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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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21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朱江明、傅利泉
定价依据依据谨慎性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采用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值2,073.94万元作为交易价格。系统工程公司将分别向关联方朱江明、傅利泉支付价款466.65万元、310.50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工程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其竞争力,系统工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73.94万元收购朱江明、赵民建、傅利泉等9名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睿通信”)股东持有的宏睿通信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系统工程公司将持有宏睿通信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宏睿通信股东朱江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傅利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系统工程公司收购宏睿通信全部股权,是基于系统工程公司更好拓展业务的需要。宏睿通信在专用无线通信设备、信号处理、芯片设计等方面具有核心技术和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其数字对讲专用芯片等产品能有效丰富系统工程公司产品线,提升系统工程公司在电力、煤矿等能源行业的竞争力,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将使用系统工程公司自有资金,会使系统工程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不会对公司当前主业的发展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73.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5.0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协议签署情况 1、购买商品 经公司 2010 年2 月22 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200 万元的采购订单。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2、房屋出租 公司与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9 年1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安防产品专用芯片,以解决生产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持续履行。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协议签署情况 1、购买商品 经公司 2010 年2 月22 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200 万元的采购订单。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2、房屋出租 公司与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9 年1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安防产品专用芯片,以解决生产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持续履行。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协议签署情况 1、购买商品 经公司 2010 年2 月22 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200 万元的采购订单。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2、房屋出租 公司与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9 年1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安防产品专用芯片,以解决生产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持续履行。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协议签署情况 1、购买商品 经公司 2010 年2 月22 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200 万元的采购订单。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2、房屋出租 公司与浙江大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晶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8 年9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公司与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09 年1 月签订,合同有效期3 年。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杭州爱威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安防产品专用芯片,以解决生产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持续履行。租赁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陈建峰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拓展公司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其余六名自然人吴云龙、陈建峰、朱江明、吴军、吴坚、魏美钟合计出资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关联关系说明 出资人陈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为亲属关系;出资人朱江明先生、吴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出资人吴坚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资人吴云龙先生未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未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4、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 号F 座2 层 5、经营范围: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安保服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视频报警系统软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安防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整合内部资源,开拓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与影响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朱江明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拓展公司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其余六名自然人吴云龙、陈建峰、朱江明、吴军、吴坚、魏美钟合计出资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关联关系说明 出资人陈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为亲属关系;出资人朱江明先生、吴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出资人吴坚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资人吴云龙先生未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未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4、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 号F 座2 层 5、经营范围: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安保服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视频报警系统软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安防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整合内部资源,开拓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与影响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吴军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拓展公司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其余六名自然人吴云龙、陈建峰、朱江明、吴军、吴坚、魏美钟合计出资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关联关系说明 出资人陈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为亲属关系;出资人朱江明先生、吴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出资人吴坚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资人吴云龙先生未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未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4、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 号F 座2 层 5、经营范围: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安保服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视频报警系统软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安防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整合内部资源,开拓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与影响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吴坚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拓展公司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其余六名自然人吴云龙、陈建峰、朱江明、吴军、吴坚、魏美钟合计出资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关联关系说明 出资人陈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为亲属关系;出资人朱江明先生、吴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出资人吴坚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资人吴云龙先生未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未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4、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 号F 座2 层 5、经营范围: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安保服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视频报警系统软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安防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整合内部资源,开拓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与影响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18
甲公司大华股份
乙公司魏美钟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一直专注于安防行业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为拓展公司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其余六名自然人吴云龙、陈建峰、朱江明、吴军、吴坚、魏美钟合计出资1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关联关系说明 出资人陈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为亲属关系;出资人朱江明先生、吴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出资人吴坚先生、魏美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出资人吴云龙先生未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未与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已通过名称预审核)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1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4、住 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 号F 座2 层 5、经营范围: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安保服务;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及维修服务;计算机视频报警系统软件和相关产品的研发;安防产品和电子产品的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可以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整合内部资源,开拓安全防范系统联网运营服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与影响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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