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7-03 |
标题 | 关于对丁治平、马新平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们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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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07 |
标题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
批复原因 | 一、ST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二、ST天顺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一、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二、对王普宇给予警告,并处以4,350,000元罚款;
三、对胡晓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100,000元罚款;
四、对丁治平、苏旭霞给予警告,并各处以900,000元罚款;
五、对马新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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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06 |
标题 | ST天顺: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
批复原因 | (一)ST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二)ST天顺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一、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0,000 元罚款;
二、对王普宇给予警告,并处以 4,350,000 元罚款;
三、对胡晓玲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0,000 元罚款;
四、对丁治平、苏旭霞给予警告,并各处以 900,000 元罚款;
五、对马新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000 元罚款。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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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6-03 |
标题 | ST天顺: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ST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二、ST天顺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批复内容 | 一、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二、对王普宇给予警告,并处以4,350,000元罚款;
三、对胡晓玲给予警告,并处以1,100,000元罚款;
四、对丁治平、苏旭霞给予警告,并各处以900,000元罚款;
五、对马新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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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18 |
标题 | ST天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问询函》所列的问题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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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0-09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新疆证监局[2023]24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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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09 |
标题 | 关于对王普宇、胡晓玲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新疆证监局[2023]25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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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10-09 |
标题 | 关于对苏旭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新疆证监局[2023]26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问题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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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9-28 |
标题 | ST天顺: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362023009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0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11号 |
批复原因 | 因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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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9-08 |
标题 | ST天顺:深证上[2023]856号-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856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ST天顺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2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ST天顺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公司”)与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机汇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创盈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昌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达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蓝疆贸易有限公司六家上游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及运输合同,ST天顺及天汇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通过上述六家供应商向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能源投资”)支付资金,其中未结算已退款的货款和铁路运费金额合计31,974.57万元,为中直能源投资对ST天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外,天汇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控股股东下属孙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签署场站服务协议,天汇公司预付1,500万元用于场站服务及代收铁路运费,因业务实际未发生,相关款项已退还,该退款1500万元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业务累计退款金额合计33,474.57万元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2023年4月25日已全部偿还。 |
批复内容 | 一、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中直能源鄯善工业园区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王普宇,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晓玲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旭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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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2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7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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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9 |
标题 | 霍尔果斯新时速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0年2月、3月、4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对新时速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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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9 |
标题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牌号为新A86248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1,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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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9 |
标题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五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牌号为新A86333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牌号为新A86339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牌号为新A86337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牌号为新A86290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 |
批复内容 | 合计被处以4,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第五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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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9 |
标题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园区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防火间距的隐患 |
批复内容 |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给予天顺股份各5,000元罚款的处罚。 |
处理人 |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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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29 |
标题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被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行政处罚(2019.11.7)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园区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天顺股份5,000元罚款的处罚。 |
处理人 |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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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1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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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2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51号 |
批复原因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5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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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5 |
标题 | 天顺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复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8]第4号 |
批复原因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8】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问询函》所列问题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将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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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0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5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5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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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8 |
标题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57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发行人就2017年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原因、现金流变化情况、涉及重大诉讼情况等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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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1 |
标题 | 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天顺股份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7】20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新证监局函[2017]2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天顺股份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7】205号)。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和落实。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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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1 |
标题 | 天顺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5月23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顺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问询函》所列的问题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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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3 |
标题 |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92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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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7 |
标题 | 天顺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2月17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大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问询函》所列的问题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实,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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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20 |
标题 | 天顺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2月17日,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要求公司就重大诉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公司在2017年2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新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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