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经发投公司签署了《LED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 2.1 亿元,对长线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 1.1 亿元(含长线公司现有净资产约4768 万元)、经发投公司出资 1 亿元。长线公司作为载体,在武汉建设 LED 绿色照明产业基地,专业从事 LED 照明光源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上述增资款,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到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 201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 关联董事熊瑞忠、任伟林、樊园莹、晏俊回避表决;三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经发投签署的《LED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 2.1 亿元对本公司子公司—武汉长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线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出资 1.1 亿元(含长线公司现有净资产约 4768 万元)、经发投公司出资 1 亿元。以长线公司作为载体,在武汉建设 LED 绿色照明产业基地,专业从事 LED 照明光源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将尽快对长线公司进行整合(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整合后长线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结构以货币资产为主。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对长线公司增资,增资额与长线公司整合后的净资产之和为人民币 1.1 亿元;
经发投公司以现金方式,对长线公司增资人民币 1 亿元。增资扩股后,本公司将持有长线公司 52.38%的出资额;经发投公司将持有长线公司 47.62%的出资额。上述增资款,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到位。
增资后的长线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本公司和经发投公司各委派 2 人出任董事,外聘 1 名外部董事;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本公司和经发投公司各委派 1 人,职工代表 1人。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LED照明项目,主要是基于公司看好 LED照明未来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能使生产出来的 LED 光源及照明应用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公司此次投资,将使 LED 照明产品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规模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