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4 |
标题 | 关于对余正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3]325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了抽查。经查,你作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审计助理、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电气)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组成员,于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买卖思源电气股票。其中,2022年3月9日买入100股,2022年3月16日买入200股,2023年2月14日卖出600股,2023年4月10日买入500股。上会所接受委托为思源电气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1年10月11日起实际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披露日为2022年4月16日;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2年10月9日起实际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披露日为2023年4月15日。你作为思源电气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实际开展审计工作之日至审计报告披露后五日内买卖思源电气股票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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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关于对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7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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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9 |
标题 | 思源电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3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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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8 |
标题 | 思源电气: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00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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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8-23 |
标题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08]159号 |
批复原因 | 1、资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2、部分产证尚未取得或未变更。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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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4-20 |
标题 | 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限期整改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05]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运作、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2005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的安全性等,巡检期间,工作人员通过认真收集、审阅有关资料、约见公司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了检查,并于2005年4月5日向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5]61号)。我公司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极为重视,立即将《限期整改通知书》分发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我公司认为,上海证监局对本公司提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通过对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的学习,提高财务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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