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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小综指(LOF)(1625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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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6520 | ||||||||
基金代码 | 162510 | ||||||||
公告日期 | 2012-04-16 | ||||||||
编号 | 5 | ||||||||
标题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加齐鲁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齐鲁证券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齐鲁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相关基金在齐鲁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齐鲁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齐鲁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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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费率变动,定期定额投资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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