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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融兴混合A(00787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8547
基金代码 007875
公告日期 2019-09-10
编号 4
标题 国融融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
国融融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证监许可[2019]1410号《关于准予国融融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4 楼 440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腾达大厦 200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宇龙
总经理 李宇龙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 亿元
股权结构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上海谷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9%。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8779199
传真 (010)88576097
联系人 毛灵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1 号文批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成立,是国融证券发起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管理 6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 21 只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47
亿元,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64 亿,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1.44 亿,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21 亿,国融融盛龙头严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2.12 亿,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3.37
亿,合计 8.25 亿元。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合计 31.74 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侯守法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公司董事长。曾任国家审计署主任科员、北京燕莎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长
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长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期货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宇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 MBA 和金融工程硕士,
CPA、CFA 持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美国 Waddell &Reed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兼
高级研究员、美国 Wilmington Trust Investment Advisors 基金管理公司全球资产配置部
基金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美国 Balentine 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及全球投资研究
总监、合众人寿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
投资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雄伟先生,浙江大学理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金华产权交易所总经理、金信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图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俞昌建先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化工设备厂工人、财务
科科长、北京化工供销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化工集团副处长、北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副总
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财务总监、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左兴平先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助
教、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处长、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裁、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安徽环渤湾高速钢轧辊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证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执行监事
王辉女士,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应用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公司
执行监事。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公务员、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门经理、美国光
华金融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经理。现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
王占祥先生,大学本科学历,职工监事。曾任北京煤矿机械厂动力处党支部组织委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兼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北京赵登禹路证券营业
部副总经理、华安证券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
中心总经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国融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李宇龙先生,同上。
张静女士,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邮创业基金股份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向武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山支行中共党支
部书记及分理处主任,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构业
务部证券处主任科员,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经理、公司党总支委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国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灵俊先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公司督察长。曾任申万菱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登记结算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合规
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公司监事、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合规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梁国桓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具备16年金融从
业经验,历任中纺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部副经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
更名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
经理。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李宇龙先生(委员会主任)、田宏伟先生、梁国
桓先生、王丽梅女士。
李宇龙先生,同上。
田宏伟先生,天津大学博士,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具备1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衍生产品部/资产管理部研究员及高级投资经理、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产品部/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
融泰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信消费严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梁国桓先生,同上。
王丽梅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公司交易部负责人。具备15年金融从业经验,历任美国美汇银行外汇操盘分析师、香港南华证券上海办事处首席执行代表助理、中国中期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兼部门经理助理、北京鴻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中
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 年1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19 号
联系人:朱振兴
电话:025‐58587832
2、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61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
有会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
好的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精通国内外证券
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江苏银行依
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
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
在现有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现
金管理、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2008室
电话 (010)68779108 传真 (010)68779103
联系人 孙静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4 楼 440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腾达大厦 200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宇龙
联系人 刘俊
电话 (010)68779015
传真 (010)88576097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51150298-827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基金的名称
国融融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模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和选择高安全边际的证券,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法定代表人 邹俊 联系人 黄小熠
电话 (021)2212 2888 传真 (021)6288 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小熠、叶凯韵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
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市场的估值水平是本基金进行战略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在大多数市场估值水平下,
本基金会坚持中高水平股票仓位,以获取股票的长期收益;然而,在少数股票市场估值很高
的情况下,本基金会以低股票仓位回避市场泡沫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具体策略如下:
以每次年报、半年报披露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T,计算沪深 300 指数 PE(TTM)
估值水平,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将按照计算出的沪深 300 指数计算沪深 300 指数
PE(TTM) 估值水平进行调整。届时将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准日的沪深 300 指数 PE(TTM)估
值水平自行调整股票类资产比例,不再另行公告。其中 PE(TTM)为最新每股市价与最近 12 个
月每股收益的倍数。
沪深 300 指数 PE(TTM) 股票类资产比例(S)
PE(TTM)≤10 50%<S≤95%
PE(TTM)≥30 0%<S≤45%
其他 35%<S≤80%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业
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1)行业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股票市
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决定行业的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价值型策略,将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
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投资标的。对价值、成长、收益
三类股票,本基金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
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
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1)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
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
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基本面和资金面的分析,对国债市场走势做出判断,以作为确定国债期货
的头寸方向和额度的依据。当中长期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压力浮现,央行政策趋于紧缩
时,本基金建立国债期货空单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利率风险,减少利率上升带来的亏损;
反之,在经济增长趋于回落,通货膨胀率下降,甚至通货紧缩出现时,本基金通过建立国债
期货多单,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
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
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
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 Barra 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
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
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
资风险。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
代表性的 300 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
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它的推出使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三位一体的指数体
系基本形成。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约束,基金管理人以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
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给
注册登记机构,再由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基金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A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0。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300万元 0.7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1.00 元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 9,900.99 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 = 99.01 元
认购份额=(9,900.99 + 10)/1.00= 9,910.99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9,910.99 份 A 类基金份额。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这 10,000.00 元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10,005.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
得到 10,005.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
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
算。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赎
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
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
N≥180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20%)=49,407.11元
申购费用=50,000-49,407.11=592.89元
申购份额=49,407.11/1.0500=47,054.39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则其可得到47,054.39份A类基金份额。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47,619.05份。
(3)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1)当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当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3)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假定三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 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
中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
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额(份,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净值(元,b) 1.1000 1.2000 1.3000
持有时间N N<7天 7天≤N<30天 N≥180天
适用赎回费率(c) 1.5% 0.75% 0
赎回总额(元,d=a×b) 11,000 12,000 13,000
赎回费(e=c×d) 165 90 0
赎回金额(f=d-e) 10,835 11,910 13,000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
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
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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