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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A(09102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45437
基金代码 091023
公告日期 2020-07-02
编号 1
标题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重 要 提 示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基金转型变更而来。基金转型经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自2014年9月12日起,由《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至日为2019年9月12日(其中人员变动内容的更新以
公告日期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
截止日为2020年7月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设立日期:1999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三家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肖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法学及工学双学士。先后任职于西南证券飞虎网、北京
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2年7月至今,任广
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任职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
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翟斌先生,副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在深圳市建材集团、君安证券、新华信
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任职,2017年8月加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机构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兼私募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2019年11月3日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谭晓冈先生,董事、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在财政部、世界银行、全国社
保基金理事会任职。2016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
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超女士,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深圳
晨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11年8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部模型团队团队经理;2018
年5月至今,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郭向东先生,董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1996年至1998年在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负责法律事务;2000
年至2006年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7年1月加入中国银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负债处置部;2007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风险
控制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负责人,曾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2013年2月起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
杨晓帆先生,独立董事,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2006年至2011年,任惠理集团
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分析师兼投资组合经理;2012年至2016年,任FALCON EDGE CAPITAL
LP 合伙人和大中华区负责人;2016年至今,任晨曦投资管理公司(ANATOLE INVESTMENT
MANAGEMENT) 主要创始人。
胡维翊先生,独立董事,波士顿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法硕士。1991年7月至1994年4
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政治组主任科员;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
乾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2月至2001年4月任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5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李先生,独立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
长,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任教十
多年,并兼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执行理事。
黄隽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副院长。研究方向为货币政策、商议银行理论与政策、艺术品金融,出版多本专著,在经济、
金融类学术核心期刊上发票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监事会成员
许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1987年至2004年先后任中
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2005
年6月至2008年1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主任;2005年8月至2016
年11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2月至2016
年11月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6月至2014年3
月兼任北京银河吉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4
年3月至2018年1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至2017年11月)及法定代表人;
201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
邓金煌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
株洲电力局;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4月至2010年5月任华为
三康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招商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
理;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2016年8
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监。
陈焓女士,职工监事,吉林大学法学硕士。2005年8月至2008年3月任金杜律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公司证券部律师;2008年3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律
师、总监助理;现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吴庆斌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谭晓冈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肖剑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副
主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广聚投资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2014年11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温智敏先生,副总经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职于美国Hunton & Williams国际律
师事务所纽约州执业律师。中银国际投行业务副总裁,香港三山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标准
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国投行业务主管。2015年4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首席战略官,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立新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曾任新疆精河县党委办
公室机要员、新疆精河县团委副书记、新疆精河县人民政府体改委副主任、新疆精河县八家
户农场党委书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副书记及少工委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及江苏省铁路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企业负责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燃气战略管理部项目经理。2005年1月加
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理、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
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姚余栋先生,副总经理,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原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美
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曾任世界银行咨询顾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资本市场部和非洲部
经济学家,原黑龙江省招商局副局长,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
副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2016年9月
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经济学家,2017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冰女士,督察长,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格管理部、专
业联络部、基金公司会员部,曾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基金销售专业委员会
委员。曾参与基金业协会筹备组的筹备工作。曾先后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教与媒体
公关部负责人、理财及服务机构部负责人。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富强: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6年。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市场创新部高级助理。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7年7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固定收益总部。
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3月9日任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3月2日任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7月16日起任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7月16日至2020
年3月11日任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7月16日至2019
年9月29日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6日起任大
成景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12日起任大成景润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9月26日起任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5日起任大成通嘉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年12月9日起任大成惠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6月22日起任大成惠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2)历任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陶铄 2012年11月29日至2014年4月4日
屈伟南 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张文平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16日
陈会荣 2018年3月14日至2020年6月29日
5.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设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1名,其
他委员6名。名单如下:
谭晓冈,公司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姚余栋,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
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立,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谢民,交易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会荣,基金经理,固定收
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方孝成,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杨艳林,研究
员,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6只,
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白小雪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二)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王永民
电话:010-66594896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王硕
网址:www.psbc.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服电话:95577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李慧
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6、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客服电话:0379-96699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胡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小军
客服电话:96008
传真:025-88866660
网站:http://www.zjrcbank.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服电话:95563(全国)、0771-96100(广西)
法定代表人:刘峻
联系人:覃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电话:4006-788-887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人代表: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931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4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传真:021-50583633
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s://www.snjijin.com/
1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丹棱soho)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 话:个人业务95118、400 098 8511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 真:010-8919566
网址:fund.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黄慕平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沈娜、冯艾
联系人:冯艾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薇瑶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陈薇瑶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通过基金转型变更而来)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保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适当流动性为首要目标,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
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
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国
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等)、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
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决策
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情景分析、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等因素的综
合分析,决定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保持组合的合理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
本基金将短期金融工具按剩余期限分为4类,3个月以下、3-6个月、6-9个月、9
个月以上品种,而各期限品种内部按投资工具的特征可划分为回购、短期债(含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央行票据三类。本基金管理人在评估各品种在流动性、收益率稳定性基础上,
结合预先制定的组合平均期限范围确定类属资产配置。
3、品种选择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综合考虑品种流动性、收益率的基础上,选择品种构建组合。具体来
说,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短期信用债券和央行票据原则上采取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但持有过程中
会结合短期资金利率走势、信用度和与回购收益率比较分析,综合评估其在收益性和流动性
方面的投资价值。选择到期收益率高于回购收益率或者预期收益率有下降空间的品种。
(2)回购以短期品种为主,具体期限的选择可评估品种间利率期限结构的合理性,选
择收益率相对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3)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397 天以内的债券,并
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4、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
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并
通过灵活运用趋势投资策略获取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
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代表性更
强、更科学客观的或者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
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9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089,221,218.96 43.55
其中:债券 8,089,221,218.96 43.5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84,913,607.37 21.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96,457,192.84 33.90
4 其他各项资产 104,391,139.32 0.56
5 合计 18,574,983,158.49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6.2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45,978,387.00 6.5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期末基金组合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2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2.18 6.5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1.7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4.8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7.5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9.8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6.16 6.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无。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50,660,012.76 5.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50,660,012.76 5.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499,882,492.24 8.62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5,638,678,713.96 32.41
8 其他 - -
9 合计 8,089,221,218.96 46.5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997201 19成都银行CD100 4,000,000 398,737,869.72 2.29
2 111981249 1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CD064 3,000,000 299,444,867.60 1.72
3 111994330 19乌鲁木齐银行CD026 3,000,000 297,870,614.90 1.71
4 111994459 19唐山银行CD037 3,000,000 297,860,470.29 1.71
5 140219 14国开19 2,500,000 250,321,040.08 1.44
6 160420 16农发20 2,000,000 199,986,046.10 1.15
7 111981093 19江阴农村商业银行CD054 2,000,000 199,611,424.47 1.15
8 111980860 19桂林银行CD115 2,000,000 199,611,184.92 1.15
9 111981322 19常熟农村商行CD011 2,000,000 199,576,651.02 1.15
10 190402 19农发02 2,000,000 199,456,102.81 1.15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5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0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47%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均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均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
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损益。本
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00元。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9唐山银行CD037(111994459.IB)的发行主体唐山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受到唐
山银保监分局处罚(唐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本基金认为,对唐山银行的处罚不会
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04,158,402.47
4 应收申购款 232,736.8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4,391,139.32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一)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A类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9.12-2014.12.31 1.4079% 0.0164% 0.4105% 0.0000% 0.9974% 0.0164%
2015.01.01-2015.12.31 4.6191% 0.0162% 1.3500% 0.0000% 3.2691% 0.0162%
2016.01.01-2016.12.31 2.8705% 0.0036% 1.3500% 0.0000% 1.5205% 0.0036%
2017.01.01-2017.12.31 4.2229% 0.0024% 1.3500% 0.0000% 2.8729% 0.0024%
2018.01.01-2018.12.31 3.8917% 0.0020% 1.3500% 0.0000% 2.5417% 0.0020%
2019.01.01-2019.06.30 1.4284% 0.0013% 0.6695% 0.0000% 0.7589% 0.0013%
2014.09.12-2019.06.30 20.1374% 0.0090% 6.4800% 0.0000% 13.6574% 0.0090%
B类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9.12-2014.12.31 1.4797% 0.0164% 0.4105% 0.0000% 1.0692% 0.0164%
2015.01.01-2015.12.31 4.9249% 0.0162% 1.3500% 0.0000% 3.5749% 0.0162%
2016.01.01-2016.12.31 3.1723% 0.0036% 1.3500% 0.0000% 1.8223% 0.0036%
2017.1.1-2017.12.31 4.5272% 0.0024% 1.3500% 0.0000% 3.1772% 0.0024%
2018.01.01-2018.12.31 4.1985% 0.0020% 1.3500% 0.0000% 2.8485% 0.0020%
2019.01.01-2019.06.30 1.5803% 0.0013% 0.6695% 0.0000% 0.9108% 0.0013%
2014.09.12-2019.06.30 21.8350% 0.0090% 6.4800% 0.0000% 15.3550% 0.0090%
E类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6.19-2015.12.31 2.1451% 0.0119% 0.7249% 0.0000% 1.4202% 0.0119%
2016.01.01-2016.12.31 2.8568% 0.0036% 1.3500% 0.0000% 1.5068% 0.0036%
2017.1.1-2017.12.31 4.2070% 0.0024% 1.3500% 0.0000% 2.8570% 0.0024%
2018.01.01-2018.12.31 3.8661% 0.0020% 1.3500% 0.0000% 2.5161% 0.0020%
2019.01.01-2019.06.30 1.4111% 0.0013% 0.6695% 0.0000% 0.7416% 0.0013%
2014.09.12-2019.06.30 15.4485% 0.0052% 5.4444% 0.0000% 10.0041% 0.0052%
注:1、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
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
2、本表净值收益率的计算所采取的运作周期,是按各统计时间段计算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起始日并持有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所经历的运作周期。
3、本基金自2015年6月19日起,新增E类份额。
4. 本基金自2014年9月12日起由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为大成月月
盈短期理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于2015年6月19日起增加E类份额。
2、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等);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
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
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30%,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
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
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9年12
月17日公布的《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
截止日为2020年7月1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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