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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中小综指(LOF)(1625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6311
基金代码 162510
公告日期 2012-04-13
编号 1
标题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2年4月16日起,中国银行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场内简称:国安双力;基金代码:162510)。

二、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转换费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 年 0.5%
1 年≤持有期<2 年 0.25%
持有期≥2 年 0%


注:1)1年按365天计算。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至500万 0.70%
500万(含)至1000万 0.20%
10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注:1)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存续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二)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1,200元申购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申购费率为1.2%,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转换为场外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5,000×0.25%=262.5元;

申购补差费=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262.5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105,000-262.5=104,737.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37.5/1.0000=104,737.50份。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目前,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外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场外基金份额。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内份额的,由于目前场内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若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欲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中国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中国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间转换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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