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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祥龙(LOF)A(1683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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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32521 | ||||||||
基金代码 | 168301 | ||||||||
公告日期 | 2016-11-11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9日《关于准予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05号)注册,进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后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如遇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6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本基金以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发售。 场内发售是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场外发售是指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通过场外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场外发售的基金份额可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8、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9、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单笔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含认购费)。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onghaifunds.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及直销专线电话021-60586973咨询。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等情形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以参与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为主要投资目标,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将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股票公允价值,本基金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或受限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海祥龙定增混合 基金代码:168301 场内简称:东海祥龙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后对应日(含该日)的期间,如遇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分别计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销售机构的销售费率应按照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表1: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结构 ■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法。 (1)场外认购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以后部分计入基金资产。 4、计算举例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0=9,881.42份 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00份 认购份额总额=9,881.42+2.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3.42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100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5,500,000.00-1000.00=5,499,000.00元 认购份额=5,499,000.00/1.00=5,499,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50.00/1.00=550.00份 认购份额总额=5,499,000.00+550.00=5,499,550份 即: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00元,则其可得到5,499,550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计算公式为: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截位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场内经确认的基金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3:某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5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认购费率为1.2%,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元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1.00×50,000=50,000.00元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50,000×1.2%=600.00元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50,000.00+600.00=50,6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50.00/1.00=50份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50,050份即:该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5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50,6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50,050份。 二、场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具体账户开立手续请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各开户代理机构网点的说明。 (二)交易所(场内)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三)办理认购: 1、投资人在认购前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办理场内认购的会员单位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会员单位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相关说明。 三、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一)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在原处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2、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3、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4、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二)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则可直接认购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在通过深交所申购、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也使用该注册账户。 四、个人投资者场外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一式三份); (4)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及募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9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东海基金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并且需通过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汇出;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投资者可通过东海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donghaifunds.com登录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认购期内提供7×24小时认购服务。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场外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00元。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11-11来源:作者: (上接B21版)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3)加盖公章的《印鉴卡》; (4)加盖公章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 (6)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 (8)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9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东海基金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投资人如选择远程委托交易,须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设立日期:2013年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设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7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05869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中海地产大厦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三)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电话:(021)60586973 传真:(021)60586926 联系人:王兆 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donghaifunds.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2033336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洪渊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9995001 传真:0519-89995001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c (4)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021-68757102 传真:021-68756991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王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人代表:兰荣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电话:0591-38281963 联系人员:柯延超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客服电话:95353 网址:www.tebon.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亚薇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i/ (1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人代表:庞介民 联系人员:罗俊峰 联系电话:18647100075 传真电话:0471-497954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站:www.cnht.com (1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健 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65215433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员: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电话: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9)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2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站:www.66zichan.com (2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郭坚 联系人员: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电话:021-206659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人代表:闫振杰 联系人员:李露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电话: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员:周雁雯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电话: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四)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最新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五)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业务联系人:印艳萍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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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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