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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收益18个月开放债券(00165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5872
基金代码 001655
公告日期 2015-10-14
编号 1
标题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27号文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备案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民生银行等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com.cn)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可能变更、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88318898)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6、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大摩收益18个月开放债券
 3、基金代码: 001655
 4、基金类别:债券型
 5、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8、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方式
 1)直销机构
 I、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II、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III、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栾倩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63343988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
 民生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以上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联系电话:0755-258797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 bank.pingan.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 www.spdb.com.cn
 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 http:// www.yantaibank.net
 6)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7)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696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 www.cs.eciti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536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2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2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028-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zq.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755-2262186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2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联系电话: 0769-22112062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http://www.dgzq.com.cn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3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乌兰其其格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70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3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http://www.5irich.com
3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在本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募集期满后,若本基金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认购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认购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4、认购场所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具体名单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
5、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限额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6、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及计算公式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募集期内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费率见下表:(单位:元)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4)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计算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举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0%,假设认购资金利息为19.7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19.76)/1.00=99,029.6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19.76元,则可得到99,029.66份基金份额。
7、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人认购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认购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销售网点应当将投资人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人。
(4)认购的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募集资金的保管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办理程序
(1)直销机构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及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各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I、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II、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III、交款方式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820106285828027001
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直销专户4: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直销专户5: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网上交易平台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I、中国银行借记卡
II、农业银行借记卡
III、工商银行借记卡
IV、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V、交通银行借记卡
VI、招商银行借记卡
VII、光大银行借记卡
VIII、中信银行借记卡
IX、兴业银行借记卡
X、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
XI、广发银行借记卡
XII、平安银行借记卡
XIII、民生银行借记卡
XIV、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
XV、南京银行借记卡
XVI、金华银行借记卡
XVII、长沙银行借记卡
XVIII、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丹利华鑫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II、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III、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3、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及其他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1、直销机构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帐、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各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I、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II、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III、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IV、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V、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VI、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VII、预留印鉴卡;
VIII、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X、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X、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XI、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及风险问卷调查;
XII、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XIII、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I、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II、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I、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II、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III、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II、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账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III、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IV、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3、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1、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5)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由各直销机构、销售机构于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 亿份或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 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认购份额、利息等证明。
2、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设立日期: 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75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50年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3、直销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4、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的第11条“基金份额销售机构”部分。
5、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联系人:何永胜
电话:(0755)88318729
6、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189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1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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