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00585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702417
基金代码 005853
公告日期 2019-11-01
编号 3
标题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1月1日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34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基金产品。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及基金经理信息发生变
更而进行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26日,有关
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设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何亚玲
联系电话:021-2053 7888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 4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 3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6,000 30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夏理芬先生,董事长,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省农村政策研
究室副主任科员,浙江省农发投资集团公司业务副科长,浙江农村经济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交易营业部经
理,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金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合规总监,中信证券
(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兼江西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江西分公
司总经理。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财通证券(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家俊先生,董事,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中山
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东方证券遵义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汇添富基
金南方大区经理及券商渠道负责人、南方分公司总经理、全国渠道销售总监
兼华东分公司总经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
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可先生,董事,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
理、副部长,财务管理部(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部长(主任),现任风险
管理部(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鱼电器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孙文秋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
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证券事务部经理,上海东方明
珠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浙江瀚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董事,霍尔果斯拜克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瀚叶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上海瀚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瀚叶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星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瀚铭数据信息有限公司董
事长,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多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
理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海
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梁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
心仲裁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万达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钜派投资有限公司、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现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
2、职工监事:
殷平先生,职工监事,产品战略部总监,产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六级产品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研发部总监。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战略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
王家俊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汪海先生,副总经理,上海大学双学士,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硕士。
历任建行上海市徐汇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
建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
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为臻先生,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南昌大
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本科。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
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德邦基金运作保障部
总经理。2018年10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兼运
营总监,分管信息技术部和基金清算部。
4、督察长:
武祎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云
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市场监管处副主任科
员,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监管四处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
综合处主任科员,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南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5、基金经理:
罗晓倩女士, 复旦大学投资学硕士,从业经验5年,先后就职于友邦保
险、国华人寿、汇添富基金、华福基金,2015年5月加入东吴证券,担任东
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2016年5月加入财通基金固定收益部担任固
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7月起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家俊先生,总经理;
谈洁颖女士,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
林洪钧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金梓才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陆玲玲女士,首席分析师。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 年1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 号
联系人:朱振兴
电话:025‐58587832
(二)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61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
不同的行业,具有会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
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
层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 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
格。江苏银行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
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
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
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专项
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
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提供现金管理、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电话:021-2053 7888
传真:021-2053 7999
联系人:何亚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微理财号(微信号:ctfund88)
2、其他销售机构
(1)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云路158号城建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联系人:钱金菊
电话:021-5109-1679
传真:021-51091674
客服电话:024-62836088
公司网址:www.linlongtougu.com
(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电话:021-2053 7888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
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蒋燕华、骆文慧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
稳健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
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
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
潜在影响。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
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
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
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
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
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趋势的预测,据此调整
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略;当预
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略。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在投资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
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化、流动性情
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市场的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
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分析等,综合考虑流
动性、绝对收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不
同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4、精选个券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分析系统,针对发债主体和具体债券项
目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水平和公
司财务状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并结合债券担保
条款、抵押品估值、选择权条款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
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着重挑选信用评级被低估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良好,信用评级有可能被上调的券种。
5、杠杆策略
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融资成本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
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
通过正回购融资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
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
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
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其内在价值。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
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
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
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反映了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
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
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
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0,120,000.00 9.94
其中:债券 50,120,000.00 9.9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9,851,139.78 39.6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2,453,426.56 50.09
8 其他资产 1,562,574.60 0.31
9 合计 503,987,140.9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120,000.00 9.9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120,000.00 9.9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0,120,000.00 9.95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305 18进出05 500,000 50,120,000.00 9.9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
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62,574.6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562,574.6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
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8年9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0.94% 0.01% 2.12% 0.05% -1.18% -0.0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0%
2018-09-262018-10-152018-10-262018-11-082018-11-212018-12-042018-12-172018-12-31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
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8年9月26
日至2019年3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
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增加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
(2)增加了本招募说明书修改依据及内容。
2、“绪言”部分
(1)更新本招募说明书编写法规依据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3、“释义”部分
(1)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释义;
(2)增加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释义;
(3)更新了“《信息披露办法》”释义;
(4)更新了“指定媒体”释义;
(5)更新了序号。
4、“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中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及公告要求。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更新了基金具体销售网点的登载要求;
(2)删去了基金管理人调整基金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公告
的报备要求;
(3)更新了基金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备案要求;
(4)删去了基金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的报备要求。
6、“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
(1)更新了基金净值的披露要求。
7、“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
(1)更新了收益分配方案的公告时间及报备要求。
8、“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
(1)更新了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2)更新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时间及报备要求。
9、“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本章节进行
了更新。
10、“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
(1)更新了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披露时间;
(2)更新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中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要求。
11、“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义务中信息披露文件的要求;
(2)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中信息披露文件复核的要求;
(3)更新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披露时间;
(4)更新了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披露时间;
(5)更新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中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要求。
12、“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1)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中信息披露文件复核的要求。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