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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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24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公司、王立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4]105号
批复原因经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500万元到5,200万元;2024年4月29日,亿嘉和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800万元;2024年4月30日,亿嘉和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64万元。亿嘉和首次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21
标题亿嘉和: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监管局[2024]105号
批复原因经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500万元到5,200万元;2024年4月29日,亿嘉和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800万元;2024年4月30日,亿嘉和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64万元。亿嘉和首次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6-20
标题亿嘉和: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10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500.00万元到5,2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710.00万元到1,050.00万元。公告显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800万元,将出现亏损,实现扣非净利润为-3,500万元到-3,100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前期财务核算时,公司部分境外机器人销售合同于2023年12月份完成交付验收后确认了相应收入,随着会计师深入开展年报审计工作,经公司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因货物交付验收临近报告期末,合同金额较大,客户在报告期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足额相应到货款,出于谨慎考虑,相应收入在2023年度不予确认,预计在2024年度确认。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5.6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315.52万元。
批复内容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朱付云,时任总经理汪超,时任财务总监王立杰,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晋博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3-31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23号
批复原因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股东,你基金于2021年6月4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0,267股。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你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9,400股,减持时间距离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你基金在亿嘉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公开承诺。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6-26
标题亿嘉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华泰战新投于2021年6月3日向公司出具了《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通知后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根据减持计划,华泰战新投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0,267股。该减持计划实施前,华泰战新投持有公司股份4,960,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68%。 因信息传递疏忽,操作人员误理解为公告披露后即可开始减持,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华泰战新投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29,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52%,减持均价区间为80.59元/股至82.314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8,623,161.00元。
批复内容1、华泰战新投在发现上述违反承诺减持行为后,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该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2、华泰战新投已安排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泰战新投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承诺在今后继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以及与公司、监管部门的沟通,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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