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建筑”)是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塘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天津市河西区美塘佳苑商品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天房发展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泰建材”)拟向关联方房信建筑销售钢材不超过7500吨,合计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天房发展全资子公司华塘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天津市河西区美塘佳苑商品房项目,房信建筑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且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凯泰建材拟与房信建筑进行此次关联交易。凯泰建材与关联方房信建筑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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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7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委托资产经营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
交易简介 |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经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与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签署《协议书》,将友谊公寓、川北里、圣德园、贵桥里、长寿公寓、体北环湖大厦、健强里、欣苑公寓、德恩里等地点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合计面积10,962.25平方米,帐面原值21,084,208.08元,委托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市公产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发生的一切管理费用、维护费用及一切收益均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部分房产房龄较长、地点分散,每年所需的维修费用过高,公司如自行管理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支出较大,收取的租金不足以支付各种管理费用,故交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其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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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我的钢铁网》送货当日天津市场建筑钢材工地采购价格行情的唐、承、宣钢的单价为基准价。(如遇节假日按放假前最后一日网上的价格执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为建设天津市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天津天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建设”)是天津市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保证公租房项目的建材供应和施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泰建材”)拟向天房建设销售钢材不超过40,000吨,合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用于大寺新家园公租房建设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建设天津市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天房建设是天津市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且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凯泰建材拟与天房建设进行此次关联交易。 凯泰建材向天房建设销售钢材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公租房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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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1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委托资产经营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交易的目的: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部分房产房龄较长、地点分散,每年所需的维修费用过高,
公司如自行管理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支出较大,收取的租金不足以支付各种管理费用,故交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其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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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01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天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212号”,《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整体销售房地产项目单项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将与天房科技签署《城南家园十号楼部分商品房整体买卖协议书》。该项目部分房屋账面价值 7,639.24 万元,依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2010】212 号”评估报告,该项目部分房屋的评估价值为 10328.32 万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03,291,972.48 元。分三期付清协议书确定的总价款,第一期在 2010 年 11 月 30 日支付 5,000,000.00 元,第二期在 2010 年12 月 31 日前支付 15,000,000.00 元,第三期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全部83,291,972.48 元。
2、因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公司
独立董事常修泽、漆腊水、王天举、张云集、张景泉的认可意见。
3、在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时,关联董事张建台、乔小明、武静为回避表决,其余 10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4、上述协议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 、、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进一步控制房地产市场风险,盘活存货,加快资金周转,将“城南家园十号楼”3-8 层全部房屋整体销售给天房科技。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3292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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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
交易简介 |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去年的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等进一步划分 (元) 的比例 (元)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 192,072.00
委托管理资产 委托经营
理有限公司
注:去年关联交易发生额192,072.00元为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给公司的部分盈利性房产折旧费用,本期未将该部分盈利性房产列入委托管理协议,因此该笔费用今后不再发生。续签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约定,委托管理资产的日常维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经营收入均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委托资产经营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投资性房产委托给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该部分房产房龄较长、地点分散,每年所需的维修费用过高,公司如自行管理在人力、物力方面的支出较大,收取的租金不足以支付各种管理费用,故交由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其可以利用专业公司的经营优势,规避公司物业管理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相关费用。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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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4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1171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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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4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2072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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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赁期10年:1999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 |
交易简介 | 集团公司租赁本公司办公用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17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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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承租年限为10年,即从1999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公司每年应缴纳租金13,120.40元。 |
交易简介 | 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部分土地即6575.8平方米地块的使用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3120.4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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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津投城开 |
乙公司 | 天津华钜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1999年12月1日起至2002年11月30日止,每年应收租金为500,000.00元。 |
交易简介 | 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51号2500平方米出租给该公司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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