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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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1
标题友好集团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90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90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5
标题友好集团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72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72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15
标题友好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二次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90号、上证公函[2017]2172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就核实结果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08
标题友好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72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7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之前,就核实结果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9
标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披露有误。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及股东持股数据进行了披露。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进行了“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明细”查询,并对前十名股东进行了重新分拆计算与排名,现对全文披露的“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内容进行补充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04
标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167号
批复原因2012年度报告未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3年预计成本费用相比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营业税相比于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 三、公司报告期对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营业收入为1,460万元,在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情况部分披露公司报告期向该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1,720万元,上述差异原因 四、关于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以及后续计划 五、关于公司持有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目的以及后续经营计划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167号)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核意见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并将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4
标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7]80号
批复原因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 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批复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10月10日出具的《关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出现修订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须要加强的问题。针对这两项意见,在本报告前面已有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所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09
标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新证监局函[2005]27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结构及独立性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公司"三会"召开及运作方面、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于2004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2月18日发出了新证监局函[2005]27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书》后,公司对此予以高度重视,针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整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该《通知书》中肯地提出了本公司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公司必须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以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企业管理水平,使公司得以健康、稳步地发展。为此,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通知书》中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逐项予以落实。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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