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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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参照本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作为本公司非排他性的代理销售商,本公司按销售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销售予同仁堂集团。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况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于2011年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3年财务会计报告,本公司向同仁堂集团销售金额为12,584.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本公司已拥有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建立了自有药材种植基地和不断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网络,但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及政府管制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此外本公司系下的药品经营企业为扩大销售,需要向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采购药品等。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亦有一定数量的零售专柜,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方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5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以其向任何独立第三方销售相同货品的价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孰低为原则确定向本公司供应货品的价格。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况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于2011年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并于2012年对协议期内的采购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鉴于做出上述预计时,本公司首次将下属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纳入合并范围,其主要负责药品的零售与药店开设,考虑到同仁堂集团整体的战略发展,销售平台共享将提升采购关联交易的幅度,据此做出上述预计。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3年财务会计报告,本公司向同仁堂集团采购金额为57,478.22万元。同仁堂商业夯实基础,确保药店发展规模服从质量。因此2013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尚未达到前次预计金额。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本公司已拥有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建立了自有药材种植基地和不断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网络,但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及政府管制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此外本公司系下的药品经营企业为扩大销售,需要向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采购药品等。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亦有一定数量的零售专柜,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方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7478.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参照本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作为本公司非排他性的代理销售商,本公司按销售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销售予同仁堂集团。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况
公司2013年度向同仁堂集团销售金额为12,584.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48%,预计2014-2016年该项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分别每年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本公司已拥有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建立了自有药材种植基地和不断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网络,但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及政府管制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此外本公司系下的药品经营企业为扩大销售,需要向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采购药品等。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亦有一定数量的零售专柜,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方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以其向任何独立第三方销售相同货品的价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孰低为原则确定向本公司供应货品的价格。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况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于2011年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并于2012年对协议期内的采购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采购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鉴于做出上述预计时,本公司首次将下属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纳入合并范围,其主要负责药品的零售与药店开设,考虑到同仁堂集团整体的战略发展,销售平台共享将提升采购关联交易的幅度,据此做出上述预计。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3年财务会计报告,本公司向同仁堂集团采购金额为57,478.22万元。同仁堂商业夯实基础,确保药店发展规模服从质量。因此2013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尚未达到前次预计金额。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本公司已拥有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建立了自有药材种植基地和不断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网络,但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及政府管制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此外本公司系下的药品经营企业为扩大销售,需要向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采购药品等。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附属企业亦有一定数量的零售专柜,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方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7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1、定价依据: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2、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以其向任何独立第三者销售相同货品的价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孰低为原则确定向本公司供应货品的价格。3、双方按本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全年日常采购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0000万元

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已逐步构建起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建立了自有的药材种植基地并陆续增加,原材料采购的独立性日渐加强,原材料采购网络不断完善。由于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具备多年采购原材料的成熟渠道和稳定供应商,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及政府管制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此外本公司下属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药品零售企业,同仁堂集团亦将借助本公司商业零售平台进行销售。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9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拟以该中药前处理基地2011年8月31日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于该中药前处理基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其2011年8月31日的评估价格为9,637.84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购买中药前处理基地。同仁堂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5.24%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秉承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坚持生产品质上乘的中成药服务社会大众,而中药原材料的前处理也一直是同仁堂产品的特色。随着公司近几年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销售规模日益扩大,这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的,中药前处理环节产能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购买其在建的中药前处理基地。该中药前处理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大幅提升本公司中药前处理能力,优化工业生产链条,进一步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637.8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3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在以往年度租用集团公司仓库之租赁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 21 元,按照合同约定未来继续执行该价格。如果今后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对上述仓库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重新调整时,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但年增减幅度不应超 过上年度的 10%。本公司按实际租用面积乘以每平方米每月租赁费用计算月租赁费,每季度支付。 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期内本公司每年支付集团公司的仓库租赁费用不得超过 3000 万元。
交易简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20 日签署了《仓库租赁合同》该合同现已到期。由于本公司将继续租赁集团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因此继续与集团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并就租赁仓库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合同的签订保证公司药品的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仓库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次交易主要为保证公司产品能够储存在药品专用仓库,从而保证公司中成药产品的储存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药品储存之要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运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产品仓储条件方面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25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情况协商定价。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27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每平方米每月21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签署了《仓库租赁合同》,该合同现已到期。由于本公司将继续租赁集团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因此继续与集团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并就租赁仓库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合同的签订保证公司药品的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公司为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仓库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拥有面积较大的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仓库群,该仓库群符合《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符合GSP认证标准及本公司药品储存要求。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药作为特殊商品,其储存条件须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同时GSP认证标准也要求药品经营公司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仓储设施。由于本公司不具备专门的仓储设施,以往一直租用集团公司仓库,为了符合有关规定和GSP标准,本公司必须租赁具备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仓库,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7年签署的《承诺函》及于2004年签署的《仓库租赁合同》,本公司继续租用集团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本公司根据公司产品存货情况,每月按实际需求向集团公司提出需租赁的仓库面积,集团公司应保证本公司能够有充足的仓库可用。
 本公司在以往年度租用集团公司仓库之租赁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21元,按照合同约定未来继续执行该价格。如果今后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对上述仓库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重新调整时,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但年增减幅度不应超过上年度的10%。本公司按实际租用面积乘以每平方米每月租赁费用计算月租赁费,每季度支付。
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期内本公司每年支付集团公司的仓库租赁费用不得超过3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主要为保证公司产品能够储存在药品专用仓库,从而保证公司中成药产品的储存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药品储存之要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运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产品仓储条件方面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2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超过市场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以其向任何独立第三者销售相同产品的价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孰低为原则确定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的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成立之初,不具备自主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故本公司一直通过同仁堂集团采购部分原材料。随着本公司逐步构建起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所建立的药材种植基地日趋成熟,本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独立性日渐加强,原材料采购网络不断完善。由于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具备多年采购原材料的成熟渠道和稳定供应商,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维持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业务重点之一为发展零售药店,同仁堂集团在全国特别是北京地区拥有众多的商业网点,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者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22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照本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参照本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作为本公司非排他性的代理销售商,本公司按销售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销售予同仁堂集团。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成立之初,不具备自主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故本公司一直通过同仁堂集团采购部分原材料。随着本公司逐步构建起自己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所建立的药材种植基地日趋成熟,本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独立性日渐加强,原材料采购网络不断完善。由于同仁堂集团在行业内具备多年采购原材料的成熟渠道和稳定供应商,对于一些紧缺或贵重原材料的采购相对具有优势,因而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维持采购的关联交易,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定价原则。
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目前本公司已具备独立的销售系统,但由于同仁堂集团业务重点之一为发展零售药店,同仁堂集团在全国特别是北京地区拥有众多的商业网点,为扩大本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部分销售借助同仁堂集团的销售网点完成。此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给予第三者价格进行定价,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仍将持续发生。
2.上述交易定价参照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本公司、中小投资者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9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3-02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签署了《仓库租赁合同》,《仓库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租赁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并就租赁仓库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合同的签订保证公司药品的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面积较大的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仓库群,该仓库群符合《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符合GSP认证标准及本公司药品储存要求。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药作为特殊商品,其储存条件须符合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同时GSP认证标准也要求药品经营公司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仓储设施。由于本公司不具备专门的仓储设施,以往一直租用集团公司仓库,为了符合有关规定和GSP标准,本公司必须租赁具备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仓库,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7年签署的《承诺函》,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签署了《仓库租赁合同》,本公司继续租用集团公司的药品专用仓库,本公司根据公司产品存货情况,每月按实际需求向集团公司提出需租赁的仓库面积,集团公司应保证本公司能够有充足的仓库可用。
本公司在以往年度租用集团公司仓库之租赁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21元,按照合同约定未来继续执行该价格。如果今后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对上述仓库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重新调整时,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但年增减幅度不应超过上年度的10%。本公司按实际租用面积乘以每平方米每月租赁费用计算月租赁费,每季度支付。
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期内本公司每年支付集团公司的仓库租赁费用不得超过3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主要为保证公司产品能够储存在药品专用仓库,从而保证公司中成药产品的储存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药品储存之要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运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从产品仓储条件方面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3-01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本公司自2003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使用“同仁堂”商标,2003年使用费为200万元,以后每年增减幅度不超过10%。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不得以高于其向任何独立第三者供应相同原材料的价格或市场每季度平均价格(以两者较低为准)作为向本公司供应原材料的价格。
交易简介原材料采购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同仁堂集团作为本公司非排他性的代理销售商,本公司按销售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销售予同仁堂集团。
交易简介产品销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商标使用许可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4-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同仁堂广告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合理的广告代理费,但不超过相关广告宣传费的15%。媒体优惠让利部分归本公司所有。
交易简介广告代理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交易额11.58%
交易简介采购货物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90357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交易额8.06%
交易简介销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433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北京同仁堂河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交易额3.27%
交易简介销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347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北京同仁堂广告公司
定价依据占同类交易额100%
交易简介广告代理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2501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01年5月1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交易简介向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收购北京同仁堂药店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9031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同仁堂
乙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为本公司19,502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9502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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