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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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3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北京星源壹号信息安全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各方一致同意,联信摩贝的估值为3703.7万元,并以此为据作为星源壹号本次增资的折价基础。本次增资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联信摩贝(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摩贝)成立于2008年11月18日,现有注册资本为853.7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宋斌持有其50.54%的股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喻成华持有其18.31%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张建国持有其12.15%的股权。为了进一步促进联信摩贝快速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拟由北京星源壹号信息安全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源壹号”)以人民币296.3万元对联信摩贝进行增资(其中68.2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28.0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后,再以228.003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新旧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前述增资完成后,联信摩贝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50万元。公司同意联信摩贝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2、关联关系
星源壹号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公司共同对参股公司联信摩贝(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促进联信摩贝快速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到联信摩贝的长期发展战略与独立性需求,本公司同期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
此次投资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会积极采取对策及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2.9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3.9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2.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3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天诚星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星源”)、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嘉新”)发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9.79万元,预计201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严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王佳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严立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齐舰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刘科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潘重予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4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张媛
定价依据本次设立的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简介1、交易情况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张媛女士和非关联人盛源投资有限公司、安珺先生、冯伟先生、邵民桦先生、潘宇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启明星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5%。
2、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中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齐舰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媛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佳女士、齐舰先生、严立先生、刘科全先生、潘重予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征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3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深圳市大成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合同签订7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合同签订7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1
甲公司启明星辰
乙公司恒安嘉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合同签订1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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