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30 |
标题 | 关于对刘彦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2]114号 |
批复原因 | 刘彦雷:
经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2〕苏01民初96号)后未及时披露。你作为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30 |
标题 |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2]11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2]苏01民初96号)后未及时披露。刘彦雷作为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刘彦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
标题 |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北京银行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
二、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信息。 |
批复内容 |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初审、2019年第14次和2020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对北京银行予以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包括: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材料,暂停受理北京银行报送的新增主承销商团成员的材料);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25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8号 |
批复原因 | 员工大额消费贷款违规行为长期未有效整改,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0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8号 |
批复原因 | 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投资股权,个别个人商办用房贷款违反房地产调控政策,同业投资通过信托通道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
批复内容 | 罚款金额11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5-16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绍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
批复原因 | 1、虚增存贷款
2、信贷资金被挪用
3、员工管理不到位 |
批复内容 | 分被罚款56.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04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处罚决定浙外管罚字[2019]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浙外管罚字[2019]6号 |
批复原因 | 一是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二是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56万元警告 |
处理人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0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赣银保监强字[2019]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赣银保监强字[2019]3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审慎经营原则 |
批复内容 | 停止增设分支机构3个月 |
处理人 |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0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杭银处罚字[2019]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杭银处罚字[2019]9号 |
批复原因 | 金融统计存在错误;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存款缴存科目核算、少缴财政存款;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信息资料;部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未对支付机构使用备付金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指令予以拒绝;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127.3万元,警告 |
处理人 |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2-01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华路支行被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
批复原因 | 信贷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罚款160.0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7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乌银罚字[2018]第1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乌银罚字[2018]第13号 |
批复原因 | 将个人账户作为单位商户收单账户。 |
批复内容 | 罚款5万元,警告. |
处理人 |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10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潍银罚字[2018]第2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潍银罚字[2018]第21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批复内容 | 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0-20 |
标题 | 北京银行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本行股东董事张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批复内容 | 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28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处罚决定上海汇管罚字[2018]31211802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海汇管罚字[2018]3121180202号 |
批复原因 | 未凭有效单证办理相关业务。 |
批复内容 | 罚款8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 |
处理人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9 |
标题 | 上海张江支行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9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9号 |
批复原因 | 未严格审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
批复内容 | 暂停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1个月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9 |
标题 | 上海浦东支行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1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10号 |
批复原因 | 未严格审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
批复内容 | 暂停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1个月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9 |
标题 | 上海闵行支行收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2017]11号 |
批复原因 | 未严格审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虚假情况。 |
批复内容 | 暂停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1个月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22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处罚决定京汇罚[2017]1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汇罚[2017]18号 |
批复原因 | 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金结汇业务;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7万元. |
处理人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5 |
标题 | 济南分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鲁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鲁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对信贷资金用途进行监控。 |
批复内容 | 罚款35万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8 |
标题 | 收到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处罚(京银监罚决字[2017]1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银监罚决字[2017]12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核准提前授权部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责;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批复内容 | 因未经核准提前授权部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责;罚款50万元,责令改正。
因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50万元。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08 |
标题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京银监罚决字[2017]1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银监罚决字[2017]13号 |
批复原因 | 融资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批复内容 | 罚款40万元;责令改正 |
处理人 |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02 |
标题 | 关于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6]009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在股份买卖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持股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6年10月11日,新华联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A股股份14,46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增持完成后,新华联持有公司A股764,895,8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03%。新华联在持股达到公司5%时未停止买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先于指定媒体发布关于公司的重大信息
2016年10月12日上午,新华联将上述举牌事项告知北京银行,并在北京银行尚未在指定媒体发布上述信息时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举牌北京银行的信息,导致公司为避免信息泄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于当日午间紧急停牌。
综上,新华联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且先于指定媒体发布重大信息,其前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第2.14条、第11.9.1条等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2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处罚决定京汇罚[2016]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汇罚[2016]4号 |
批复原因 | 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超过1万美元,未提供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现钞结汇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
批复内容 | 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0-30 |
标题 | 关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1840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10月30日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加强停复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证公函〔2015〕1840号)。 |
批复内容 | 北京银行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申请复牌,同时公告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在发布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北京银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4-30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393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本行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393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2-0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到股东单位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告,京能集团原董事长、本行股东董事陆海军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
批复内容 | 目前,本行经营管理正常,该事项未对本行产生影响,本行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05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4]006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公司”)于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上市的相关议案。4月29日,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公司将于5月20日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由于公司部分股东对发行H股的相关议案仍持有不同意见,公司在会议现场以口头形式征询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意见,以举手方式表决,同意推迟审议H股相关议案,并取消相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现场提出不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关于召开日前2个工作日延期或取消提案的时限要求,亦不符合上述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情形。此外,公司取消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行为,损害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利益。 |
批复内容 |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8.2.3条等有关规定,本所已对公司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书剑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希望公司积极整改,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7-28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3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或"公司")于2013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上市的相关议案。201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将于2013年5月20日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由于公司部分股东对发行H股的相关议案仍持有不同意见,公司在会议现场以口头形式征询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意见,以举手方式表决,同意推迟审议H股相关议案,并取消相关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现场提出不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未能满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的召开日前2个工作日延期或取消提案的时限要求,亦不符合上述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情形。此外,公司取消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行为,损害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利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8.2.3条等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2-03 |
标题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08]141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二)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暂行办法》
(三)关于独立董事未向股东大会述职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等相关制度的修订问题
(五)关于未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的意见,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 强化公司董事履职意识,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 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