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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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蒸汽及动力供应需求,焦作健康元拟于2014年向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2、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雷电力)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金冠电力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平伟、邱庆丰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有事前认可函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对此发表相关审核意见。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关联交易的主要是为满足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蒸汽及动力需求,充分保证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序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能充分利用金冠电力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蒸汽和动力供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上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29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参股公司金冠电力因经营发展需要,由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三年六个月,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金冠电力为电力生产企业,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无逾期未偿还贷款。同时,此项委托贷款还将以金力另两位股东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和焦作市嘉华贸易有限公司所持金冠电力51%股权提供担保,故委托贷款的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本公司拟为金冠电力因经营发展需要提供期限不超过三年六个月,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从实际贷款发放之日起算,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本次委托贷款,须由金冠电力以其另两位股东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及焦作市嘉华贸易有限公司所持金冠电力51%股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并在贷款实际发生时,积极配合及履行相应的股权质押手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本公司董事曹平伟先生、邱庆丰先生代表本公司出任金冠电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五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金冠电力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平伟先生、邱庆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本次委托贷款金额未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1、关联交易的目的此项委托贷款,是交易各方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有效解决参股公司金冠电力因经营发展引起的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此项委托贷款由本公司自有资金为金冠电力提供贷款,贷款年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由金冠电力以其相关股权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02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
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蒸汽及动力供应需求,焦作健康元拟于2013年向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1.9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2、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雷电
力)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金冠电力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关联交易的主要是为满足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蒸汽及动力需求,充分保证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序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能充分利用金冠电力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蒸汽和动力供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上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8-27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于2003年7月25日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信行公司)在深圳签订《借款合同》,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借款港币2,4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以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刘广霞女士、朱保安先生回避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借贷双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2,400万港元,系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的借款。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为: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借款港币2,400万元,年利率按3%计算,期限两年,从鸿信行公司划帐之日起计算期限;借款主要用于天诚公司经营所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香港法院裁决。
  借款年利率的确定主要参照香港最优惠利率。本次天诚公司向鸿信行公司的借款利率不高于该最优惠利率。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系从弥补天诚公司对外投资及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不足。
  为实现本次关联交易之目的,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职,事先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可行性进行仔细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不侵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业绩增长及规模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20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太太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子公司天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2800万元港币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10
甲公司健康元
乙公司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贷款港币28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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