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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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08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3-21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5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7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07
标题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夏浩东、罗国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3〕4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监管措施[2023]4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们在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兴华审字(2022)第012571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1.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2.固定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3.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4.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内容表述有误。 你们上述执业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其中签字会计师夏浩东、罗国洲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2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3〕2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3]2号
批复原因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世彬: 经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875329317,以下简称光智科技)因SAP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导致2021年年报中净利润等科目存在错报。2022年12月12日,光智科技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就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朱世彬作为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履行职责,对光智科技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光智科技、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光智科技及朱世彬应当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21
标题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3]2号
批复原因经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875329317,以下简称光智科技)因SAP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导致2021年年报中净利润等科目存在错报。2022年12月12日,光智科技才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就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光智科技、朱世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0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98号
批复原因2022年12月12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重新测试了生产费用对各类存货和成本结转的影响金额,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21年年度净利润643.63万元,变动幅度达60.38%。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9-23
标题光智科技:关于对光智科技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01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9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04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5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2-03
标题关于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光智科技于2021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的补充公告》显示,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在光智科技“红外光学与激光器件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及建筑工程环节,光智科技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向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等5家设备中间商、贵溪市三元冶炼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总承包商五河县建筑公司以预付款形式转账,上述主体在收到款项后将预付款转入光智科技实际控制人朱世会控制的关联企业广东长信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AsusResourcesPteLtd.及清远科林特克稀有金属技术有限公司,转入金额分别为54,768.11万元、3,693.51万元、20,059.50万元、1,184.03万元、2,993.2万元、390.50万元,导致形成对光智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7.70亿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上述占用款项及资金占用费归还完毕。
批复内容一、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世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广东长信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Asus Resources Pte Ltd.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龚涛、时任财务总监张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3
标题关于对清远科林特克稀有金属技术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9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31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1-21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1]3号
批复原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查,在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875329317)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多次通过第三方提供资金给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累计金额8.31亿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法定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7.2.7条、第7.2.8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30日内予以改正,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14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1-14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黑龙江证监局[2021]2号
批复原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你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多次通过第三方提供资金给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累计金额8.31亿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未及时对上述事项履行法定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现拟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黑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3
标题公司收到哈尔滨市平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哈平)安监罚[2017]第(00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哈平)安监罚[2017]第(0002)号
批复原因2017年2月24日,因公司挤压车间2500MN挤压机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哈尔滨市平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4月10日向公司下发(哈平)安监罚[2017]第(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批复内容对公司处以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2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9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8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1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3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9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9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02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9号
批复原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飞股份”、“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14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3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29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3号
批复原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飞股份”、“上市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303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内容进行了回复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30
标题中飞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2号
批复原因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52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0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77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在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2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9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0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8
标题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33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3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2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舒逸民)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20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舒逸民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舒逸民的要求2018年10月18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舒逸民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舒逸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舒逸民控制使用有关证券账户情况 舒逸民控制使用“舒逸民”“徐某萍”和“胡某玉”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其中,“徐某萍”和“胡某玉”证券账户系舒逸民家人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开户资料、交易记录、银行账户资料、下单交易地址等证据均证明,舒逸民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本人及上述家人账户,相关人员均承认上述事实。 (四)账户组操纵“中飞股份”相关情况 2016年3月31日,账户组大额申报买入“中飞股份”直至涨停,后又连续、大额以涨停价申报买入、频繁申报,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3月31日9:44:13-9:45:05,账户组分2笔以高于当时市场成交价0.2元、1.15元(涨停价)的买1档价位累计申买1,039,900股,累计成交597,442股,股价即刻涨停。账户组的成交量占该证券同时段总成交量的68.85%,申买量占该证券同时段总申买量的89.48%。9:45:14,账户组以涨停价申买343,700股,均未成交。 4月1日,该股开盘价为81.48元,较3月31日收盘价上涨2.94%。当日9:30:02-10:50:06,账户组申卖698,963股,成交597,442股,卖出均价81.47元。 综上,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间,舒逸民通过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通过盘中拉抬股价、大额申买维持涨停价、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等方式影响“浩丰科技”等4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后反手卖出,其中“浩丰科技”“南华仪器”“中飞股份”等3只股票非法获利22,925,108.48元,“山河药辅”亏损17,394,633.93元。
批复内容对舒逸民操纵“浩丰科技”“南华仪器”“中飞股份”等3只股票的行为,没收舒逸民违法所得22,925,108.48元,并处以22,925,108.4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7-09-05
标题关于对黑龙江红土科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黑龙江红土科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科力”)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17年2月9日,红土科力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哈尔滨中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股份”)6.82%股份。红土科力于2017年2月10日至5月4日期间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中飞股份股票137.79万股,减持比例达1.52%。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违规减持金额达1290万元。红土科力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对黑龙江红土科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9-19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晨)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111号
批复原因赵晨以虚假申报方式操纵“中飞股份”股价 2015年7月24日,赵晨利用其本人账户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中飞股份”股票价格,并于当日反向卖出,盈利1,682,353.39元。 2015年7月24日9:45:07,赵晨以当日涨停价85.50元(当时股价已涨停)申报买入“中飞股份”365,000股,并于9:51:30全部撤单。赵晨以涨停价位申买量占驻留委托期间全市场涨停价位申买总量的66.11%,撤单量占委托驻留期间全市场涨停价申买撤单总量的81.46%,撤单时间距申报时间仅383.92秒,撤单比例100%。当日9:51:38,赵晨以涨停价85.50元申报卖出其剩余持有的100,000股,并全部成交,成交金额8,550,000.00元,获利1,682,353.39元,卖出成交数量占当日账户可卖出量的100%。 我会认为,赵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赵晨违法所得1,682,353.39元,并处以3,364,706.78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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