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9 |
甲公司 | 汉威科技 |
乙公司 |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6日,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电子”)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研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安科所”)及自然人魏建明、封松林、张宏俊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
2011年8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上海安科所认为其出资技术价值与其他投资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认缴技术出资,经与其他合作方协商,各方同意终止2011年7月26日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并同时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其他各投资方就新公司设立、出资及股权结构等事宜另行协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自然人魏建明、张宏俊、詹自力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各方同意将“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天安”或“新设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合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威天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500万元,其中:汉威电子以货币出资1,075万元(自有资金),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以经合作各方同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作价不低于250万元的技术出资认缴新设公司250万元出资额,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自然人魏建明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自然人张宏俊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自然人詹自力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公司与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汉威电子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其他技术成员的出资合作,将综合合作各方各自领域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将各方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各自在业内的资源和影响力,共筑战略发展平台,以上海为基础迅速拓展,使新公司成为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威天安”,符合汉威电子的整体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化效应,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信息系统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模式和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9 |
甲公司 | 汉威科技 |
乙公司 |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6日,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电子”)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研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安科所”)及自然人魏建明、封松林、张宏俊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
2011年8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上海安科所认为其出资技术价值与其他投资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认缴技术出资,经与其他合作方协商,各方同意终止2011年7月26日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并同时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其他各投资方就新公司设立、出资及股权结构等事宜另行协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自然人魏建明、张宏俊、詹自力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各方同意将“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天安”或“新设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合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威天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500万元,其中:汉威电子以货币出资1,075万元(自有资金),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以经合作各方同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作价不低于250万元的技术出资认缴新设公司250万元出资额,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自然人魏建明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自然人张宏俊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自然人詹自力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公司与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汉威电子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其他技术成员的出资合作,将综合合作各方各自领域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将各方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各自在业内的资源和影响力,共筑战略发展平台,以上海为基础迅速拓展,使新公司成为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威天安”,符合汉威电子的整体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化效应,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信息系统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模式和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9 |
甲公司 | 汉威科技 |
乙公司 | 魏建明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6日,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电子”)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研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安科所”)及自然人魏建明、封松林、张宏俊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
2011年8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上海安科所认为其出资技术价值与其他投资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认缴技术出资,经与其他合作方协商,各方同意终止2011年7月26日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并同时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其他各投资方就新公司设立、出资及股权结构等事宜另行协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自然人魏建明、张宏俊、詹自力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各方同意将“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天安”或“新设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合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威天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500万元,其中:汉威电子以货币出资1,075万元(自有资金),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以经合作各方同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作价不低于250万元的技术出资认缴新设公司250万元出资额,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自然人魏建明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自然人张宏俊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自然人詹自力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公司与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汉威电子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其他技术成员的出资合作,将综合合作各方各自领域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将各方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各自在业内的资源和影响力,共筑战略发展平台,以上海为基础迅速拓展,使新公司成为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威天安”,符合汉威电子的整体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化效应,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信息系统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模式和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9 |
甲公司 | 汉威科技 |
乙公司 | 詹自力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6日,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电子”)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研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安科所”)及自然人魏建明、封松林、张宏俊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
2011年8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上海安科所认为其出资技术价值与其他投资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认缴技术出资,经与其他合作方协商,各方同意终止2011年7月26日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并同时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其他各投资方就新公司设立、出资及股权结构等事宜另行协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自然人魏建明、张宏俊、詹自力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各方同意将“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天安”或“新设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合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威天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500万元,其中:汉威电子以货币出资1,075万元(自有资金),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以经合作各方同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作价不低于250万元的技术出资认缴新设公司250万元出资额,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自然人魏建明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自然人张宏俊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自然人詹自力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公司与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汉威电子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其他技术成员的出资合作,将综合合作各方各自领域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将各方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各自在业内的资源和影响力,共筑战略发展平台,以上海为基础迅速拓展,使新公司成为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威天安”,符合汉威电子的整体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化效应,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信息系统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模式和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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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1-19 |
甲公司 | 汉威科技 |
乙公司 | 张宏俊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7月26日,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电子”)与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高研院”)、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安科所”)及自然人魏建明、封松林、张宏俊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
2011年8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上海安科所认为其出资技术价值与其他投资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异,不能认缴技术出资,经与其他合作方协商,各方同意终止2011年7月26日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并同时解除相关权利和义务,其他各投资方就新公司设立、出资及股权结构等事宜另行协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自然人魏建明、张宏俊、詹自力正式签订《关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各方同意将“上海中安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中威天安公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天安”或“新设公司”)。
根据投资协议书,合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威天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500万元,其中:汉威电子以货币出资1,075万元(自有资金),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以经合作各方同意、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的作价不低于250万元的技术出资认缴新设公司250万元出资额,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自然人魏建明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自然人张宏俊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各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自然人詹自力以货币出资125万元,占新设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与应急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经营。公司与合作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汉威电子与上海中科高等研究院及其他技术成员的出资合作,将综合合作各方各自领域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将各方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整合各自在业内的资源和影响力,共筑战略发展平台,以上海为基础迅速拓展,使新公司成为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市场领跑者。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中威天安”,符合汉威电子的整体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及上海地缘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化效应,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安全管理领域的综合信息系统市场占有率,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模式和领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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