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

- 60052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5-25
标题关于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邓爱民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6]003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度,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9.12亿元,较预计金额68.81亿元增加20.31亿元,该超出部分占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0.82亿元的33.39%,但公司直至2016年3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2016年4月14日才补充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年初股东大会的授权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未及时就超出部分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0.2.1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邓爱民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其正常经营范围事项,对于实际发生金额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也未及时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鉴于此类行为没有明显的违规故意,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不大,一般应予口头警告。但本案中,另经查明,2014年度,公司已经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即超额实施的情况,我部也已就此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口头警告。公司在前一年度已经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下,未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致使2015年度因同类事项再度出现违规,应当酌情从重处理。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邓爱民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5-2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5]65号
批复原因中铁二局集团作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15年3月31日,共持有中铁二局已发行股份的49.46%。中铁二局集团于2015年4月8日至5月25日累计减持“中铁二局”30,696,000股。其中,5月25日中铁二局集团分9笔卖出“中铁二局”4,944,262股,又于同日1笔买入“中铁二局”504,778股,存在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中铁二局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11-06
标题证监会集中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铁二局”的第一大股东,2015年4月8日至5月25日期间累计减持“中铁二局”30,696,000股,5月25日买入“中铁二局”504,778股,存在短线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我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至19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18
标题中国证监会持续对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日前,我会已完成对第二批共19宗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工作,上述案件现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其中15宗违法减持案件共涉及6名自然人股东、10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1名责任人,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95,659.1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81%。4宗短线交易案件中,违法进行短线交易的当事人包括2家法人和2名自然人。
批复内容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处罚金额为10万元。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7-27
标题中铁二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成稽调查通字15207号
批复原因二局集团涉嫌短线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二局集团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5-27
标题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接到控股股东二局集团通知,二局集团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二局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累计16,092,318股,成交均价为24.95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28%,其中5月25日减持4,944,262股,成交均价24.91元,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二局集团在卖出本公司股票同时,又以均价25.7元/股买入公司股票504,778股,导致短线交易。在发现误操作后,二局集团立即向本公司进行了通报。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由于二局集团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以来卖出均价为24.85元/股,买入均价为25.7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二局集团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二局集团就此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二局集团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15
标题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308号
批复原因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对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308号),公司需对以下反面进行回复: 一、行业经营情况 二、关联交易 三、债务重组损益 四、应付票据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意见函提出的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30
标题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公司字[2007]51号
批复原因建议公司以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开展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批复内容今后公司将继续推进自查事项的整改落实,加紧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公司三会的规范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进一步做好内部信息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我们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总结和创新具有自身特色的公司治理经验和做法,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