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22日-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关联交易额度99.45亿元,其中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年交易金额不超过49.45亿元,有效期两年。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99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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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30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将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利率、其他业务品种的价格水平不优于同期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HSBC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5亿元,其中: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1年。 以上交易额度同时占用本公司董事会已审批给予恒生银行的关联交易额度(详见公司2014年6月7日关联交易公告),亦即,公司分别与HSBC、恒生银行的关联关易额度合并计算后不超过董事会已审批给予恒生银行的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开展,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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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中烟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利率水平不低于同期同类授信市场平均水平,不优于他行提供的利率水平,不优于他行要求的担保方式;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价格水平不低于同期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烟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85亿元,用于各种短中长期业务品种;同意给予中烟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7亿元,交易类别包括物业租赁、自用不动产购置以及综合服务等资产转移类及提供服务类业务;期限3年。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烟系列关联法人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
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95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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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利率、其他业务品种的价格水平不低于
同期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30亿元人民币;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2年。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恒生银行(含恒生中国)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
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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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价格水平
不低于同期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追加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0亿元,同时内
部基本授信额度由50亿元下调至44亿元。变更后的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关联交易
额度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44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4.12亿元,额度有
效期至2014年9月27日。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
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981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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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0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福建省财政厅 |
定价依据 |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不超过200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境内优先股股份,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 2014年6月5日,公司与股东福建省财政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福建省财政厅拟认购25,000,000股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股份,认购金额为25亿元,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有权机关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满足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
展。
(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有助于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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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为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金融债、次级债务投资、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等业务品种,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现有余额纳入本授信风险总控,新增授信业务单报单批。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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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为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金融债、次级债务投资、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等业务品种,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现有余额纳入本授信风险总控,新增授信业务单报单批。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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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内部基本授信额度50亿元,期限1年,授信项下业务品种为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金融债、次级债务投资、人民币同业资金拆借、债券回购等业务品种,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现有余额纳入本授信风险总控,新增授信业务单报单批。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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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期限1年,交易类别包括资金市场交易、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理财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品种,其中:资金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9亿元;理财、资产管理、购买保险等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及费用支出合计每年不超过5.12亿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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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期限1年,交易类别包括资金市场交易、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理财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品种,其中:资金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9亿元;理财、资产管理、购买保险等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及费用支出合计每年不超过5.12亿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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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8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人保系列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已开展的现券买卖及利率互换交易,由交易员根据期限及品种参照相应的利率曲线加上对市场的判断进行合理定价,债券回购则由交易员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参照货币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
交易简介 |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给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人保系列关联法人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期限1年,交易类别包括资金市场交易、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理财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业务品种,其中:资金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9亿元;理财、资产管理、购买保险等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及费用支出合计每年不超过5.12亿元。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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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3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系用于内部基本授信,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亦已于4月19日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系用于内部基本授信,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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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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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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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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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
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 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0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09年3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
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4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04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
交易简介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
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基本授信人民币18亿元,有效期一年,由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同时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10亿元(纳入中粮集团在公司18亿元授信额度内,中粮集团系列公司在公司风险敞口不超过18亿元),有效期一年,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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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31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福建省财政厅 |
定价依据 | 根据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门均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两家
评估机构对兴业证券股权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9月30日,其中福建联合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为6.64元/股,厦门均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结果为6.67元/股),同时参考市场询价范围,确定此次股权协议转让价格
为6.67元/股。 |
交易简介 | 本次交易的兴业证券股权系本公司通过司法裁定抵债取得,其中:福州分行2005年9月通过神龙系列企业抵债获得5480万股;福州分行2006年3月通过福建省天正沙石开发有限公司抵债获得200万股;厦门分行2006年6月通过厦门特贸有限公司抵债获得3600万股。上述抵债股权合计9280万股,经兴业证券公司历年分红送转,目前股份总数为12064万股。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依法处置抵债资产的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8046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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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
交易简介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一年。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4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7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
交易简介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基本授信人民币18亿元,有效期一年,项下用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即远期信用证、进口押汇,由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信用证和进口押汇90天内,免保证金。同时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10亿元(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有效期一年,用于同业拆借、信贷资产回购、票据业务,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8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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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20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粮集团系本公司的关联方,且本公司给予其的上述累计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08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同意将《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20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获批后,加上中粮集团本部在本公司现有敞口额18亿元人民币,中粮集团在本公司累计敞口为38亿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中粮集团基本授信人民币20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本次额度用于内部基本授信,本公司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该公司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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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01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占比为79.48%),截至2008年5月31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3.16%。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邬小蕙担任本公司监事,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且本公司给予其的上述授信额度超过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08年1月31日-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基本授信人民币18亿元,授信有效期一年。
2008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08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10亿元内部基本授信额度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授信额度10亿元内增加回购式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本公司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该公司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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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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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8-20 |
甲公司 | 兴业银行 |
乙公司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且公司给予其的上述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人民币40亿元,用于由本公司承担该行信用风险的各项信用业务品种,有效期一年,本次授信额度纳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2007年度在本公司获得的4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条件公平、合理,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且以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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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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