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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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6-07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俞国生、张一苗)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40号
批复原因俞国生、张一苗操纵“浙数文化”
批复内容对俞国生、张一苗操纵“浙数文化”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4,313,073.19元,并对俞国生、张一苗合计处以274,313,073.19元罚款,其中,对俞国生处以182,875,382.13元罚款,对张一苗处以91,437,691.06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4-06
标题浙数文化:关于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齐茵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3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齐茵自2017年3月31日起担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或公司)监事。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齐茵之配偶鲍洪俊于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合计买入28,200股公司股份,买入金额258,642元;合计卖出股数28,200股公司股份,卖出金额262,542元。
批复内容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齐茵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2-26
标题浙数文化:浙数文化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鲍洪俊先生存在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形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22
标题关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896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9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上述事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标题关于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3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证公函【2017】072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3
标题浙数文化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723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 07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加快推进云计算服务框架合作协议》情况进行问询,要求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分析,现按《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4-06-13
标题关于对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林海文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2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新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集团”)及相关自然人傅建中、林海文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一、傅建中、林海文及新洲集团协议分割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二、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一)傅建中通过协议增加上市公司权益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 (二)新洲集团通过协议减少上市公司权益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林海文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傅建中、和林海文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3-12-19
标题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洲集团代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128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3】1286号《关于对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代持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内容涉及调解书中所称股票“代持”行为(调解书原文相关表述为:“原告傅建中与被告林海文、新洲集团和黄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确认原由新洲集团代持的41,943,851股浙报传媒(证券代码600633,原白猫股份)股票及相应收益归傅建中所有,各方一致确认2009年8月26日订立的《终止合作及权益分割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有效。”)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后,按照问询函要求,立即对公司(包括公司前身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猫股份”)2005年至2011年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动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自查,并致函股东新洲集团问询有关股票“代持”行为。根据自查及问询结果,将上述股票“代持”情况给予说明。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7-28
标题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9]138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财务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建设 2、公司主要股东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促进公司发展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4、公司加强内控评估情况的披露工作
批复内容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审计师关于公司内控情况的专项审计意见等进行了及时的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7
标题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7]272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二、信息披露方面 三、董事会规范运作方面
批复内容以上是本公司根据上海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对公司进行专项审核后提出的整改意见所制定的整改措施,公司将以本次治理活动为良好契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并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及上海证监局《整改通知书》的精神,对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落实整改,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0-23
标题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司[2004]63号
批复原因未能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与披露程序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04年6月22日至6月24日期间对本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04年9月24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4〕63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求公司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公司对《通知》内容高度重视,于2004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及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0-11
标题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巡检问题整改的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司[2003]149号
批复原因公司运作不规范;司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存在不足;股份公司为其开支费用不符合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8月4至8月8日期间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针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于2003年9月1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3〕149号),《限期整改通知书》 以下简称″通知″ 指出公司在规范化运作、财务核算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公司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公司接到《通知》后,对通知内容高度重视,董事会迅速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检查讨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拟订整改方案。 公司于2003年10月9日召开了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上海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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