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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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利纯债债券(00585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4687
基金代码 005853
公告日期 2019-08-27
编号 2
标题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08月 27日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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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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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财通聚利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5853
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8,250,541.6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
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
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
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
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
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
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
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收益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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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武祎 柯振林
联系电话 021-20537888 025-58588217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kezhenlin@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319
传真 021-20537999 025-5858815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 2019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269,058.30
本期利润 9,357,496.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9,232,015.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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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7% 0.02% 0.28% 0.03% 0.19% -0.01%
过去三个月 0.97% 0.03% -0.24% 0.06% 1.21% -0.03%
过去六个月 1.86% 0.02% 0.24% 0.06% 1.62%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018年09
月26日-2019
年6月30日)
2.82% 0.02% 2.40% 0.06% 0.42% -0.0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09月26日-2019年6月30日)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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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利债券 基金基准
2018-09-26 2018-11-07 2018-12-14 2019-01-22 2019-03-07 2019-04-12 2019-05-22 2019-06-30
2.5%
2%
1.5%
1%
0.5%
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
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及建仓期末,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第
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金募
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
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
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65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
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通
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的投
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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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罗晓倩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8年9
月26日
- 6年
复旦大学投资学研究生。先后
就职于友邦保险、国华人寿、
汇添富基金、华福基金,2015
年5月加入东吴证券担任资产
管理总部投资经理。2016年5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助理,2017年7月起任基金经
理。
林洪钧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固定
收益投资
总监兼固
定收益部
总监
2018年9
月26日
- 14年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力学
与工程科学本科。历任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机构客户部客户经理,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
员,加拿大Financial Engineeri
ng Source Inc.金融研究员,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专户投
资部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助
理总经理/基金经理,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兴证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投资三部固收总监。2018年8
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
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
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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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
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
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
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
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
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
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经济动能仍偏弱,经济继续处于下行通道,生产需求双弱格局未改。房
地产下行走势明确且当前限产对生产不利,基建将反弹但预计反弹斜率较缓。
货币政策层面,包商事件引发的实体融资压力尚未得到缓解,当前不具备货币政策
收紧的前提。在经济数据持续偏弱的大背景下,货币政策在趋势上难以收紧。海外方面,
美债收益率屡创新低,对国内债市而言,随着贬值预期与资本外流压力的有效释放,整
体利好国内债券市场。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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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报告期内降低风险偏好,重点配置高评级债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财通聚利纯债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1.8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将面临经济增长环境内外同时放缓的局面,从经济增长和社融的领先滞后关
系来看,去杠杆对经济的负面影响还未结束,2019年国内经济增长将持续下行;同时发
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很可能出现见顶回落的风险,尤其是近几年相对表现强劲的美国经
济。自2017年起美联储资产负债表开始出现缩表,欧央行和日本相继出现缩表迹象,我
国社融增速从2017年的14%的增速大幅下降到9%。
经济面临较大压力,货币政策预计依旧宽松,当下监管已然已经趋缓,叠加中美贸
易摩擦依旧还有不确定的因素,或将进一步降低投资者投资偏好,基于对经济,金融以
及外部冲击的综合考虑,2019年债券市场大概率仍然会是比较安全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
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
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
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
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
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外包协议》。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确定的估值
方法对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流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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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并提供流通受限股票流
动性折扣。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了《基金行
政外包协议》,与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签订了《行政管理服务
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务实行外
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在托管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
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尽职尽
责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
作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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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107,517.39 252,453,426.5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18,227.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38,118,850.00 50,120,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02,443,850.00 50,12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35,675,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9,851,139.78
应收证券清算款 698,082.19 -
应收利息

7,021,546.04 1,562,574.6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28,565,589.04 -
资产总计 509,529,812.23 503,987,140.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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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5,223.63 291,044.30
应付托管费

41,741.21 97,014.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002.51 1,414.78
应交税费 32,851.05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4,978.13 80,000.00
负债合计 297,796.53 469,473.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98,250,541.62 501,853,330.41
未分配利润

10,981,474.08 1,664,336.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9,232,015.70 503,517,66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509,529,812.23 503,987,140.94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20元,基金份额总额498,250,541.6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1月01日 至20
19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0,490,397.52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1.利息收入 10,578,909.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20,829.30
债券利息收入 7,289,207.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690,535.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78,337.5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6,95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76,9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88,437.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费用 1,132,901.39
1.管理人报酬

753,006.81
2.托管费

251,002.2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754.58
5.利息支出 2,500.3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500.34
6.税金及附加 16,359.24
7.其他费用

107,278.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357,496.1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57,496.13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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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1,853,330.41 1,664,336.68 503,517,667.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9,357,496.13 9,357,496.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602,788.79 -40,358.73 -3,643,147.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3,602,788.79 -40,358.73 -3,643,147.5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98,250,541.62 10,981,474.08 509,232,015.70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8年9月26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家俊
—————————
王家俊
—————————
刘为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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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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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34号《关于准予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20
日到2018年9月21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951782_A0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3,630,433.95
元,在募集期间未产生利息,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3,630,433.95元,折
合203,630,433.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
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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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0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
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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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
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
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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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3 债券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买卖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112,695,993.70 100.00%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144,900,000.00 100.00%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53,006.8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
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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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1,002.29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其他关联方无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江苏银行
活期存款
35,107,517.39 207,903.6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
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6.4.9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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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02,443,85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第三层次的余额。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0,120,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变动。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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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38,118,850.00 85.98
其中:债券 402,443,850.00 78.98
资产支持证券 35,675,000.00 7.0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107,517.39 6.89
8 其他各项资产 36,303,444.84 7.12
9 合计 509,529,812.23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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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8,483,400.00 38.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910,000.00 29.63
4 企业债券 131,592,100.00 25.8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72,368,350.00 14.2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2,443,850.00 79.0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70206 17国开06 500,000 50,995,000.00 10.01
2 180312 18进出12 500,000 50,080,000.00 9.83
3 1880213 18朔州债01 480,000 50,011,200.00 9.82
4 190202 19国开02 500,000 49,835,000.00 9.79
5 155981 18云投Y1 490,000 49,161,700.00 9.6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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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49678 青山湖04 250,000 25,590,000.00 5.03
2 156144 太盟9A 250,000 10,085,000.00 1.9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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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227.5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98,082.1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021,546.0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28,565,589.04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303,444.84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
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32 2,147,631.64 498,222,144.78 99.99% 28,396.84 0.0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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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046.81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9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203,630,433.9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1,853,330.4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602,788.7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8,250,541.62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18日聘任夏理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原董事长刘未先生于2019年1月18日离任;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于2019年3月8日发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
产托管部负责人信息的公告》,由柯振林先生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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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机构未发生变化,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新时代证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中国中投
证券
2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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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太平洋证

2 - - - - -
民族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联讯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山西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东兴证券 3 - - - - -
财通证券 4 - - - - -
安信证券 4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
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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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确定选用交易
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中交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各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账
户开户手续。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新时代证

- -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 -
中国中投
证券
- -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
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太平洋证

- -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 -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
东海证券 - -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财通证券
112,695,99
3.70
100.00%
144,900,
000.00
100.00%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9-26至
2019-6-30
498,22
2,144.
78
0 0
498,222,14
4.78
99.9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的特定风险
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
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
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这类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
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
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本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已达到或超过20%,可能对基金运
作造成如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缓支付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
请也需要与该等投资者按同比例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
(3)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该等投资者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会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
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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