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7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12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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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3 |
标题 | 关于对曾红、邱燕、付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3]4号 |
批复原因 | 一、风险评估存在问题
一是营业收入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应对计划不到位。二是研发支出和营业成本等重大错报风险设计的应对计划不细化。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的会计处理错报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设计不到位。
二、控制测试存在问题
一是技术服务收入控制测试未发现有关缺陷。二是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控制测试样本选取不合理。
三、实质性程序存在问题
一是未发现振芯科技存货等相关会计处理错报,也未进行审计调整。二是对部分往来款项函证未保持必要的控制。
四、底稿归档和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一是往来款项替代测试底稿未归档。二是项目复核人员未调取相关重要底稿进行复核,对存货等关注事项提出复核意见后,未对项目组回复是否恰当、是否打消疑虑作出评价。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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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1-13 |
标题 | 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四川证监局[2023]2号 |
批复原因 | 1.风险评估存在问题。一是营业收入重大错报风险评估和应对计划不到位。二是研发支出和营业成本等重大错报风险设计的应对计划不细化。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的会计处理错报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设计不到位。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2.控制测试存在问题。一是技术服务收入控制测试未发现有关缺陷。二是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控制测试样本选取不合理。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3.实质性程序不到位。一是未发现振芯科技存货等相关会计处理错报,也未进行审计调整。二是部分往来款项函证未保持必要的控制。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4.底稿归档和质量复核控制不到位。一是往来款项替代测试底稿未归档。二是项目复核人员未调取相关重要底稿进行复核,对存货等关注事项提出复核意见后,未对项目组回复是否恰当、是否打消疑虑作出评价。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三十四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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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12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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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09 |
标题 | 振芯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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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6-15 |
标题 | 振芯科技: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4号 |
批复原因 | “胡彪:
你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芯科技”)监事,截至2019年12月15日持有振芯科技股票691,875股,占振芯科技总股本的0.12%。2019年12月16日,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振芯科技股份172,969股,占振芯科技总股本的0.03%,减持金额约为157万元。你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振芯科技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但未在减持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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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1 |
标题 | 振芯科技: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川证监公司[2020]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予以说明,同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同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四川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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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8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47号 |
批复原因 |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4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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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22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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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16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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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6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胡彪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你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芯科技”)监事,截止2019年12月15日持有振芯科技股票69.20万股,占振芯科技总股本的0.12%。2019年12月16日,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振芯科技股份17.30万股,占振芯科技总股本的0.03%,减持金额约为157万元。你于2019年12月16日晚间通过振芯科技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你未在减持振芯科技股份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监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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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10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6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6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公司律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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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28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5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5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公司律师对以上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19年4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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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09 |
标题 | 关于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23号 |
批复原因 | 何燕:
我部关注到,近期公共媒体上出现有关你再度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事项的报道。请你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你是否存在再度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事项,如有,请进一步说
明接受调查的事项以及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2、你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你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批复内容 | 请你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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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6 |
标题 | 振芯科技: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女士犯挪用资金罪、虚开发票罪。 |
批复内容 | 何燕女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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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6-09-19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晨)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6]111号 |
批复原因 | 赵晨以虚假申报方式操纵“振芯科技”股价
2015年7月27日至28日,赵晨利用其本人账户通过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的方式影响“振芯科技”股票价格,并于当日反向卖出,亏损1,167,585.98元。
2015年7月27日,“赵晨”账户买入“振芯科技”2,192,180股,买入金额155,555,030.80元。
2015年7月28日9:47:41至9:59:39,该账户以62.55至65.20元的价格分8笔委托买入323,500股,撤单2笔,最终成交225,200股,成交金额14,194,514.00元。
2015年7月28日10:58:41,赵晨以当日涨停价72.27元(当时股价已涨停)申报买入2笔合计1,287,000股,后于11:03:05全部撤单。赵晨申买量是申报前一刻市场同档位其他投资者申买总量的1.17倍,申报买入量占驻留委托期间市场涨停价位申报买入总量的59.97%,撤单量占驻留委托期间市场涨停价申买撤单总量的82.28%,撤单时间距申报时间平均为264.58秒,撤单比例100%。
2015年7月28日11:03:19至13:33:34,赵晨账户以72.27至65.00元的价格累计申报卖出117笔,成交2,192,180股,成交金额154,607,030.35元,亏损1,167,585.98元,卖出成交数量占当日账户可卖出量的100%。
我会认为,赵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赵晨违法所得1,682,353.39元,并处以3,364,706.78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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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01-16 |
标题 |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燕女士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察院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
批复内容 | 何燕女士的上述涉案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做好相关事项的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
处理人 | 检察院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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