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08 |
标题 |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河北证监局[2023]7号 |
批复原因 | 王辉:经查,你于2023年4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威)股份2,725股,累计减持金额55,508.25元。你作为新诺威时任董事,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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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4-04 |
标题 | 新诺威:关于公司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王辉先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2,725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1、王辉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错误性,主动向公司报告并检讨,并表示日后将谨慎操作个人证券账户,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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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20 |
标题 | 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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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03 |
标题 | 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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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9 |
标题 | 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本问询函,于2020年4月16日前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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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8 |
标题 | 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本关注函,并结合公司基本面情况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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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22 |
标题 | 关于对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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