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3-27 |
公告日期 | 2008-03-27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项有恺 苏正松 诸剑午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43.5866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2 年,温州市瓯海供销经贸公司欠本公司货款4,435,865.78 元,其将对公司的部分债务转移给自然人项有恺、苏正松、诸剑午(舞),由于项有恺等3 人未能及时归还货款,公司已对此3 人分别提起诉讼。 |
判决内容 | 根据2004 年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项有恺等3 人至今未归还公司货款;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温州市瓯海供销经贸公司(包含3个自然人)仍欠本公司货款4,435,865.78 元。 |
受理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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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3-27 |
公告日期 | 2008-03-27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浙江新道恩绍兴酒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72.0119 万元 |
案件描述 | 2002 年,浙江新道恩绍兴酒有限公司欠本公司货款5,720,118.75 元,由于其未能及时归还货款,公司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
判决内容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04 年5 月27 日对该案进行判决,公司胜诉,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该判决生效。 |
判决日期 | 2004-05-27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浙江新道恩绍兴酒有限公司已归还公司欠款100 万元,尚欠公司4,720,118.75 元。 |
受理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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