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2-22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12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对外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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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8-25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2455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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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0 |
标题 |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483号 |
批复原因 | 2022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83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监管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所涉及的问题逐条进行认真分析,现就《监管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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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6 |
标题 | 长江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372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7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4月2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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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6-26 |
标题 | 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3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截至2017年11月13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或公司)股东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公司)持有长江通信1,519,80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长发公司系长江通信第二大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两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长江通信11.29%股份。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长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均价30.49元/股减持长江通信股票,累计减持46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
长发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按规定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十三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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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1-23 |
标题 |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湖北证监局[2018]1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长江通信股权比例超过5%。你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长江通信股份0.23%,于2017年12月8日与广发证券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减持长江通信股份0.4%,但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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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4 |
标题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鄂证监公司字[2007]118号 |
批复原因 | 1、整改建议:公司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公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程序,确保信息披露准确无误。
2、整改建议:公司与投资者应该加强主动沟通的意识,通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的交流。
3、整改建议:公司应该每年定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集中学习新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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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理念,继续贯彻治理专项活动精神,不断听取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建议与意见,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巩固各项整改成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以更优的业绩回报股东、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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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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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9-13 |
标题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巡检问题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武证监巡查字[2003]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部分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三会”运作方面存在不规范;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未按要求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于200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8月21日向我公司下发了武证监巡查字〖2003〗12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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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武汉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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