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29 |
公告日期 | 2010-04-29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
被告方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借款纠纷 |
判决内容 | 判决文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04)郑民四初字第55、56 号,判决本金金额5,000,000 元。 |
判决日期 | 2000-11-17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到目前公司已偿还或被执行部分欠款,但均未正式结案。 |
受理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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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29 |
公告日期 | 2010-04-29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民权县经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被告方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35.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民权县经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纠纷 |
判决内容 | 判决文号(2003)商民二初字第55 号,判决本金金额3,350,000 元。 |
判决日期 | 2003-10-09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到目前公司已偿还或被执行部分欠款,但均未正式结案。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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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10-04-29 |
公告日期 | 2010-04-29 |
案件名称 | 货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河南永城铝厂 |
被告方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42.6153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河南永城铝厂货款纠纷 |
判决内容 | 判决文号(2000)商经二初字第22 号,判决本金金额2,426,152.50 元。 |
判决日期 | 2000-04-13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到目前公司已偿还或被执行部分欠款,但均未正式结案。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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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8 |
公告日期 | 2009-04-28 |
案件名称 | 货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34.0466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9月29日送达的《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景民二初字第67号)。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欠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一案,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在此案中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被告没有履行供货合同下所欠原告534万元货款的付款义务,原告在2003年9月22日向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判决内容 | 解除原告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于2003年1月5日签订的供货合同;本公司自判决生效10日内偿付原告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340465.56元及延期付款滞纳金;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因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3-12-18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本公司2003年10月14日接到《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令》((2003)景民二初字第67号)。查封令通知:因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详情已经披露在2003年10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查封公司所有的全部冰柜生产线及所属厂房,并查封公司库存冰熊牌冷柜2000台。截止目前,此查封令尚未实际执行。如被执行,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
受理法院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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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8 |
公告日期 | 2009-04-28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商丘市梁园区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梁园分社 |
被告方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7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商丘市梁园区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梁园分社借款纠纷 |
判决内容 | 判决文号(2005)商民二初字第8号,判决本金金额4,700,000.00 元。 |
判决日期 | 2005-07-1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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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4-28 |
公告日期 | 2009-04-28 |
案件名称 | 货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29.0691 万元 |
案件描述 | 公司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货款纠纷 |
判决内容 | 判决文号(2005)包发二初字第207 号,判决本金金额2,290,691.30 元。 |
判决日期 | 2006-01-05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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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8-21 |
公告日期 | 2008-08-21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4-08-30 |
原告方 |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58.4517 万元 |
案件描述 | 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冰箱压缩机供货商。截止2003年9月30日,本公司共欠其货款10584517.05元。因本公司未及时付款,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0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上述货款及逾期利息。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0日发出(2004)嘉民二初字第101号《应诉通知书》,并立案审理。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公司近期收到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嘉中法执字第79-1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因本公司欠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货款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11335060元债务,申请执行人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本公司在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中享有的60%股权中价值人民币11335060元的权益,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
在银星集团代公司结清了大部分欠款后尚有380 万元余款未能如期结清,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银星集团持有的公司29,457,066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1%。
公司已与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还清了大部分款项,尾款在按进度支付当中。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向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付清所欠全部款项,该诉讼已得到解决。 |
受理法院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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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4-18 |
公告日期 | 2008-04-18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3-12-10 |
原告方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732.6436 万元 |
案件描述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欠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货款案,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在此案中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被告没有履行供货合同中所欠原告7326436.1元货款的付款义务,原告于2003年12月10日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04年4月8日裁定如下:冻结第一被告、第二被告银行存款108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为妥善解决该项债务问题,公司与黄石东贝签订了还款协议,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协议提供了担保。 |
判决内容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2日做出判决,判定本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偿还湖北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32.6万元及逾期利息。另外,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对此案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2004-07-22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由于公司在结清了大部分欠款后未能如期结清余款,近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04)黄石民执字第31-12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银星集团持有的公司29,457,066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1%。
2004 年4 月8 日发出(2004)黄民初字第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本公司及冰熊冷藏汽车公司银行存款1080 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原告申请诉前促使,已申请执行。
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将欠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款项全部结清,本宗诉讼得到了顺利解决。 |
受理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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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4-18 |
公告日期 | 2008-04-18 |
案件名称 | 借款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交通银行郑州分行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 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754.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与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且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及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案中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约定,本公司向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总额为754万元,时间从2003年7月23日至2004年7月14日,年利率5.841%,按季付息等。因本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按季付息,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近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判决内容 | 法院受理此案并做出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贷款754万元及利息111326.22元(利息计至2003年12月20日,2003年12月21日至该判决确定付款日按年利率5.841%计付)。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被告河南冰熊冷藏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原告申请诉前保全,已申请执行 |
受理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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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10-18 |
公告日期 | 2004-10-18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于1999年9月1日向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借款500万元,该笔借款以房产抵押担保。2000年10月30日到期200万元已归还,2001年10月31日到期300万元未归还。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向法院申请判令我公司⑴归还300万元及利息44.44万元;⑵用抵押财产偿还欠款;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04)郑民四初字第56号):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35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近日,本公司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郑执字第132号、133号执行通知书,宣布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责令本公司在7日内履行有关法律义务,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563.57万元。 |
受理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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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10-18 |
公告日期 | 2004-10-18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委托中国光大银行纬五路支行向本公司贷款200万元,并由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到期后未归还。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向法院申请判令我公司归还300万元及利息19.1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判决内容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04)郑民四初字第55号):冻结本公司、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近日,本公司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郑执字第132号、133号执行通知书,宣布上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责令本公司在7日内履行有关法律义务,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563.57万元。 |
受理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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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4-16 |
公告日期 | 2004-04-1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河南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三方于2001年2月22日签定了豫中信保字(2001)第03号保证借款合同,本公司向河南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壹仟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期限自2001年2月22日至2001年12月21日,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息引起本次诉讼。 |
判决内容 | 原告胜诉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先后冻结河南冰熊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2500万股该部分股权于2003 年9 月10 日以每股0.692 元的价格公开拍卖,目前此案已经了结。 |
受理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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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5-14 |
公告日期 | 2002-05-14 |
案件名称 | 债权转让欠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2002-03-28 |
原告方 | 泰安市华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415.7250 万元 |
案件描述 | 由于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泰安市华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28日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并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和提供担保。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2年5月11日经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本公司于2002年5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泰安华城欠款本金14157250元,本公司如不能按期偿还上述本金,将按协议向原告泰安华城支付违约金4955037.50元。案件受理费及诉讼保全费152102元由本公司负担。 |
受理法院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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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3-02 |
公告日期 | 2002-03-02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0-05-09 |
原告方 | 四川丹蒲压缩机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114.9593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0年5月9日,四川丹蒲压缩机有限公司向四川省眉山地区中级法院起诉本公司欠该公司供货款11149593.42元,未按合同支付. |
判决内容 | 法院于2000年12月21日做出(2000)眉经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判决10日内支付上述货款及利息。 |
判决日期 | 2000-12-21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我公司服从判决,该部分货款已于2001年4月18日支付四川丹蒲压缩机有限公司。 |
受理法院 | 四川省眉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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