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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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6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王泽
定价依据公司《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为统一版本,裤装销售实行统一的定价标准;上述关联交易所签署的《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与公司其他加盟商签署的《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版本完全一致;上述关联交易中裤装销售的定价标准与定价依据,与公司向其他加盟商销售裤装的定价标准与定价依据一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王泽于2009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9日任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在离任后的十二个月内仍属公司关联人,公司向王泽销售裤装交易仍属日常关联交易。
王泽曾于2010年2月1日与公司签署《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因开展特许加盟经营业务,公司与王泽续签《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依据《百圆裤业特许经营合同》,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29日期间与王泽进行裤装销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797,341.6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43%。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推动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项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8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韩高荣
定价依据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标准与其他加盟商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定价标准一致。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1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王泽、韩高荣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韩高荣于2012年1月1日与公司签署《物流配送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现拟将继续与其签订《物流配送协议》有效期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金额依实际结算为准),付款方式为现金,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
南京、济南配送中心为公司监事韩高荣开设,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该物流配送服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韩高荣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等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刘文宪
定价依据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6.8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刘文宪
定价依据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14.0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9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王泽
定价依据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标准与其他加盟商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定价标准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1、公司因开展物流配送业务需要,拟就西安配送中心、乌鲁木齐配送中心与济南配送中心、南京配送中心的物流配送业务签署2012至2013年度的物流配送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具体金额依实际结算为准),付款方式为现金,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 2、西安配送中心、乌鲁木齐配送中心为公司董事王泽开设,济南配送中心、南京配送中心为监事韩高荣开设,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物流配送服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王泽、韩高荣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泽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等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推动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项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9
甲公司跨境通
乙公司韩高荣
定价依据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标准与其他加盟商管理的物流配送中心定价标准一致。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1、公司因开展物流配送业务需要,拟就西安配送中心、乌鲁木齐配送中心与济南配送中心、南京配送中心的物流配送业务签署2012至2013年度的物流配送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具体金额依实际结算为准),付款方式为现金,公司仓储服务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每年配送的裤装数量支付。 2、西安配送中心、乌鲁木齐配送中心为公司董事王泽开设,济南配送中心、南京配送中心为监事韩高荣开设,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物流配送服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王泽、韩高荣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泽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等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推动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项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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