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从关联方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一艘4.8万吨散货船,该船目前正在中海工业有限公司所属船厂建造中,预计三方将于2014年内签署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署后发布详细公告。
由于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执行董事许立荣先生、张国发先生、苏敏女士、黄小文先生、丁农先生、刘锡汉先生和俞曾港先生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高层领导,于交易事项有重大利益,并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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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3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机构以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对北海船务(以下同时称“目标公司”或“标的企业”)于2013年12月31日的企业价值进行估值。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于2014年7月30日,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运”)与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中海油运向上海海运收购其所持有的上海北海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船务”)2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8.3亿元。
上海海运于2014年6月27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所持有的北海船务20%股权,底价为人民币8.3亿元。本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2014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发布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51)),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批准授权中海油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举牌收购北海船务20%股权。根据2014年6月27日到2014年7月25日挂牌期的竞买结果,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定中海油运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中海油运和上海海运于2014年7月30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二、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北海船务的主营业务为内贸原油运输,该项业务也为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公司参股北海船务预计可以发挥协同效应。就本公司经营内贸原油运输市场多年的经验及内部测算,此次收购北海船务20%股权预计可以获取稳定的投资回报。
2、此次收购上海海运持有北海船务20%股权可以妥善解决上海海运与本公司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有利于促进公司治理,兑现控股股东的不竞争承诺。
3、北海船务目前的股东中,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和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皆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的子公司,中海油是本公司在油运市场的核心客户之一。本公司通过中海油运先后收购北海船务40%股权,可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海洋油运输市场的份额与控制力,并进一步稳固本公司与中海油之间的长期战略合作,符合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要求。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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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借款协议,本公司获得中国海运提供的六个月人民币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借款利率为5.27%,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5.60%,按4亿元的借款规模计算,总利息支出约为人民币1,054万元。本公司需在6个月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二〇一四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4-039号公告-《中海发展2014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批准,于2014年6月30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据此,本公司获得中国海运提供的6个月人民币4亿元借款。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本公司向中国海运借款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
上述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
上述4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为5.27%,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5.60%。因此,就该两项借款而言,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享受了目前境内和香港金融市场上本公司可享受的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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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委托贷款协议,中海发展香港从中海财务公司处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三年期美元借款,借款总额为1亿美元,借款利率为6个月LIBOR+250BP,根据目前的LIBOR水平,总利率水平不到3%。借款人需每半年结算及支付利息,三年后归还本金。中海财务公司作为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为1万美元,该费用由中海发展香港支付。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二〇一四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于2014年6月30日,中国海运(作为委托方)、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据此,中海发展香港从中海财务公司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三年期1亿美元委托借款。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全资子公司向中国海运借款1亿美元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
上述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
1亿美元借款,借款利率为6个月LIBOR+250BP,低于借款时香港当地相关商业银行对中海发展香港同类贷款的报价利率,且能更好的满足中海发展香港用款的时间需求;因此,就该两项借款而言,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享受了目前境内和香港金融市场上本公司可享受的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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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服务的服务费乃参照中海国际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的收费及根据中国有关政策规定的员工福利及船员不在船期间的最低工资而确定。本公司注意到本公司根据船员管理服务协议就实质相同服务应向中海国际支付的服务费整体上与本公司应向独立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及独立第三方应向中海国际支付的费用大致相若(若非更优惠)。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该份协议签署前,本公司船员在船工资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船员,不构成关联交易;船员休假期间的培训、证书管理等费用,则作为本公司向中海国际支付的船员管理费,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于2012年10月签署的《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经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控股股东回避表决)),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间有关2014-2015年各年度船员管理关联交易年度限额分别为人民币2.05亿元和人民币2.5亿元。于2011-2013年三年,本公司就其本身的船员成本(例如薪金、绩效奖金及其它福利)的过往金额(计及中国海运集团提供的船员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14.53亿元、15.45亿元和16.57亿元。根据本公司内部测算,将所有船员管理整体外包给中海国际后,虽然关联交易额有所放大,但本公司实际船员成本将有所降低。中海国际在管理符合国际、国内石油公司及国内大型电力公司及钢铁公司设定的要求的船员及提供相关配员及培训服务方面拥有专业知识。本公司将航运产业链中专业性很强的船员管理外包给中海国际后,将把工作重心集中到生产运营、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上,可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成本,并提升本公司市场竞争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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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议服务的服务费乃参照中海国际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的收费及根据中国有关政策规定的员工福利及船员不在船期间的最低工资而确定。本公司注意到本公司根据船员管理服务协议就实质相同服务应向中海国际支付的服务费整体上与本公司应向独立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及独立第三方应向中海国际支付的费用大致相若(若非更优惠)。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在该份协议签署前,本公司船员在船工资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船员,不构成关联交易;船员休假期间的培训、证书管理等费用,则作为本公司向中海国际支付的船员管理费,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于2012年10月签署的《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经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控股股东回避表决)),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间有关2014-2015年各年度船员管理关联交易年度限额分别为人民币2.05亿元和人民币2.5亿元。于2011-2013年三年,本公司就其本身的船员成本(例如薪金、绩效奖金及其它福利)的过往金额(计及中国海运集团提供的船员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分别约为人民币14.53亿元、15.45亿元和16.57亿元。根据本公司内部测算,将所有船员管理整体外包给中海国际后,虽然关联交易额有所放大,但本公司实际船员成本将有所降低。中海国际在管理符合国际、国内石油公司及国内大型电力公司及钢铁公司设定的要求的船员及提供相关配员及培训服务方面拥有专业知识。本公司将航运产业链中专业性很强的船员管理外包给中海国际后,将把工作重心集中到生产运营、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上,可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成本,并提升本公司市场竞争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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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类似散货船租赁合约的市场价格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5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中海散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散运香港”)与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署光船租赁合同,向东方资产光船租赁四艘6.5万载重吨散货船十年。该等船舶尚在建造中,预计从2015 年下半年到2016 年陆续交船,各船的日租金为6,830美元/艘,四艘船十年租金总额为9,971.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2亿元)。 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而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光船租赁的形式租入船舶,可在不增加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扩大船队规模,与通过银行贷款新建船舶相比,将降低本公司的资金压力。 就本次光船租赁的租金水平,经本公司内部测算,在加上本公司内部管船成本后,其等价期租水平符合市场一般期租价格水平及FFA(远期运费协议)水平。 经过内部测算,即使参照干散货航运市场最为低迷的过去五年(2009年至2013年)的租金水平,本租船项目经营盈利的可能性也很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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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3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按季收息,利随本清。若甲方提前还款,利率将不再调整。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二〇一三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请参考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发布的临2013-046号公告-《中海发展2013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批准,于2013年12月30日,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借款方”)与关联方—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贷款方”)签订借款协议,根据借款协议,中海发展香港向中海香港控股借入7,000万美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海发展香港向中海香港控股借入7,000万美元,主要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中海发展香港支付此次借款利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海发展香港的运输收入。
就上述借款,中海发展香港向香港当地商业银行发函问询,香港当地商业银行可给予的最优惠利率为三个月LIBOR+200BP,且上述商业银行无法保证在月底前给中海发展香港放款以满足中海发展香港用款的时间需求。董事会相信,本次借款将增加本公司和中海发展香港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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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由于租金水平乃根据即期市场水平而确定,目前尚无法确定21艘船舶六个月的确切租金总额,但根据双方的估算,六个月租金总额不会超过7,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27亿元)。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2013年12月2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散运与关联方中海香港控股签署协议,根据协议,中海散运将向中海香港控股期租租入21艘干散货船,首期租约为六个月,即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租金水平参考市场同类型船舶的租金水平而定,根据双方的估算,六个月租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26亿元)。 中海香港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需与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与大连海运(集团)公司的两艘光船租赁合约(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的临2013-042号公告)合并计算,由于合并计算后的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及中国海运的不竞争承诺,本公司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散货运输最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在中国海运完成相关散货船资产注入本公司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运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将相关散货船资产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因此中海散运向中海香港控股租入该21艘散货船。 中海散运向中海香港控股租入21艘干散货船,合计为142.9万载重吨,约占本公司2013年9月底自有干散货船队规模(933.3万载重吨)的15.3%,该批船舶的租入将显著提高本公司国际散货船队的规模及国际散货运输市场份额,且有助于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本公司于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的竞争力。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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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7,000万美元,期限为六个月,利率为三个月Libor+160bps。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向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美元,期限为六个月,利率为三个月Libor+160bps。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人民币4亿元委托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利率为5.05%。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申请人民币4亿元委托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利率为5.05%。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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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大连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中海散运向大连海运光租“青峰岭”轮和“石龙岭”轮,光租价格为人民币
33,300元/(艘·天),该价格乃参考类似散货船租赁合约的市场价格而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2013年11月2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散运”)与大连海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运”)签署光船租赁合同,向大连海运光船租赁“青峰岭”轮和“石龙岭”轮三年,即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日租金为人民币33,300元/艘,两艘船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299.36万元。
大连海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大连海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我国沿海各港口旅客和车辆的海上运输任务。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
“青峰岭”轮和“石龙岭”轮,载重吨皆为34,650吨,将于2013年12月1日在山海关船厂建造完成并投入运营,该两艘散货船可用于国际及国内干散货物运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海散运向大连海运光租“青峰岭”轮和“石龙岭”轮,光租价格为人民币33,300元/(艘·天),该价格乃参考类似散货船租赁合约的市场价格而确定。 租约期限为三年,即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单船年租金不超过人民币1,215.45万元,两艘船舶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299.36万元。 于光船租赁合约的租期内,中海散运将须负责散货船的一切必要的维修。 如大连海运与中海散运就光船租赁合约发生任何争执及经双方合理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及中国海运的不竞争承诺,本公司为中国海运下属专业从事散货运输最终整合的唯一业务平台,在中国海运完成相关散货船资产注入本公司或对外处置前,中国海运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将相关散货船资产按市场化原则出租给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因此中海散运向大连海运租入该两艘散货船。
中海散运租入该两艘散货船后预计将以自营形式开展沿海或国际运输,经本公司内部测算,以合同价格租入该两艘散货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299.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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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荻港船厂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明池”轮出售予出价最高的买家。“明池”轮的出售价格为370美元/长吨,总价折合成人民币约为20,470,460.65元。根据买卖协议,荻港船厂须在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将船价的10%,计人民币2,047,046.06元作为定金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荻港船厂应在交船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船款计人民币18,423,414.59元一次性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汇至本公司指定的银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油轮“明池”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中海工业有限公司荻港船厂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约人民币2,047.05万元。
中海工业有限公司荻港船厂(以下简称“荻港船厂”)是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工业”)下属船厂,主要经营拆船及修船,具备拆船资格,可享受拆船税收政策,中海工业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荻港船厂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47.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0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海运、广州海运、中海集运、中海海盛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拟设立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 亿元,其中中国海运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广州海运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中海集运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中海海盛以现金出资 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运”)、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以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海盛”)共同出资设立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参股五方公司已分别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于2009年2月13日签署《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报审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设立。根据协议,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中国海运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广州海运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中海集运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中海海盛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中国海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海运是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运、中海海盛是中国海运的控股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2009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2月13日召开,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出资参股设立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出资参股设立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可使本公司获得更为便利的财务管理服务,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及时的和长期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可使本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0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交易A:2009年12月29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川航运”)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将原向中海香港控股光租的“松林湾”轮续租一年,从2010年1月1日起算;合同约定锡川航运拥有选择权,可在一年期满前30天通知中海香港控股是否按现定条款续租一年。交易B:2009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实业”)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将原向上海海运实业光租的“大庆88”轮续租一年,从2010年1月1日起算。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关联公司的油轮集中交由本公司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国际石油运输量,并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已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所有独立董事认为该两项交易是交易各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对公司而言,上述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同时,是按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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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新加坡)石油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1.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海运(新加坡)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石油”)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香港”)将为被担保人计划向大型燃油供应商取得250万美元(约等于人民币1,550万元)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被担保人担保余额合计为0(不含本次的250万美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海石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的参股公司,中海发展香港持有其5%的股权,另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中海集运香港”)持有其91%的股权、中国海运(东南亚)控股有限公司(“中海东南亚控股”)持有其4%的股权。 注册地点:80 Raffles Place, #27-01 UOB Plaza 1, Singapore 048624 法定代表人:张国发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燃油国际供应贸易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海石油计划与大型石油公司合作,使大型石油公司成为中海石油集中采购平台的燃油供应商。由于中海石油为新成立的公司,大型石油公司给予信用额度需要中海石油的股东提供担保,拟由中海发展香港向壳牌石油(SHELL)提供100万美元、向英国石油(BP)提供150万美元担保。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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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8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散货船“长建”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1,201.94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长建”轮由上海江南造船厂建于1982年1月,载重吨为19,131吨,船龄为30年,接近33年的强制淘汰年限,董事会批准对外出售。经市场询价,董事会批准将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中海工业所属荻港荻利。董事会相信,出售“长建”轮可为本公司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1.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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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8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2012年11月27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川航运”)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续租“松林湾”轮一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关联公司的油轮集中交由本公司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国际石油运输量,并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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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6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1、按照国家法定价格确定;2、若无相关的国家法定价格,则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3、若无相应的市场价格,则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直为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持续营运所必需的海运物料及服务供应,包括船舶坞修及维修保养服务、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及其它服务。为确保本公司正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所必需的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项目,并维持本公司与中国海运已建立的长期业务关系,本公司与中国海运于2012年10月15日签订《2013至2015年度海运物料供应和服务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经营油品、煤炭和铁矿石海运业务的专业能源运输公司,与中国海运之间存在着长久紧密的业务关系,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中国海运及其附属公司即为本公司提供本公司持续营运所必需的海运物料及服务供应,过往已签订的协议及今日签订的协议,对本公司核心业务和营运均重要,协议项下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一般比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更为有利。中国海运作为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国经营的大型航运集团企业,具有强大实力、富有工作经验和服务体系,本公司利用这些优势,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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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746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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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16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于2009年10月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于2011年12月22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2012年间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贴现、担保及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鉴于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终止,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与中海财务公司签署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海财务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三年的金融服务,根据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海财务公司将以潜在较高之存款利率或较低贷款利率(与商业银行提供之服务相比较)为本公司持续发展融资。
由于中海财务公司熟悉本公司业务,因此可为本公司更为及时有效地提供所需资金。本公司也希望在航运形势不景气、市场资金面偏紧、外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更多地通过中海财务公司获得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财务资助,以降低潜在的融资渠道风险。
此外,本公司持有中海财务公司25%权益,中海财务公司的业务扩展也将使本公司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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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2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红旗204”轮出售予出价最高的买家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散货船“红旗204”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1,133.17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红旗204”轮由上海江南造船厂建于1981年7月,载重吨为19,131吨,船龄为31年,接近33年的强制淘汰年限,董事会批准对外出售。经市场询价,董事会批准将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中海工业所属荻港荻利。董事会相信,出售“红旗204”轮可为本公司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33.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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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16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该项交易是交易双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银桦航运于2012年6月15日与中海工业江苏签约建造一艘4.75万载重吨散货船,船价为人民币1.828亿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银桦航运拟将该艘新建船舶投放到国内沿海煤炭运输,并主要服务于其另一方股东所属电厂。 经银桦航运测算,未来二年,银桦航运承运的新增煤炭运输需求约400万吨,按照目前的运输效率测算需要运力约20万载重吨,但该公司目前只有运力1.9万载重吨,急需新增部分运力加以解决。目前,国内造船市场处于历史低位,银桦航运认为此次造船具有较好的经济可行性。 本次造船所需资金银桦航运拟30%通过自筹、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目前银桦航运账面上资金充足,无需双方股东增资。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2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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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5-3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红旗202”轮和“红旗203”轮出售予出价最高的买家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散货船“红旗202”轮和“红旗203”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3,254.34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红旗202”轮和“红旗203”轮由上海江南造船厂建于1980年9月,载重吨皆为18,886吨,船龄皆为32年,接近33年的强制淘汰年限,董事会批准对外出售。经市场询价,董事会批准将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中海工业所属荻港荻利。 董事会相信,出售“红旗202”轮和“红旗203”轮可为本公司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54.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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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7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为5.02%,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65%,按20亿元的委托借款规模计算,总利息支出为人民币30,120万元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召开的二〇一二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请参考本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发布的临 2012-007号公告-《2012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批准,于2012年3月 26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在上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从中海财务公司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三年期借款共计人民币20亿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不断收紧信贷规模,本次委托借款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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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7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借款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为5.02%,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65%,按20亿元的委托借款规模计算,总利息支出为人民币30,120万元。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召开的二〇一二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请参考本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发布的临 2012-007号公告-《2012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批准,于2012年3月 26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在上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从中海财务公司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三年期借款共计人民币20亿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不断收紧信贷规模,本次委托借款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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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外轮修理厂 |
定价依据 | 该项交易是交易各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12年1月13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签约建造一艘11万载重吨成品/原油船,船价为5,328万美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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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328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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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1-1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该项交易是交易各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12年1月13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签约建造一艘11万载重吨成品/原油船,船价为5,328万美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328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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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将“红旗124”轮和“红旗120”轮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买家。“红旗124”轮和“红旗120”轮的出售价格为410美元/长吨,总价折合成人民币为33,238,724元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红旗120”轮和“红旗124”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3,323.87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相信,出售“红旗124”轮和“红旗120”轮可为本公司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23.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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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根据市场情况,租金由14,500美元/天调整为12,000美元/天,其他条款与过往年度合同的条款相同。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22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川航运”)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签署光船租赁合同,续租 “松林湾”轮一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关联公司的油轮集中交由本公司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扩大本公司国际石油运输量,并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38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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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桂河”轮的出售价格为451 美元/长吨,
总价折合成人民币为33,223,544 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所属“桂河”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3,322.4 万元。
二、合同方介绍
卖方:本公司
买方: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以下简称“荻港荻利”)是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工业”)荻港船厂下属的专业公司,具备拆船资格,可享受拆船税收政策,中海工业是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桂河”轮于1980 年3 月由英国船厂建成,根据交通运输部2009 年第52
号《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规定,该轮于2011 年1
月1 日达到提前强制淘汰的年限,必须强制报废。经市场询价,董事会批准将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中海工业所属荻港荻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3223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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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锡川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续租“松林湾”轮一年,自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其他条款维持去年的条款不变,其中租金为14,500 美元/天不变。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 年12 月9
日召开的二零一零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本公司或所属公司已于2010 年
12 月10 日就“松林湾”轮和“大庆88”轮与关联方签署光船租赁合同。
一、交易概述
交易A:
2010 年12 月10 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川
航运”)执行光租合同续租选择权(请参考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30 日发布的临2009-036 公告),向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续租 “松林湾”轮一年,从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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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1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市场情况维持租金为8,750 美元/天不变,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 年12 月9
日召开的二零一零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本公司或所属公司已于2010 年
12 月10 日就“松林湾”轮和“大庆88”轮与关联方签署光船租赁合同。2010 年12 月10 日,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实业”)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向上海海运实业续租 “大庆88”轮,从2011 年1 月
1 日至2010 年9 月3 日。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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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7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经市场询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莲池”轮的出售价格为436美元/长吨,总价折合成人民币为23,123,596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银桦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莲池”轮以废钢船形式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2,312.4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莲池”轮于1977年12月由瑞典歌德堡船厂建成,将于2010年12月1日到达交通部2006年第8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规定强制报废的33年船龄,必须强制报废。经市场询价,董事会批准将其出售给出价最高的中海工业所属荻港荻利。董事会相信,出售“莲池”轮可为本公司及银桦航运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31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一年期人民币贷款最优惠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下浮10%(即年利率5.004%)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 年10 月25日召开的二零一零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请参考本公司于2010 年10 月26 日发布的临2010-018 号公告-《2010 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批准,于2010年11 月19 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在上海签订委托借款合同,据此,本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短期借款共计人民币10 亿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委托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
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本次委托借款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支付船舶建造进度款。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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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29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在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新建12艘4.8万吨级散货船,总价为人民币25亿5360万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以人民币支付,每期分别支付各船船款的20%。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同意,本公司于2010 年9 月28 日(星期二)在海口与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江苏”)签约建造12 艘4.8 万吨级散货船,总价为人民币25 亿5360 万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近年来,随着沿海航运市场的放开,沿海煤炭运输市场竞争加剧,本公司在
沿海干散货运输市场,特别是煤炭运输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建造一定数量的
4.8 万吨级散货船,对稳定和扩大本公司在华东沿海煤炭运输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经本公司测算,新造12 艘4.8 万吨级散货船在沿海煤炭及外贸运输经营均
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经济上是可行的。12 艘船舶皆为沿海远洋兼营型,
可以在沿海煤炭和进口煤炭互相调剂使用,符合本公司“立足沿海、发展远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
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30%通过自筹、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53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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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8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挂牌信息中转让条件明确表示:“自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交割日止,其间标
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及风险由出让人按比例享有或承担”进行调整。
华海公司5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169,888,974.96 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海发展”)于2010 年5 月
17 日与关联方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上海海运收购其所持有的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50%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44,459,154.80 元。
上海海运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亦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上海海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2010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5 月14 日召开,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收购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收购完成后,华海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和中国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营公
司,双方各持有华海公司50%股权,本公司将按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收购华海公司50%股权,可进一步推进与中石油之间的大货主战略合作,并妥善解决中海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符合本公司业务
发展的长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4459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9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支付利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公司的运输收入,相关税费由本公司承担。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的二零一零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于2010年3月26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作为委托方,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方,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公司(作为借款方)在上海签订委托借款合同,据此,本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由中国海运提供的短期借款共计人民币13亿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委托借款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的财务帮助,借款的目的是缓解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降低本公司的融资成本。本次委托借款享受了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企业借款最优惠的利率,对本公司而言比一般的商业贷款更为优惠。董事会相信,本次委托借款将增加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相应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支付船舶建造进度款。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7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根据协议收购液化天然气运输船乃为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的物流业务,并通过
分享液化天然气业务产业链中运输环节的利润,以增强本集团的盈利能力。该项
目具有稳定的租金收入,预期将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已建成的液化天然气运输
船将出租予中国石化,以供运输天然气用途。
造船部分代价由银行借款融资,预计将提高本集团的借贷水平。计及本集团
的资本及股东基础后,本集团认为上述比例的银行借款是建造液化天然气运输船
的适当融资方式。董事认为,鉴于本集团的船队扩充计划,采用银行借款为该项
交易提供资金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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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2-25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本公司“大庆63”轮已达到强制报废的年限,现将该轮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出售总价为人民币1,131万元整。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该散货船于1976年3月15日正式投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于2006年7月5日发出的通知,该散货船强制报废的船龄为33年。因此,该散货船的强制报废截止日期将为2009年3月14日。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散货船作为废铁出售。荻港荻利为一家专营拆船业务的特别服务公司。董事会相信,出售该散货船可为本公司提供更多营运资金。董事会现时对该等营运资金并无任何特定用途。董事相信有关出售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已事先审议、研究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所有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交易是交易各方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为交易基准订立的,对公司而言,上述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同时,是按对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的,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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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15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07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 "向悦" 、"向壮"、"向茂"轮继续光租半年,租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起算。
本公司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向壮"、"向茂"、"向悦"等四轮的光租合同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半年,根据市场情况维持租金各自为2800美元/天,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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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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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15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秀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的"向秀"、"向珠"、"向达"、"向兴"、"向旺"等五轮的光租合同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一年,根据市场情况维持租金不变,其中"向秀" 、"向达"两轮的租金各自为1370美元/天, "向兴" 、"向旺" 两轮的租金各自为2500美元/天,"向珠"轮的租金为3000美元/天,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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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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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15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07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运实业")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向上海海运实业光租的"大庆88"轮续租一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起算。
本公司原向上海海运实业光租的"大庆88"轮的光租合同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一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租金由9500美元/天下调至8750 美元/天,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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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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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15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2007年11月14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川航运")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向中海香港控股光租的"松林湾"轮续租一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起算。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锡川航运原向中海香港控股光租的"松林湾"轮的光租合同将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现按原合同条款续租一年,根据市场情况维持租金为19000美元/天,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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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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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4月12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在上海签订两艘4.65万吨级成品油/原油兼用船建造合同,总价为9240万美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合同方介绍
买方:
中海发展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50万美元,法人代表吴中校,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
1、中海工业:营业地址在上海市东方路985号8楼,主营业务为船舶修造等。
2、中海工业江苏:营业地址在江苏江都市大桥镇迎舟路1号,主营业务为船舶修造等。
中海工业和中海工业江苏合称船舶建造合同的卖方。中海工业江苏为中海工业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海工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海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在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建造两艘4.65万吨级成品油/原油兼用船("该等油轮"),总价约9240万美元。该等油轮中首艘的船款将按造船进度分三期支付,每期支付船款的60%、20%及20%;该等油轮中第二艘的船款将按造船进度分四期支付,每期支付船款的40%、20%、20%及20%。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等油轮的交船时间预计分别为2008年10月及2009年1月。
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随着本公司油轮船队结构调整和新的MARPOL公约实施,公司现有的部分油轮将逐步退出国际运输转入国内运输。为保持本公司在国际成品油运输市场的份额,需新增适当船型的油轮扩充船队规模,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实现规模效应。目前该等油轮是比较适合的船型,如拥有该等油轮,本公司可进一步开拓欧洲/美国的大西洋成品油运输市场,使本公司参与到亚洲以外市场的经营中去。
本公司目前拥有油轮69艘、340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油轮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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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4月12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在上海签订两艘4.65万吨级成品油/原油兼用船建造合同,总价为9240万美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合同方介绍
买方:
中海发展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50万美元,法人代表吴中校,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随着本公司油轮船队结构调整和新的MARPOL公约实施,公司现有的部分油轮将逐步退出国际运输转入国内运输。为保持本公司在国际成品油运输市场的份额,需新增适当船型的油轮扩充船队规模,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实现规模效应。目前该等油轮是比较适合的船型,如拥有该等油轮,本公司可进一步开拓欧洲/美国的大西洋成品油运输市场,使本公司参与到亚洲以外市场的经营中去。
本公司目前拥有油轮69艘、340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油轮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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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在上海签订12艘5.73万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7420万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合同方介绍
买方:本公司
卖方:
1、中海工业:营业地址在上海市东方路985号8楼,主营业务为船舶修造等。
2、中海工业江苏:营业地址在江苏江都市大桥镇迎舟路1号,主营业务为船舶修造等。
中海工业和中海工业江苏合称船舶建造合同的卖方。中海工业江苏为中海工业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海工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海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在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建造12艘5.73万吨级散货船("该等船舶"),总价约人民币32 7420万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每期分别支付各船船款的20%。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等船舶的交船时间预计分别为2008年12月、2009年1月、2009年5月、2009年6月、2009年12月、2010年2月、2010年5月、2010年9月、2010年9月、2010年10月、2011年2月和2011年3月。
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近年来华南各电厂规模发展迅速,运输电煤的船舶大型化已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本公司现有散货船平均船龄较大,平均吨位偏小,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构成一定影响。
为应对沿海电煤运输不断扩大的需求,公司迫切需要加快散货船队建设步伐。此次订造12艘5.73万吨级散货船如如期投入运营,将提高本公司市场竞争力,有效平衡运力新老更替,保持公司市场地位。
本公司目前拥有散货船139艘、488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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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3-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与中海工业及中海工业江苏在上海签订12艘5.73万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27420万元。此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近年来华南各电厂规模发展迅速,运输电煤的船舶大型化已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本公司现有散货船平均船龄较大,平均吨位偏小,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构成一定影响。
为应对沿海电煤运输不断扩大的需求,公司迫切需要加快散货船队建设步伐。此次订造12艘5.73万吨级散货船如如期投入运营,将提高本公司市场竞争力,有效平衡运力新老更替,保持公司市场地位。
本公司目前拥有散货船139艘、488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本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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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1-0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国家指定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根据中海集团与本公司2001年4月3日签订,并于2004年1月8日修订的《服务协议》,中国海运集团已同意就持续营运之石油运输业务及干散货物运输业务向本集团提供所必需之船用物料及服务,包括船舶坞修及维修保养服务、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及其它服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联交所")已就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三个财政年度之期间进行之持续关联交易,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
中海集团拟与本公司签订《新服务协议》,《新服务协议》将待若干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后,于2007年1月1日生效,并将取代《服务协议》。《新服务协议》将有利于确保中国海运集团与本集团维持已建立之长期业务关系。
关联标的的基本情况和定价依据
1、所提供之船用物料及服务包括:
1) 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机电及电子工程、船用物料及船舶和救生艇之维修保养;
2) 粉饰船舶及油污处理;
3) 装置、维修及保养通信及导航系统服务;
4) 坞修、维修和船舶技术改造;
5) 租入船员费用;
6) 为雇员提供住宿、交通等服务;
7) 医疗服务;
8) 杂项管理服务;
9) 船舶和货运代理;及
10) 用于销售及购买船舶、附件和其他设备支付的服务费。
2、供应船用物料及服务之费用:
协议供应品之价格将参照国家指定价格确定。如上文所提述之任何协议供应品无可供参考之国家指定价格,则会参照其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则为中国海运集团就提供有关协议供应品而产生之实际账面成本计算之价格。
3、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乃按本公司于2004年度、2005年度向中海集团支付的实际金额、预计2006年度支付的金额、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未来三个财政年度的运力增长计划和运输收入预测,以及对国家指定价格及其它有关市场发展情况的预测而确定。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度、2005年度向中海集团支付的实际金额及预计2006年度支付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之发生额
项目
2004 2005 2006 预计
1 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
油、机电及电子工程、船用物
料及船舶和救生艇之维修保养 907,948 1,332,408 1,606,254
2 粉饰船舶及油污处理 10,748 11,436 15,000
3 装置、维修、保养通信及导航
系统服务 15,251 23,740 30,000
4 坞修、维修及船舶计改费用 340,560 343,325 400,000
5 租入船员工资费用 161,859 200,132 230,000
6 为船员提供住宿、交通运输等
服务 6,275 5,949 5,000
7 医疗服务 2,593 1,596 1,500
8 杂项管理服务 38,960 41,789 41,656
9 船舶和货运代理 28,878 64,866 75,000
10 用于销售及购买船舶、附件和
其他设备支付的服务费 927 3,530 3,500
合计 1,513,999 2,028,771 2,407,910
公司现有运力683万载重吨,除收购中海集团42艘/140万载重吨散货船以外,根据公司"十一五"船队发展规划,未来三年还将新增船舶54艘/589万载重吨,其中2007年96万载重吨、2008年132万载重吨、2009年335万载重吨,处置船按每年20万载重吨计算,预计2007-2009年公司运力平均年增幅达25.1%,详见下表:
2004 2005 2006 2007E 2008E 2009E
运力规模(万载重吨) 554 638 683 899 1011 1326
同比增长 15.2% 7.1% 31.6% 12.5% 31.2%
根据上述运力扩张计划测算,未来三年预计公司收入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8%,详见下表:
2004 2005 2006 2007E 2008E 2009E
收入规模(百万元) 6600 8700 9668 12126 13467 15804
同比增长 31.8% 11.1% 25.4% 11.1% 17.4%
注:假定收购42艘运力于2007年1月起投入,相应收入从2007年起计入中海发展。
据此,根据《新服务协议》,2007年至2009年各财政年度的各项持续关联交易金额建议不超过以下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 假设干散货船舶收购将于
的年度 假设干散货船舶收购未能完成 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07年 人民币3,237,900,000元 人民币4,090,000,000元
2008年 人民币4,048,900,000元 人民币4,942,000,000元
2009年 人民币4,576,900,000元 人民币5,589,000,000元
4、有效期限
《新服务协议》自2007年1月1日生效,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5、《新服务协议》的生效条件
《新服务协议》须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中海集团应当回避表决。
然而,《新服务协议》不以本公司完成拟议的2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或干散货船舶收购为生效条件。如上文所述,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新服务协议》年度上限将于完成干散货船舶收购后增加。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服务协议》对于本集团营运海运业务而言至为重要,因为本集团所拥有之所有船舶将获提供必需之船用服务及船用供应品,而在干散货船舶收购完成后,将包括相关干散货船舶。总体而言,根据《新服务协议》提供协议供应品之主要条款及条件,包括定价架构、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均与《服务协议》保持一致。《新服务协议》规定的条款和应付之费用系经公平原则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本公司董事认为,新服务协议之条款对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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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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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向壮”、“向茂”、“向悦”轮继续光租三年,租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向壮”、“向茂”、“向悦”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租金各为28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经营效益。该9艘集装箱船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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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向秀航运”)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秀”、“向珠”轮继续光租三年,租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秀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秀”、“向珠”、“向达”、“向兴”、“向旺”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向秀”、“向达”轮租金各为1370美元/天,“向兴”、“向旺”轮租金各为2500美元/天,“向珠”轮租金为3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经营效益。该9艘集装箱船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达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向达航运”)与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达”轮继续光租三年,租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秀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秀”、“向珠”、“向达”、“向兴”、“向旺”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向秀”、“向达”轮租金各为1370美元/天,“向兴”、“向旺”轮租金各为2500美元/天,“向珠”轮租金为3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经营效益。该9艘集装箱船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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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兴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向兴航运”)与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兴”轮继续光租三年,租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秀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秀”、“向珠”、“向达”、“向兴”、“向旺”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向秀”、“向达”轮租金各为1370美元/天,“向兴”、“向旺”轮租金各为2500美元/天,“向珠”轮租金为3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经营效益。该9艘集装箱船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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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间接控股向旺航运公司(以下简称“向旺航运”)与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旺”轮继续光租三年,租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秀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运亚洲公司的“向秀”、“向珠”、“向达”、“向兴”、“向旺”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光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向秀”、“向达”轮租金各为1370美元/天,“向兴”、“向旺”轮租金各为2500美元/天,“向珠”轮租金为3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经营效益。该9艘集装箱船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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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实业”)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向海运实业期租的“大庆88”轮改为光租,租期三年,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原向海运实业期租的“大庆88”轮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改为光租,租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租金为95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关联公司的油轮集中交由本公司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现将该2艘油轮续光租给本公司,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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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12-23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签订有条件续租合同,将原向中海香港期租的“松林湾”轮改为光租,租期三年,从2005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原向中海香港光租的“松林湾”轮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现按原合同条款续租三年,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租金为19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关联公司的油轮集中交由本公司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现将该2艘油轮续光租给本公司,现续租三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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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1-09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自2004年1月1日起,原由中海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提供的项目变更为由中石化中海提供。 |
交易简介 | 背景资料
本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海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51%股份,于2001年4月3日签订《海运物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协议"), 经公司独立股东于2001年5月2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十年。
鉴于2003年12月30日,中海总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石化中海")在上海正式开业,原由中海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海供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有关部分海运物料和服务项目,自2004年1月1日起,将由中石化中海提供。为保证本公司海运业务的持续、正常进行,公司于2004年1月8日与中海总公司签订《海运物料和服务供应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协议中的"集团:中海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但不计股份公司)"修改为补充协议中的"集团:中海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但不计股份公司)"。
根据协议,中海总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或安排由其附属公司提供)若干必需的海运物料与服务供应项目("经协议之供应项目")。 经协议之供应项目包括:(1)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机电及电子工程物料、船用物料及船舶和救生艇之维修与保养;(2)粉饰船舶及油污处理物料;(3)聘用船员服务;(4)装置、维修及保养通讯与导航系统服务;(5)坞修及维修服务;(6)为员工提供住宿、交通运输等服务;(7)医疗服务;(8)杂项服务(包括教育及培训、海事、安全、消防、资料管理、交通车等);(9)船舶和货运代理服务。
由于经协议之供应项目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就其有关条款,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就若干关联交易豁免事项提出申请("前次豁免申请"),联交所于2001年4月23日就前次豁免申请向公司授予豁免("前次豁免")。公司于同日在香港所作出的公告中就前次豁免有关详情进行了披露。
协议主要条款
A、海运物料及服务供应
(1) 于协议生效后,中海总公司应按照本公司与其协议的数量和方式向本公司供应(或安排集团其他成员供应)经协议之供应项目;
(2) 本公司应最迟于每月18日通知中海总公司其下个月对各项经协议之供应项目的实际需求量;
(3) 除非本公司已书面确认能够按其满意的条件从第三方购取经协议之供应项目,否则,中海总公司不得终止提供经协议之供应项目。
B、定价基准:
经协议之供应项目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上海市物价管理部门或任何中国政府机构颁布的价格("国家定价")决定,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于上述任何经协议之供应项目,将参照市场价格。若不存在市场价格,应适用中海总公司按照实际成本计算的价格。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成本,应采用协议双方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
经协议之供应项目的总费用将取决于向本公司提供的经协议之供应项目的数量。
经协议之供应项目的市场价应参照下列价格中较低的一种确定:
(1) 当适用的情况下,在上海市邻近地点提供与协议供应相类似供应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则按该等第三方收取的价格的平均数);及
(2) 中海总公司上一次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协议供应时所收取的价格(如有的话)。
前次豁免及相关历史数据
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香港联交所于2001年4月23日就本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三个会计年度的持续关联交易授予前次豁免。以下各年度发生的每项持续关联交易的上限及历史数据(包括占各年度的营业额的比例)载列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交易 01-03年度上限 2001 2002 2003(预计)
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
机电及电子工程物料、
船用物料及船舶和救生艇之维修与保养 18.1% 517853 603808 729669
(13.2%) (14.7%) (17.8%)
粉饰船舶及油污处理物料 0.2% 6603 7940 9401
(0.1%) (0.1%) (0.2%)
聘用船员服务 4.3% 97583 141011 150357
(2.5%) (3.4%) (3.6%)
装置、维修及保养通讯及导航系统服务 0.7% 14822 10383 11944
(0.3%) (0.2%) (0.2%)
坞修及维修服务 6.3% 245420 241275 239866
(6.3%) (5.8%) (5.8%)
为员工提供住宿、交通运输等服务 0.2% 5440 6929 832
(0.1%) (0.1%) (0.0%)
医疗服务 0.6% 4736 522 1760
(0.1%) (0.0%) (0.0%)
杂项服务 1.9% 43374 43724 53870
(1.1%) (1.0%) (1.3%)
船舶和货运代理服务 0.8% 30007 24677 35454
(0.7%) (0.6%) (0.8%)
持续关联交易新的豁免申请
由于前次豁免于2003年12月31日届满,为保证本公司海运业务的正常、持续运作,严格遵守香港和上海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监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持续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以后年度定期报告中定期予以披露。
据此,本公司2004年至2006年各会计年度的各项持续关联交易金额建议不超过以下年度上限:
交易 占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三个财政年度
营业额的百分比
供应润滑油、淡水、原料、燃油、
机电及电子工程物料、
船用物料及船舶和救生艇之维修与保养 18.1%
粉饰船舶及油污处理物料 0.2%
聘用船员服务 4.3%
装置、维修及保养通讯及导航系统服务 0.7%
坞修及维修服务 6.3%
为员工提供住宿、交通运输等服务 0.2%
医疗服务 0.6%
杂项服务 1.9%
船舶和货运代理服务 0.8%
豁免的前提条件如下:
(1) 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持续关联交易;
(2)各项持续关联交易须:
(A)由公司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进程下订立;
(B)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
(3) 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持续关联交易详情,连同以下(4)段所述的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公司须在年报及本年度的帐目内披露;
(4) 公司的独立董事须每年审核持续关联交易,并于公司的年报及帐目中确认,该等交易是按照上述(1)段所述的方式订立并且在下述(6)段所规定的限额之内;
(5) 公司的境外核数师须每年审核持续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供一份函件("核数师函件"),确认每项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A)获董事会批准;
(B)按照有关协议规定的定价政策订立;
(C)未超过年度上限。
如果公司核数师拒绝接受委托或者不能出具核数师函件,公司应尽快通知两地交易所;及
(6) 2004年至2006年各会计年度的各项持续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上述所申请的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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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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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交易A: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签订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向壮”、“向茂”、“向悦”等四艘船,续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D: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向秀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秀航运”)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亚洲公司”)签订租船合同,将“向秀”轮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E: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达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达航运”)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亚洲公司”)签订租船合同,将“向达”轮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F: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兴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兴航运”)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亚洲公司”)签订租船合同,将“向兴”轮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G: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旺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旺航运”)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亚洲公司”)签订租船合同,将“向旺”轮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H: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亚洲公司”)签订续租合同,将原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的“向珠”轮续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A
原光租给中海集运的“向利”、“向壮”、“向茂”、“向悦”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按原合同约定条款续租一年,日租金13000人民币/天
交易D、E、F、G: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向秀航运、向达航运、向兴航运、向旺航运原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的“向秀”、“向达”、“向兴”、“向旺”轮,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按原合同约定条款续租一年,“向兴”、“向旺”日租金2000美元/天,“向秀”、“向达”日租金1200美元/天。
交易H:
原光租给中海集亚洲公司的“向珠”轮,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租一年,合同条款不变,日租金20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A、交易D、交易E、交易F、交易G和交易H是根据专业化经营的原则,将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集装箱船舶集中交由中海集运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该等船舶原就光租给中海集运经营,现为续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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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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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交易B: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实业”)签订租赁合同,将原向海运实业期租的“大庆88”轮续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B
原向海运实业期租的“大庆88”轮续租一年,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租一年,合同条款不变,日租金118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B是根据本公司“十五”规划的安排,本公司的油轮船队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淘汰小型及老旧船舶,引进大型船舶,将有利于本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并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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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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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交易I: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紫金山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山航运”)与南方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航运”)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1”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J: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凤凰山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山航运”)与南方航运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2”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K: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五台山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台山航运”)与南方航运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3”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交易L: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九华山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山航运”)与南方航运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4”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I、J、K、L
原光租给南方航运的“永安1”、“永安2”、“永安3”、“永安4”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根据航运市场情况续租一年,日租金调整为5000美元/天,其他合同条款不变。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I、交易J、交易K和交易L,是由于“永安1-4”该4艘船为方便旗船,从事第三国间干散货运输。本公司的干散货运输以国内沿海为主,在国外航线中本公司主要从事定航线、定货种的进出口运输业务,极少从事第三国间运输业务。因此将该4艘船交由南方航运经营,有利于提高船舶的经营效益。该等船舶原就光租给南方航运经营,现为续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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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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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2-24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中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香港控股”)签订租赁合同,将原向中海香港控股期租的“松林湾”轮油品船续租一年,从2004年1月1日开始起算。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C
原向中海香港控股期租的“松林湾”轮油品船续租一年,将于2003年12月31日到期,现续租一年,合同条款不变,日租金13600美元/天。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C是根据本公司“十五”规划的安排,本公司的油轮船队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淘汰小型及老旧船舶,引进大型船舶,将有利于本公司船队结构的调整,并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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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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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3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租,日租金为13600美元,年租金总额为4,964,000美元。 |
交易简介 | 向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期租经营“松林湾”轮一年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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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与关联方签订的“大庆88”光船租赁合同将于2002年12月31日届满,现拟续租一年,并将光租改期租,日租金为118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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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向秀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向秀”轮光租给中海集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12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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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的紫金山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1”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39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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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的五台山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3”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39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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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方续租7艘集装箱船光船,对其中“向兴”、“向旺”、“向珠”等3艘船舶的租金适当下调。“向旺”、“向兴”由2161美元/天调整为2000美元/天,“向珠”由2600美元/天调整为2000美元/天,其它条款不变。“向利”、“向壮”、“向茂”、“向悦”日租金均为13000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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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的向达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向达”轮光租给中海集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12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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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的凤凰山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2”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39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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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2-10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间接控股的九华山航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船合同,将“永安4”轮光租给南方航运,租期一年,从2003年1月1日开始起算,日租金均为3900美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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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7-1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南方航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期由2002年5月29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4,947,600美元(约40,916,652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同意向南方航运出租6艘干货运船,即“永安1号”、“永安2号”、“永安3号”、“永安4号”、“安平3号”及“安平6号”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0916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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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7-1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租期自2002年5月29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租金总额为1,931,300美元(约15,971,851元人民币)。 |
交易简介 | 上海海运同意向本公司出租一艘油船,即“大庆88号”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971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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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7-12 |
甲公司 | 中远海能 |
乙公司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于2001年12月31日签订的原光船租赁合同,本公司向中海集运出租该5艘集装箱船。 |
交易简介 | 2002年7月10日签订集装箱船《光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由2002年7月1日起降低5艘集装箱船的租金,自2002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有关期间,本公司出租集装箱船的租船费总额由按原光租合同的2,377,648美元(约19,663,149元人民币)降低至1,825,648美元(约15,098,109元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5098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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