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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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17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赵勇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证券法(2019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05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赵勇自2018年2月28日起担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4日,公司披露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显示,时任副总经理赵勇参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8日获配售“兴发转债”2,270张,交易金额227,000元;2022年10月31日,赵勇将前述获授的可转债全部卖出,交易金额252,258.29元,收益为25,258.29元。
批复内容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赵勇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06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23]8号
批复原因赵勇: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你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兴发集团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8日获配售“兴发转债”2,270张:2022年10月31日,你卖出“兴发转债”2,270张。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筒称《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02
标题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赵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湖北证监局[2023]8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集团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参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8日获配售“兴发转债”2,270张;2022年10月31日,你卖出“兴发转债”2,270张。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2-04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赵勇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兴发转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22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公司高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副总经理赵勇先生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因赵勇先生的家属误操作,在公司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2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赵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22,500股。
批复内容赵勇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16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99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7-31
标题兴发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7月14日,浙江金帆达工作人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为24.41元/股。
批复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金帆达本次买入公司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浙江金帆达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7-13
标题兴发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7月9日,浙江金帆达工作人员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均价为20.768元/股
批复内容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金帆达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及浙江金帆达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浙江金帆达于2021年7月9日卖出公司股票3,610,020股,成交均价为20.827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价格20.768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20.827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收益为590元,浙江金帆达将全数上交公司。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11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火灾事故处理结果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期,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下发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福泉市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17”一般燃爆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黔南府函【2020】126号):黔南州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调查取证,认定该事故为现场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在未提前关闭间歇蒸发釜排料管至废盐地下槽之间手动阀门的情况下,通知中控人员进行压釜操作,导致空气进入排料管内,与压釜过程中排放物料接触,并在静电作用下引发燃爆,燃爆随即引发间歇蒸发釜内物质二次燃爆和二甲基硫醚储罐区持续燃烧。本次事故经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燃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内容鉴于贵州兴发未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操作规程不健全,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由黔南州应急管理局对贵州兴发处以人民币490,000.00元罚款。
处理人黔南州应急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1-20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0年1月17日19时11分左右,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燃烧事故。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工作,配合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及原因核查工作。截至1月18日,火灾已扑灭,事故现场已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处置正在有序开展。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6
标题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1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1月22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英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
批复原因一、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廖英强承认,“廖英强”账户由其本人控制使用。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账户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上海英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综上,可以认定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廖英强”“柴某玉”“王某妮”“张某”“张某萍”“韩某”“季某燕”“许某琴”“刘某钟”“柴某美”“廖某杰”“金某”“路某”账户等13个证券账户。 三、廖英强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发集团”(6001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发集团”1,268,233股,买入金额21,327,300.56元,荐股后卖出1,224,734股,卖出金额21,800,324.9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5,573.40元。 2.2015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大连国际”(00088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大连国际”1,252,108股,买入金额14,163,392.98元,荐股后卖出1,102,108股,卖出金额13,916,521.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39,421.47元。 3.2015年5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清新环境”(00257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清新环境”1,174,800股,买入金额47,410,670.98元,荐股后卖出906,100股,卖出金额39,007,626.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07,626.64元。 4.2015年5月1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圣阳股份”(002580),并于荐股前买入“圣阳股份”663,080股,买入金额14,277,433.06元,荐股后卖出613,080股,卖出金额13,698,050.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88,680.64元。 5.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全柴动力”(60021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全柴动力”463,000股,买入金额7,004,267.61元,荐股后卖出326,101股,卖出金额5,440,783.4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76,832.67元。 6.2015年5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苏常柴A”(0005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苏常柴A”1,113,642股,买入金额12,529,441.10元,荐股后卖出907,042股,卖出金额11,119,048.4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46,415.15元。 7.2015年5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富能源”(60050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富能源”1,135,600股,买入金额15,091,999.00元,荐股后卖出1,135,600股,卖出金额16,838,15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33,528.38元。 8.2015年5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石油济柴”(0006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石油济柴”347,489股,买入金额6,195,597.02元,荐股后卖出347,489股,卖出金额6,894,920.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653,156.71元。 9.2015年6月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渝开发”(00051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渝开发”1,331,879股,买入金额15,222,898.33元,荐股后卖出1,231,879股,卖出金额15,412,189.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31,797.11元。 10.2015年6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复旦复华”(60062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复旦复华”1,025,907股,买入金额25,731,894.90元,荐股后卖出584,492股,卖出金额15,774,834.36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595,950.13元。 11.2015年6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海大集团”(00231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海大集团”1,764,823股,买入金额46,595,268.50元,荐股后卖出1,615,053股,卖出金额45,315,044.5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302,404.35元。 12.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60123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桐昆股份”1,690,143股,买入金额30,391,935.01元,荐股后卖出1,185,106股,卖出金额20,747,564.7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879,249.50元。 13.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东方电子”(00068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东方电子”4,130,092股,买入金额28,330,914.20元,荐股后卖出2,279,900股,卖出金额16,618,911.6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4,725.58元。 14.2015年8月14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红宝利”(002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红宝利”1,516,100股,买入金额12,022,255.00元,荐股后卖出1,420,000股,卖出金额12,463,42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48,283.80元。 15.2015年8月27日、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1,587,300股,买入金额28,428,827.00元,荐股后卖出1,587,300股,卖出金额30,521,011.6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884,814.15元。 16.2015年9月2日、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紫光股份”(00093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紫光股份”38,500股,买入金额1,924,964.00元,荐股后卖出38,500股,卖出金额2,043,71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4,805.43元。 17.2015年9月2日、7日、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佳士科技”(30019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佳士科技”445,610股,买入金额7,117,763.40元,荐股后卖出445,610股,卖出金额8,323,363.7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50,953.57元。 18.2015年9月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1,799,028股,买入金额23,672,657.80元,荐股后卖出992,300股,卖出金额14,151,760.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98,153.58元。 19.2015年9月1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康芝药业”(30008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康芝药业”399,000股,买入金额5,442,797.00元,荐股后卖出399,000股,卖出金额5,739,067.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56,985.34元。 20.2015年9月15、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天瑞仪器”(30016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天瑞仪器”1,441,000股,买入金额19,645,123.00元,荐股后卖出1,441,000股,卖出金额21,788,845.9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97,632.19元。 21.2015年9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荣之联”(0026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荣之联”871,183股,买入金额24,357,003.85元,荐股后卖出642,983股,卖出金额20,235,923.7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053,262.65元。 22.2015年9月2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慈星股份”(30030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慈星股份”1,814,819股,买入金额18,676,626.53元,荐股后卖出1,521,258股,卖出金额18,401,702.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2,445,932.37元。 23.2015年9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星星科技”(30025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星星科技”1,285,051股,买入金额20,491,985.36元,荐股后卖出756,199股,卖出金额12,734,691.7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378,307.59元。 24.2015年9月28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宏达高科”(002144),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宏达高科”1,754,201股,买入金额34,908,197.85元,荐股后卖出1,315,500股,卖出金额27,927,775.0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257,926.73元。 25.2015年10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双星新材”(002585),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双星新材”1,568,980股,买入金额16,016,329.20元,荐股后卖出1,568,980股,卖出金额17,540,675.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406,134.31元。 26.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华孚色纺”(00204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华孚色纺”3,147,200股,买入金额30,665,744.10元,荐股后卖出2,042,500股,卖出金额21,468,963.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999,627.57元。 27.2015年10月19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宁波华翔”(002048),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宁波华翔”607,668股,买入金额9,371,976.19元,荐股后卖出607,668股,卖出金额10,266,985.2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25,825.19元。 28.2015年10月21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闰土股份”(00244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闰土股份”1,319,917股,买入金额24,403,986.59元,荐股后卖出1,092,717股,卖出金额20,938,838.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483,475.49元。 29.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长青股份”(00239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长青股份”2,133,729股,买入金额33,267,400.79元,荐股后卖出1,082,608股,卖出金额17,939,299.8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004,260.64元。 30.2015年10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鸿路钢构”(002541),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鸿路钢构”691,083股,买入金额11,609,868.74元,荐股后卖出580,311股,卖出金额10,585,469.2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743,344.09元。 31.2015年10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兴业银行”(601166),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兴业银行”1,141,300股,买入金额17,260,869.00元,荐股后卖出1,081,300股,卖出金额16,413,296.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52,744.18元。 32.2015年11月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嘉寓股份”(300117),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嘉寓股份”1,735,450股,买入金额17,112,591.61元,荐股后卖出1,735,450股,卖出金额18,889,274.5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49,788.02元。 33.2015年11月12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出版传媒”(60199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出版传媒”3,226,089股,买入金额38,828,132.29元,荐股后卖出2,438,224股,卖出金额31,610,572.35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57,532.80元。 34.2015年11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六国化工”(60047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六国化工”2,840,001股,买入金额25,666,884.61元,荐股后卖出2,840,001股,卖出金额27,835,111.8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979,886.13元。 35.2015年11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新界泵业”(00253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新界泵业”1,310,936股,买入金额19,452,657.15元,荐股后卖出1,310,936股,卖出金额21,354,608.04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758,174.49元。 36.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福能股份”(600483),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福能股份”1,191,824股,买入金额22,036,752.50元,荐股后卖出1,191,824股,卖出金额23,513,764.53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316,846.71元。 37.2015年11月1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山东药玻”(60052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山东药玻”884,400股,买入金额16,147,118.02元,荐股后卖出884,400股,卖出金额17,919,676.12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652,438.04元。 38.2015年11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林洋电子”(601222),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林洋电子”523,901股,买入金额19,963,306.70元,荐股后卖出449,401股,卖出金额18,208,824.18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877,528.66元。 39.2015年11月2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风神股份”(600469),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风神股份”223,173股,买入金额3,976,634.65元,荐股后卖出223,173股,卖出金额4,162,687.39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57,472.09元。 40.2015年11月25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川仪股份”(6031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川仪股份”630,502股,买入金额12,584,397.06元,荐股后卖出630,502股,卖出金额12,792,590.6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盈利119,269.99元。 41.2015年11月26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太阳电缆”(002300),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太阳电缆”1,625,339股,买入金额19,779,948.79元,荐股后卖出1,228,300股,卖出金额15,136,679.00元,扣除交易税费后亏损3,574.63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合同、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银行账户资料、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廖英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9
标题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宜猇)安监罚严[2017]1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宜猇)安监罚严[2017]16号
批复原因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规。
批复内容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处理人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9-26
标题兴发集团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核实,2017年9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四综合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在襄阳兴发检查时,发现2号煤气柜引风机存在煤气泄漏浓度超标、运转的电机存在不防爆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被省安委办列为省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襄阳兴发按照督查组要求进行整改。 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清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安全管理专业团队建设,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和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处理人国务院安委会第四综合督察组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6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22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7日,我们收到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发的贵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 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问询函中要求我们说明的事项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18
标题兴发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22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17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30
标题兴发集团澄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28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的《湖北楚烽公司污染被投诉称有自主委托环境检测报告》,该报道提及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康楚烽”)环保问题等相关内容。
批复内容由于楚烽化工厂食品五钠车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保康县环保局决定:1、责令保康楚烽食品五钠车间停产整治;2、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处理人保康县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29
标题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受到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宜猇环罚[2016]12号、宜猇环罚[2016]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宜猇环罚[2016]12号、宜猇环罚[2016]24号
批复原因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氯化氢超标排放、未经批准转运危险废物的情况。
批复内容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2万元。
处理人宜昌市猇亭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7-21
标题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桐庐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处罚(桐公(消)行罚决字[2016]010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桐公(消)行罚决字[2016]0108号
批复原因金帆达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批复内容对金帆达处以5,000元罚款。
处理人桐庐县公安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25
标题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桐庐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桐国税稽罚[2016]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桐国税稽罚[2016]8号
批复原因少缴税款。
批复内容(1)决定追缴增值税226,301.91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50,000元罚款;(2)合计调增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7,204,116.27元,追缴2013年企业所得税1,080,617.44元;调增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5,055,730.35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处50,0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计540,308.72元。以上罚款合计640,308.72元。
处理人桐庐县国家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08
标题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被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污染环境罪([2014]衢龙刑初字第107号、[2015]浙衢刑一终字第5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4]衢龙刑初字第107号、[2015]浙衢刑一终字第56号
批复原因被告单位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新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人黄小东、王飞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且属后果特别严重。
批复内容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金帆达罚金7,500.00万元。
处理人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12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和《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批复内容公司现对相关公告内容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27
标题关于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0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新华网于2015年1月2日刊登了题为“兴发集团与世界名企‘联姻’磷酸产品进军全球饮食市场”的新闻,称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集团”)与可口可乐、雀巢公司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兴发集团已与俄罗斯、哥斯达黎加、缅甸、伊朗等国的企业就多项生产技术的使用权达成了合作协议。经核实,该报道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供稿,但供稿内容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可口可乐、雀巢公司开展了金额较小的正常产品购销业务,但尚未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等方式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与俄罗斯、哥斯达黎加、缅甸、伊朗等国外企业开展了正常的技术交流与沟通,但尚未签署相关的合作协议。 宜昌兴发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新闻发布方式代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所发布信息的内容缺乏相关事实依据,不够谨慎客观,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2.5条、2.6条、2.14条、2.2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3.9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予以关注,宜昌兴发当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1-16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环保有关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4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湖北省环保厅环保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组会同宜昌市环保局,对宜昌市16家企业进行环保综合督查。2014年12月19日,湖北省环保厅根据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宜昌市环保局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上述16家企业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报至湖北省环保厅。本次环保综合督查涉及公司宜昌精细化工园和子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批复内容公司已就督查内容与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就初步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环保管理工作,加大环保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取得了积极明显效果,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荣誉。本次环保部门例行综合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公司已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落实整改,部分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公司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创新环保管理机制,加大环保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处理人湖北省环保厅、宜昌市环保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01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302号
批复原因2012年度报告未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一、非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项目收益及新疆二甲基亚砜项目等相关情况。 二、年报“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及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302号)的要求。公司对2012年年报进行了补充更正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3-06-01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监事唐家毅于2013年1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3000股,成交均价为17.76元。由于疏忽大意,监事唐家毅未及时向公司履行报告义务。
批复内容本公司将加强监督并提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的有关要求买卖本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2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投资者定期见面会机制,完善公司网络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直接交流和沟通(二)清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法规,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特别是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控制(三)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四)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五)建议公司强化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的控制,建立相应的投资项目考核机制(六)建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专门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批复内容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持续的整改,整改总体效果较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人治理机构日益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了较好作用,董事、监事、高管履行职务的能力显著增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规范企业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7
标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建议与投资者定期见面会机制,完善公司网络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直接交流和沟通。(二)清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法规,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特别是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控制。(三)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法规的培训和学习 (四)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保持公司的独立性。 (五)建议公司强化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的控制,建立相应的投资项目考核机制。 (六)建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专门财务风险控制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对照相关监管要求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检视和分析,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积极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且认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逐一跟进落实整改措施,最终完成了本次治理专项活动的所有整改工作。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完善了法人治理相关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处理人湖北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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