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9090 | 净值增长率:-0.87%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87% | 累计净值:1.6970 | 截止日期:2022/1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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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5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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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中小综指(LOF) | 基金代码 | 162510 |
成立日期 | 2012/3/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3 (2022/12/13)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3 (2022/12/13) |
基金规模(亿元) | 0.05 (2022/12/13)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2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0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小企业综合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包含原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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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双力中小板份额、双力A份额、双力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满并转换为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场外份额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场内份额收益分配只采用现金红利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自行选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