺汽车在本公司货物运达入库后30日内支付货款。
9、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的全部经营活动是为中顺汽车提供汽车整车生产的配套服务,并向其出租经营性资产,为中顺汽车提供配套服务和出租资产是本公司目前的主要收入来源。因此签署《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本公司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4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公司与沈阳中顺签署的为期半年《资产租赁合同》于2006 年12月31 日合同期已满,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继续签署该合同,继续签署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期限
(1) 该租赁物租赁期共12 个月,自2007 年 1 月 1 日至2007年12 月31 日止。
(2)租赁期满,沈阳中顺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沈阳中顺如要求续租,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40,939,236.20元,净值为107,416,642.63 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0,404,389.00元(大写壹仟零肆拾万肆仟叁佰捌拾玖元整),其中:房屋租金1,596,034.00 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8,808,355.00 元。其中:属于租赁双方共用的食堂、变电所等租赁物,其租金是按双方商定的75%比例确定的。
(2)租金的支付
自本合同生效后,沈阳中顺须在15 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汇付手续费由沈阳中顺承担。
3、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沈阳中顺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租赁物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沈阳中顺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4、优先租赁权
(1) 沈阳中顺有选择续租的权利,但需在租赁期结束前1 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租约条件同等及沈阳中顺未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沈阳中顺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期的租赁条件由租赁双方届时商定,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 若沈阳中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续租,本公司应于租期结束前1 个月内,经提前5 日通知沈阳中顺,本公司有权带该租赁物的潜在承租人视察该租赁物。
5、租赁物的归还
(1)沈阳中顺在本合同终止日应及时归还该租赁物。每逾期一天,沈阳中顺除须向本公司支付当日的租金外,还须向本公司支付每日租金2 倍的违约金。
(2)除非租赁双方在本合同中另有其它约定,沈阳中顺应如期在本合同终止当日,自费将该租赁物还原至租赁前的状况(正常损耗除外),将该租赁物一并完整地归还本公司,同时须得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恢复,费用由沈阳中顺负担。
(3)沈阳中顺应自行清除该租赁物上由其自行填附的物品,否则沈阳中顺在此确认自本合同终止日起,该等物品为遗弃物,并授权本公司予以处理。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4044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4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与沈阳中顺签署的为期半年《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于2006 年12 月31 日合同期已满,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继续签署该合同,继续签署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1) SZS6503A 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沈阳中顺的《SZS6503A 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3、价格约定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沈阳中顺的采购量超过20000 台套(含20000 台套),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如下:
①沈阳中顺采购台套在10000 台以内部分:10400 元/台套;
②沈阳中顺采购台套在10001-15000 台部分:10200 元/台套;
③沈阳中顺采购台套在15001-20000 台及其以上部分:10000 元/台套。
(2)在本条前第一条第一项下,双方对新型产品加价约定为:
中顶车身另加600 元/台套,高顶车身另加1200 元/台套,加长车身另加830 元/台套,五门车另加1060 元/台套,两侧盲窗另加400 元/台套,螺旋弹簧悬挂另加300 元/台套。
(3)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4、生产安排
(1)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沈阳中顺向本公司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合同生效后,沈阳中顺按其生产计划,于每月10 日前向本公司下达次月的生产订单,本公司按沈阳中顺的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并组织生产。
5、交货方式及地点
本公司按沈阳中顺的订单组织生产后,沈阳中顺根据其整车生产的需要,每日至本公司所在地库房提货并填写提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汽车零部件由沈阳中顺在提供时验收,验收标准以沈阳中顺的《SZS6503A 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7、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的汽车零部件包装按同行业标准执行,包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8、结算方式及期限
沈阳中顺在本公司货物运达入库后30 日内支付货款。
9、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12 个月,从2007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12 月31日。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01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交易简介 本公司于2005年9月29日与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沈阳中顺")签订的《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简称"《配套合同》")于2005年12月31日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提出续签《配套合同》的申请,公司董事会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配套合同》,续签的《配套合同》全部条款与前期比无变化,《配套合同》的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
1、SLQ6503A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其《SLQ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三)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
1、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66万元/台;
2、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四)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沈阳中顺应于每月向本公司下达生产定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定单货款总额的50%向本公司支付预付款。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一个月为本公司的一个生产周期,沈阳中顺应于每一生产周期结束后次月1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上月定单货款总额的50%。
(六)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半年,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七)本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06.08.29公告]
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续签该合同,续签后该合同的约定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其他的条款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01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本公司于2005年9月29日与沈阳中顺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于2005年12月31日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提出续租的申请,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的经营情况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租赁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资产进行了调整,其他条款与前期比无变化,续签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租赁资产的范围
本次公司向沈阳中顺出租的资产主要是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房屋所占据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截至2006年1月1日,出租资产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固定资产 56,331,346.15 42,530,984.43
其中:房屋 22,911,129.43 17,201,570.57
机器设备 33,420,216.72 25,329,413.86
2、无形资产 85,466,706.05 69,706,457.81
其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85,466,706.05 69,706,457.81
3、资产合计 141,798,052.20 112,237,442.24
(二)租赁期限
本次资产租赁期共6个月。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
租赁期满,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如其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2006年1月1日,租赁物的帐面原值为141,798,052.20元,净值为112,237,442.24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租赁期的租金确定为5,611,872元。
2、租金的支付
自合同生效后,沈阳中顺须在15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汇付手续费由沈阳中顺承担。
(四)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沈阳中顺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以下费用: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资产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沈阳中顺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五)本资产租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06.08.29公告]
双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续签该合同,续签后合同的约定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续签的《资产租赁合同》涉及的租赁资产的总额和租金仍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也无变更。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61187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9-30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66万元/台;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交易简介本公司与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顺)签订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配套合同》),《配套合同》于2005年6月30日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提出续签《配套合同》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同时对《配套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续签的《配套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内容
1、SLQ6503A型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制造与加工;
2、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制造与加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其《SLQ6503A车身零部件技术工艺标准》为准。
(三)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公司负责采购本合同第一条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
1、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汽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66万元/台;
2、本公司向沈阳中顺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四)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沈阳中顺应于每月向本公司下达生产定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定单货款总额的50%向本公司支付预付款。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公司为沈阳中顺提供的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一个月为本公司的一个生产周期,沈阳中顺应于每一生产周期结束后次月1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上月定单货款总额的50%。
(六)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半年,从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七)本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各方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文首注明日期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9-30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与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顺)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于2005年6月30日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提出续租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租赁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续签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租赁资产的范围
本次公司向沈阳中顺出租的资产主要是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房屋所占据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详细情况见《资产租赁合同》的附件(一)《租赁资产清单》。截至2005年6月30日,出租资产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固定资产 46,289,723.74 33,641,063.19
其中:房屋 21,049,234.71 15,690,590.77
机器设备 25,240,489.03 17,950,472.42
2、无形资产 85,466,706.05 70,615,678.09
其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85,466,706.05 70,615,678.09
3、资产合计 131,756,429.79 104,256,741.28
(二)租赁期限
以上资产的租赁期共6个月。自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租赁期满,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如其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的确定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的确认
截止2006年6月30日,租赁物的帐面原值为131,756,429.79元,已计提折旧为27,499,688.51元,净值为104,256,741.28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租金确定为7,819,255元。
2、租金的支付
自合同生效后,沈阳中顺须在15日内支付首季租金;以后每季租金于该季度末结算,相关汇付手续费由沈阳中顺承担。
(四)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在租赁期间内,沈阳中顺须在有关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所指定的期限内缴付以下费用:
1、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与该租赁物有关之水、电、气等费用;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就该租赁物可能不时征收的其他费用;
3、本公司应支付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该资产必须由本公司支付的税额。
如以上费用本公司已经暂时替缴,沈阳中顺必须及时与本公司进行结算。
(五)本资产租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2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参照目前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2003年7月28日,本公司与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顺)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经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和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实施,于2004年6月30日此《合同》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合同》的第四条“租赁期限”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续租的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此《合同》并变更原合同中有关条款,续签和变更《合同》的条款情况如下:
  (一)续租的期限:本次为12个月,即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即续签后《合同》第四条“租赁期限”中的第一款变更为“该租赁物租赁期限共12个月。自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
  (二)双方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市场价格及租赁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对《合同》项下租赁资产价值的基准日、租赁资产的账面原值和净值、租金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确认,基准日期确认为2004年6月30日,租赁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31,587,395.99元,已计提折旧及有关摊销23,879,844.55元,账面净值为107,707,551.14元;上述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为16,156,133.00元。即续签后,《合同》的第五条“租金的确定及支付方式”项下第一款变更为“截止2004年6月30日,租赁物的账面原值为131,587,395.99元,已计提折旧及有关摊销为23,879,844.55元,净值为107,707,551.14元,为保证公允性,本次租金的确认以每年需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率、上缴的房产土地税及其他的相关费用为基础,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该租赁物的年租金确定为16,156,133.00元(大写:壹仟陆佰壹拾伍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元整),其中:房屋租金2,252,823.60元,设备及无形资产租金为13,903,309.40元;
  (三)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合同》的续签、变更及续签后的终止事宜,因此续签后的《合同》的十八条“其他条款”项下的第一款由原来的“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于甲方(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变更为“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成立,于甲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续签后的《合同》除上述条款变化外,其他条款无变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156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8-2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SLQ6503A型轻型客车的车身的全部零部件是按照同行业、同车型的市场价格与其进行结算,单台车车身零部件的价格为1.27万元;另外,汽车车身模具、工艺器具、夹具等具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 2003年7月28日,本公司与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顺)签订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经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议和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实施,于2004年6月30日此《合同》期限已满。沈阳中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本公司提出续签此《合同》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沈阳中顺续签此《合同》,续签期限自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另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合同》的续签、变更及续签后的终止事宜,因此续签后的《合同》的十六条“本合同的文本及生效”由原来的“本合同各方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文首注明日期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经乙方(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变更为“本合同各方授权代表于本合同文首注明日期签字或加盖公章并经乙方(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续签后的《合同》除上述条款变化外,其他条款无变化。另因此《合同》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龙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7-31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无形资产的摊销率及相关税收的比例,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的费用支出的基础之上,按照出租资产的额分类计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概述
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拟租赁本公司部分与汽车生产有关的附属房屋及相关设备和房屋所占据土地的使用权、部分公用设施等资产,本公司与中顺汽车签订了《房屋及相关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将账面价值88,408,488.35元的房屋及相关设备、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中顺汽车,租赁期限为12月,年租金为17,264,743元。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出租的资产是为其生产汽车配套服务的相关房屋、机器设备及部分公共设施和出租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等。基本情况如下(截止2003年4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固定资产 31,016,045.63 24,997,027.75
其中:房屋 11,712,962.45 9,254,050.12
机器设备 19,303,083.18 15,742,977.63
2、无形资产 57,392,442.72 42,884,637.92
其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57,392,442.72 42,884,637.92
3、资产合计 88,408,488.35 67,881,665.67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资产租赁合同
1、合同各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7月28日
3、租赁资产总额:88,408,488.35元
4、租赁期限: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
5、定价政策:租赁费用按照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无形资产的摊销率及相关税收的比例,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的费用支出的基础之上,按照出租资产的额分类计算;
6、租赁费为17,264,743元/年;
7、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8、协议生效时间:2003年7月1日
9、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目前,本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停产四年之久,债务纠纷不断、遗留问题复杂及资金缺乏等因素阻碍了恢复生产的进度。因此,本次公司以资产出资参股中顺汽车的增资扩股、将资产租赁到中顺汽车及为中顺汽车提供车身零部件等,其主要目的如下:
1、本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短期不能迅速解决,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充分盘活和利用公司的存量资产,使公司相关存量资产在停产多年以后得以重新利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投资安全;
2、由于停产时间过长,本公司现有装备和在建工程长期未得到有效维护和更新,随着国内汽车工业装备、技术、规模的迅猛发展,公司资产存在进一步受损的风险。参股中顺汽车以后,可以利用中顺汽车的资金等优势恢复其使用效果和生产能力,带动本公司存量资产的盘活;
3、本次以资产投资参股中顺汽车,本公司部分员工将得到中顺汽车聘用,本公司可因此减轻人员压力;
4、中顺汽车的汽车生产计划展开后,本公司也有望通过为中顺汽车提供相关服务等而扭转运营停滞局面;
5、本公司部分债务转入中顺汽车,可减轻资金压力和债务负担。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参股,本公司将取得在中顺汽车20%的股权,在中顺汽车的生产启动后,有望逐步取得投资收益;
2、本次参股后,可以改善本公司现有资产闲置状况,节省管理费用、减轻人员压力,并使自身财务状况逐步改善,为恢复盈利打下较好基础;
3、随着中顺汽车的汽车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后,本公司存量资产有望进一步盘活,促进公司扭转业务收入停滞的状况;
4、本公司部分负债随投资参股转入中顺汽车,可减轻本公司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的负担。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
1、本次投资参股以后,本公司主要通过参股的形式分享汽车生产经营收益,存在投资风险;
2、本公司对中顺汽车的参股,存在因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汽车产业政策调整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中顺汽车也存在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导致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减少的风险。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7264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7-31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SLQ6503A型轻型客车的车身的全部零部件是按照同行业、同车型的市场价格与其进行结算,单台车车身零部件的价格为1.27万元;另外,汽车车身模具、工艺器具、夹具等具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的概述
中顺汽车为保证能够顺利组织汽车生产,与本公司建立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关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汽车生产所需的SLQ6503A型车身零部件、模具、工装夹具等,本公司与中顺汽车签订了《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止。
本公司向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整车车身冲压件的价格为1.27万元/台;本公司向中顺提供汽车车身模具与相关工装夹具的价格由双方按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另行约定。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公司为中顺汽车提供SLQ6503A型车车身零部件和相关模具、夹具等服务的基本情况:
中顺汽车所生产SLQ6503A型轻型客车的车身的全部零部件由本公司采购原材料加工和制造,按照同行业、同车型的市场价格与其进行结算,单台车车身零部件的价格为1.27万元;另外,本公司根据中顺汽车的需要,为其制造汽车车身模具、工艺器具、夹具等,具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汽车车身零部件配套服务合同:
1、合同各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7月28日
3、合同期限: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
5、定价政策:SLQ6503A型轻型客车的车身的全部零部件是按照同行业、同车型的市场价格与其进行结算,单台车车身零部件的价格为1.27万元;另外,汽车车身模具、工艺器具、夹具等具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7、结算方式:每月结算,先预付订单50%的货款。
8、协议生效时间:2003年7月1日
9、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目前,本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停产四年之久,债务纠纷不断、遗留问题复杂及资金缺乏等因素阻碍了恢复生产的进度。因此,本次公司以资产出资参股中顺汽车的增资扩股、将资产租赁到中顺汽车及为中顺汽车提供车身零部件等,其主要目的如下:
1、本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短期不能迅速解决,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充分盘活和利用公司的存量资产,使公司相关存量资产在停产多年以后得以重新利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投资安全;
2、由于停产时间过长,本公司现有装备和在建工程长期未得到有效维护和更新,随着国内汽车工业装备、技术、规模的迅猛发展,公司资产存在进一步受损的风险。参股中顺汽车以后,可以利用中顺汽车的资金等优势恢复其使用效果和生产能力,带动本公司存量资产的盘活;
3、本次以资产投资参股中顺汽车,本公司部分员工将得到中顺汽车聘用,本公司可因此减轻人员压力;
4、中顺汽车的汽车生产计划展开后,本公司也有望通过为中顺汽车提供相关服务等而扭转运营停滞局面;
5、本公司部分债务转入中顺汽车,可减轻资金压力和债务负担。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参股,本公司将取得在中顺汽车20%的股权,在中顺汽车的生产启动后,有望逐步取得投资收益;
2、本次参股后,可以改善本公司现有资产闲置状况,节省管理费用、减轻人员压力,并使自身财务状况逐步改善,为恢复盈利打下较好基础;
3、随着中顺汽车的汽车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后,本公司存量资产有望进一步盘活,促进公司扭转业务收入停滞的状况;
4、本公司部分负债随投资参股转入中顺汽车,可减轻本公司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的负担。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
1、本次投资参股以后,本公司主要通过参股的形式分享汽车生产经营收益,存在投资风险;
2、本公司对中顺汽车的参股,存在因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汽车产业政策调整而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中顺汽车也存在经营风险等风险因素,导致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减少的风险。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6-1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由于本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停产,公司现金量不足,主营业务本年度正在恢复之中,因此一次性偿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积欠债务人民币合计25,789,700元困难重重,为了争取本次减免利息的优惠政策,同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利益,公司间接控制人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拟委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向本公司贷款2579万元,用于支付公司积欠工商银行苏家屯支行的债务。为保证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委托贷款的币种和金额
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向公司贷款人民币2579万元;
(二)贷款的利率和期限
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5.841%,期限为1年。
(三)贷款的用途
本次委托贷款的用途为本公司归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贷款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根据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用参股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的20%股权抵押,抵押的手续以后补办。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5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6-18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主要条款如下:
(一)委托贷款的币种和金额
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向公司贷款人民币2579万元;
(二)贷款的利率和期限
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5.841%,期限为1年。
(三)贷款的用途
本次委托贷款的用途为本公司归还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贷款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根据上海中顺实业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及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用参股沈阳中顺汽车有限公司的20%股权抵押,抵押的手续以后补办。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5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7-31
甲公司文投控股
乙公司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年租金:部分资产(冲压、焊装、涂装以及相关的辅助资产)4152万元,土地:45万元,水电气设备:120万元。
交易简介租赁部分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水电气等设备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317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