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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01952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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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94134 | ||||||||
基金代码 | 019520 | ||||||||
公告日期 | 2024-06-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基金代码019520 基金管理人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26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23年9月26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魏丽 证券从业日期2010年09月15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 其他 人,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中国绿色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以绿色投资为投资原则,在控制信用风 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投资于带有绿色标识的债 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资本市场资金环境、供 策略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预期收益 进行动态跟踪,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多因子模型等数量工具,优化基金资产在信用 债、利率债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 具体的投资策略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以及衍生产品投 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中债-投资优选绿色债券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基准 风险收益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特征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9月26日。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 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收费方式/费率收费方式/费率 费用类型金额(M) (非养老金客户)(养老金客户) M<100万元0.30%0.03% 认购费100万元≤M<500万元0.10%0.01% M≥500万元1,000元/笔1,000元/笔 M<100万元0.40%0.04% 申购费 100万元≤M<500万元0.20%0.02% (前收费) M≥500万元1,000元/笔1,000元/笔 费用类型持有期限(N)费率备注 N<7日1.50%100%归入基金资产 赎回费 7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5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 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 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 其他费用 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 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0.43%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 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 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操作或 技术风险、交易对手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风险。 (2)自动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因而,基金合同存在着自动终止的风险。 (3)受到强制赎回等相应措施的风险:出于反洗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与信息报送等相关的合规要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 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业务规则》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已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但不再满足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要求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或出现基金合同约 定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相应基金份额予以强制赎回或采取其他相 应控制措施。因而,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份额可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被 强制赎回、追加认购/申购被拒绝、因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风险。 (4)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5)本基金委托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等事项的外包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 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 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路博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 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 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详情请关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人 官方网站(www.nbchina.com)不时披露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政策。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详情请关注《路博 迈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基金管理人不时于其网站披露的相关 规则及公示信息,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投资者知悉并接受基金管理人为订立、履行基金合同所必需、为提供产品或服务所 必需或为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客 户尽职调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在必要的情况 下,可向相关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份额登记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提供个人信息。如您对前述安排有异议或需要更多信息方可作出购买本基金的决定,请先联 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提交本基 金的认购/申购申请,即表示基金投资者自愿接受上述安排。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nb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75-5888 1、《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路博迈中国绿色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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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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