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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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3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73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735号)
批复内容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就监管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29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53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531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02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77号
批复原因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查,你公司在2021年3月25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技)32,881,51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71%,导致你公司持股比例从4.99%增至7.70%。你公司在增持保税科技的过程中,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披露并停止交易。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6-25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截至2021年3月24日,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持有60,457,363股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021年3月25日,胜帮凯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2,881,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增持完成后,胜帮凯米持有93,338,88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0%。胜帮凯米于3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胜帮凯米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是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直至持股比例达到7.7%时才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胜帮凯米超比例增持达2.7%,数量较大,情节较严重。
批复内容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1-14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及《立案告知单》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文件批号张公(港区)立告字[2019]5267号
批复原因经长江国际初步核查,相关单位涉嫌诈骗。长江国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了张家港市公安局送达的《立案告知单》【张公(港区)立告字(2019)5267号】。
批复内容长江国际被诈骗案一案,经张家港市公安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
处理人张家港市公安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27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361号
批复原因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中有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361号)。
批复内容收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对2018年年报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其产生原因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现将结果反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2
标题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9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9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05月29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2-19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张公消火认字[2015]第0021号
批复原因2015年6月24日15时30分左右,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位于张家港保税港区东区厦门路的F2仓库(仓储面积3000M2)发生小面积火灾事故,事故受灾面积初步估计占仓储面积的六分之一,该仓库目前全部堆放棉花。本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具体损失尚在统计中,本次受灾物资全额参保了财产保险,对公司全年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批复内容经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现场查勘、资料查证、面谈了解及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苏张公消火认字【2015】第0021号),起火原因认定如下:判断为夹包车驾驶员在装卸棉包的时候,夹包叉子与棉花包装袋摩擦蓄热、及堆放时包装袋摩擦形成着火源,当棉花火源温度上升到可燃点,浓烟及火花产生并发生蔓延趋势就引发火灾。 外服公司与受灾客户本着后期继续与对方友好合作的意愿,就各家受损标的与对方进行多次谈判,最终赔付总计499.71万元。经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受损标的予以检验、估损和理算,外服公司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理赔结果达成一致,扣除不计免赔及残值部分,最终获赔理算金额为406.41万元,已于2016年1月底赔付到位。部分残缺商品销售收入共计48.42万元,加上支付的0.25万元报关费,公司此次火灾事故实际损失共计45.13万元。
处理人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6-26
标题保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外服公司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5年6月24日15时30分左右,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位于张家港保税港区东区厦门路的F2仓库(仓储面积3000M2)发生小面积火灾事故,事故受灾面积初步估计占仓储面积的六分之一,该仓库目前全部堆放棉花。本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具体损失尚在统计中,本次受灾物资全额参保了财产保险,对公司全年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批复内容公司已启动应急响应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抓紧后续调查、统计和理赔等工作,公司将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公司将及时刊登后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相关部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2-13
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监函[2011]581号
批复原因2011年11月上旬,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规范运作现场检查,并就现场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三会”运作方面 2、制度建立方面 3、制度执行方面
批复内容上述问题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9-01
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云证监函[2009]94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办理迁址过程中的行为暴露出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整个迁址过程在未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就开始运作,执行在前,股东大会决策在后; 2、公司董事长等高管人员法人治理意识淡薄,侵害股东大会决策权。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于2009年9月1日下发了《云南证监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云证监函[2009]94号),通知中要求本公司整改的两个问题,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毕。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1-29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云证监[2007]355号
批复原因1、公司第一、二大股东过去存在控制权争夺情况,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股东意愿的过程中在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展开争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决策和生产经营,虽然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但还需要继续加强股东之间的合作,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大做强公司。 2、公司新任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上无法做到全职,不利于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存在个别董事、高管属于公务员身份。
批复内容 通过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 公司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第一、二大股东过去存在控制权争夺情况,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股东意愿的过程中在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展开争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决策和生产经营,虽然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但还需要继续加强股东之间的合作,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大做强公司。 2、公司新任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上无法做到全职,不利于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存在个别董事、高管属于公务员身份。
批复内容 通过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 公司将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6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期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云证监[2007]355号
批复原因(1) 董事、监事和高管还需要不断提高法律 (2)公司还缺乏系统、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3)、董事会决策过程(决策前、决策中)存在缺陷和不足
批复内容 为了贯彻执行云南证监局的限期整改通知,公司上下将认真总结失误教训,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实际运作中,始终贯穿认真学习,查找问题,找出差距,强化措施,落实整改五步骤,固本强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3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1、公司第一、二大股东过去存在控制权争夺情况,各自委派的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股东意愿的过程中在董事会层面和经营层面展开争夺,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决策和生产经营,虽然目前已开始得到逐步改善,但还需要继续加强股东之间的合作,为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大做强公司。 2、公司新任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上无法做到全职,不利于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公司长远发展。 3、公司存在个别董事、高管属于公务员身份。
批复内容在教训面前,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已经意识到必须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今年,公司把证监会和云南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契机,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动员了较大的力量,推动公司在治理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公司对目前的治理情况评价如下: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0-13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张公消重限字[2006]第047号
批复原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批复内容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收到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苏张公消重限字【2006】第047号),目前,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正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整改。
处理人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8-06
标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云证监[2005]154号
批复原因近期发生的事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关于长江国际原总经理陈建梁违规、、长江国际信息披露不及时、在处理相关纠纷过程中,公司主要领导存在越权违规行为问题、公司董事会未能恪尽职守,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公司监事会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对董事、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时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公司未对子公司选任管理层进行规范,致使所有子公司的管理层仅由董事长一人确定问题、作为你公司最主要的子公司,长江国际尚未建立明确高管人员责、权、利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问题。
批复内容 云南证监局于6月22日至28日对我公司及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国际)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于2005年7月15日下达了,《云南证监局关于责令保税科技整改的通知书》(简称:《通知》)(云证监【2005】154号),要求公司对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限期在2005年8月1日提出整改意见。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2-10-31
标题《监管关注的通知》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0-22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2002年7月15日至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证监上字【2001】46号)对我公司进行了检查,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五个方面不规范和不足的问题,限期在2003年6月以前整改完毕。
处理人昆明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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