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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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21
标题关于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5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10
标题关于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8
标题证监会依法对6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23号
批复原因朱德胜内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饮食”股票
批复内容没收其违法所得39,792.82元,并处以79,585.64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3
标题关于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16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中称,你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直接持有你公司105,000,000股A股股份,占西安饮食总股本的21.04%;间接控制西安饮食59,299,200股A股股份,占西安饮食总股份11.88%,合计比例为32.92%。西旅集团间接控制西安饮食11.88%股权主要是通过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维德”)、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龙基”)、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米高”)三家公司的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实现对该等股份的控制。2018年6月1日,上述三家公司曾分别致函西旅集团,要求即日起撤销委托表决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03-16
标题关于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16]2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7日,你公司获悉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订购5300万元智能仓储柜,认为将大幅增加标的公司成本费用,导致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直至2015年11月19日,你公司才发布公告说明了上述事项,并以该事项为由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四条、第四十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1-06
标题证监会集中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吕美庆操控16个个人账户,采取连续集中交易及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买卖“西安饮食”、“龙星化工”、“大通燃气”三只股票,获利12,748,951.23元。
批复内容上述案件当事人通过违法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针对以上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1倍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0-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吕美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会[2015]56号
批复原因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涉案账户组买入“西安饮食”45,480,029股,卖出45,480,029股。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共13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均曾交易“西安饮食”。涉案账户组交易“西安饮食”的比重超过19%的有9天,平均比重为21.67%,2013年2月20日涉案账户组交易比重达到46.57%。2013年2月18日至2月28日的9个交易日中,有7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总量达到9,864,826股。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的比重平均为8.44%,2013年2月20日达到17.72%。自2013年2月6日,涉案账户组开始持有“西安饮食”,2013年2月20日涉案账户组持有“西安饮食”流通股的比例上升至8.55%;2013年2月6日到3月1日间有4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持有“西安饮食”流通股的比例超过5%。 2013年2月6日至3月1日,涉案账户组连续交易“西安饮食”、涉案账户组内账户间交易“西安饮食”,致使“西安饮食”股价从2013年2月6日的6.20元(收盘价)上升至2013年2月25日的6.92元(收盘价)。从2013年2月6日至2月25日,该股累计涨幅11.61%,同期深成指累计下跌5.85%,偏离17.46个百分点,同期行业(旅游酒店)板块累计下跌0.41%,偏离12.02个百分点。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账户组以卖出为主并伴有自买自卖交易;在该阶段,该股股价从2月26日的6.86元(收盘价)跌至3月4日6.22元(收盘价),跌幅为9.33%。
批复内容吕美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吕美庆违法所得12,748,951.23元,并处以12,748,951.23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6-18
标题西安饮食: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因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书面函,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西旅集团在正常减持公司股票时,误将卖出键点击为买入键,导致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47条所规定的短线交易的情形,造成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批复内容1、公司向西旅集团详细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西旅集团就此次因误操作导致违规行为向深交所和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同时西旅集团郑重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卖交易起六个月内不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17
标题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环保部门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市环发[2010]220号文
批复原因因公司所属老孙家饭庄装修项目“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接到该通知后极为重视,并积极指导老孙家饭庄加紧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我公司正在积极向西安市环保局和其他政府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获得有关方面的关心、指导和帮助。
处理人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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