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7 |
标题 | 关于对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依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9]010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9年8月1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董事会秘书金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9,300股,成交价格为14.35元/股,成交金额为133,455元。2019年8月27日,公司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金依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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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8-03 |
标题 | 海兴电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敏感期违规增持股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金依先生系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19年8月1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9,300股,成交价格为14.35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33,455元。
由于公司在拟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经公司自查,金依先生的上述行为发生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敏感期内,但在敏感期前金依先生已通知董办同事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调公司已经进入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行为。本次金依先生买入公司股票确实属于误操作行为,且金依先生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检讨,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已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该笔股票。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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