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7) { ["PaperId"]=> string(4) "0681" ["PaperCode"]=> string(6) "000681" ["Bourse"]=> string(4) "深圳" ["CodeType"]=> string(1) "A" ["PaperName"]=> string(7) "*ST远东" ["CorpId"]=> string(7) "1000681" ["stockid_bourse"]=> string(2) "sz" } *ST远东(000681)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ST远东

- 000681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3-09
公告日期2009-03-09
案件名称欠款纠纷
起诉日期2008-11-05
原告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网安 
被告方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2064.7626 万元
案件描述原告:本公司,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 号,法定代表人:姜放。 被告: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清潭荆川南路,法定代表人:林旭辉。 自2000 年以来,本公司与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多起业务往来,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共计欠本公司款项20,047,625.63 元,经过部分股权抵债和退货后,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仍结欠本公司11,460,137.53 元,经本公司催收,一直未能还款。为维护合法权益,本公司于2008 年11 月5 日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货款等款项计人民币11,460,137.53 元整。 鉴于本公司与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双方对股权抵债及退货存在争议,现公司追加诉讼8,587,488.10 元,变更后的诉讼申请为“判令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立即偿还货款20,047,625.63元”,这其中包括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14,443,725.63 元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603,900 元)。 本公司于2008 年11 月26 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就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子公司远东网安同时起诉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款项20,047,625.63 元、拖欠远东网安款项600,000.00 元的事项,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本公司和本公司子公司货款等款项共计人民币20,647,625.63 元。
判决内容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2008 年12 月15 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放先生划入等额欠款作为常州亚东服装有限公司清偿上述款项的保证金并承诺对于上述款项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常州亚东服装有限仍不能清偿的部分,姜放先生愿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可以直接从担保金中予以扣除。本公司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申请撤诉,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受理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03-17
公告日期2006-03-17
案件名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起诉日期 
原告方常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 
案件描述本公司原副总裁兼服装分公司总经理王惠玉于2004年6月13日辞职。之后本公司在接管过程中发现王惠玉分别于2003年12月10日和2004年2月19日擅自以本公司名义与新世纪房产签订了拆迁、出售两幢宿舍楼的三份协议书,其协议的主要内容称:因常州市规划局白荡小区规划开发,本公司两幢宿舍楼在规划范围内,本公司同意按规划要求,拆除其拥有的两幢宿舍楼约6230平方米(含建筑物占地面积的土地)。新世纪房产同意按拆迁标准收购本公司房屋及土地,一次性补偿本公司人民币陆佰零贰万元。违约金按协议总金额的20%计算。诉讼请求: 新世纪房产要求本公司履行协议,搬出宿舍楼,交付房屋,承担诉讼费用。其起诉依据为王惠玉擅自以本公司名义与新世纪房产签订的协议书和常州市规划局于2004年7月20日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判决内容1、驳回原告新世纪公司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本公司)履行协议,搬出宿舍楼,将该房交付原告新世纪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40110元,由原告新世纪公司负担。 3、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钟楼区法院于2004年12月10日开庭,听取了诉讼答辩后未作裁决,并于2005年3月下旬将此诉讼案上交给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受理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03-13
公告日期2001-03-13
案件名称 
起诉日期 
原告方 
被告方 
诉讼类型仲裁
涉案金额 
案件描述公司1100万元投资仲裁案所受偿资产的管理情况。
判决内容裁定:受偿位于江苏省溧阳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昌路1号的土地计9325.6平方米,停建的生产主厂房及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等价值8757040.00元资产。
判决日期1999-06-23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 
受理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1998-07-29
公告日期1998-07-29
案件名称逾期付款纠纷
起诉日期 
原告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安徽省芜湖市纺织进出口公司 
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涉案金额135.8500 万元
案件描述公司作为原告诉安徽省芜湖市纺织进出口公司违反合作销售协议,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结汇款1254810.43元人民币,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和本案诉讼费用。
判决内容1998年6月23日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被告赔偿公司货 款及其银行利息损失共计1358503.86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判决日期 
是否上诉
二审上诉方被告方
二审判决内容 
二审判决日期 
执行情况 
受理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法院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