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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精制药(600829)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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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17 |
公告日期 | 2010-04-17 |
案件名称 | 经济赔偿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8-11-05 |
原告方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哈尔滨市建工集团 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994.32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8 年5 月,本公司发现哈尔滨市建工集团和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2003 年6 月经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固体制剂车间主梁部分出现裂缝,遂先后委托两家具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混凝土强度不足,未达到设计要求”,后经多次沟通协商未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故本公司于2008 年11 月5 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工程重建费用、机器设备损失、人员工资损失等)金额为1,866.70 万元,间接损失(停产利润损失)为2,127.62 万元,合计为3,994.32 万元。 |
判决内容 | 2009 年10 月15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哈民二初字第4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哈尔滨市建工集团和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赔偿我公司固体制剂楼工程拆除重建损失1,374.87 万元。 |
判决日期 | 2009-10-15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9 年2 月23 日,本公司与应诉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2009 年4 月15 日,法院开庭进行庭审。目前庭审结束,等待法院判决。
审理中,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14 日提出申请,请求撤回赔偿间接经济损失2,127.62 万元的诉讼请求,准备另行处理。
2009 年11 月17 日,对方当事人提起上诉。2010 年3 月17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上诉案,现本公司等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
受理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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