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1-10-01 |
标题 | 先导智能: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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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7 |
标题 | 关于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9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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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04 |
标题 | 先导智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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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0 |
标题 | 先导智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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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10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 |
相关法规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福建监管局[2017]4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12月,“招商证券—招商银行—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成立,该计划系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研究顾问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间,吴刚为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负责投资决策以及具体下单操作,知悉相关交易信息。
2015年1月21日至10月23日,吴刚操作开立于华融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的“谭某”证券账户,先于(1-5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1-2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买入东阿阿胶等16支股票(具体内容见下表),获利948.02万元。上述交易资金来源于“谭某”,吴刚按约定提取业绩报酬。 |
批复内容 | 吴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吴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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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02 |
标题 | 先导智能: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5号)。 |
批复内容 | 截止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以及交易方就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5号问询函所提问题正逐项落实并积极准备答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待公司完成本次回复后另行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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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8 |
标题 | 先导智能: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收购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7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6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截止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以及交易方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正逐项落实并积极准备答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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