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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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1%,即4.15元/股。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900,8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3%,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金塔投资以现金409,092,400.30元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8,576,482股,该认购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取得吉林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有利于培育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优化公司的权益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409092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21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2014年5月21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3.4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900,8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3%,其主要股东为公司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金塔投资以现金342,060,392.54元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8,576,482股,该认购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需取得吉林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有利于培育和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优化公司的权益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4206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31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协商,依据三岭水泥净资产评估价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按照公司建材产业发展规划,鉴于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岭水泥”)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当地的影响力,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782.30万元收购CRH公司(英文全称“CRH plc”)全资拥有的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岭水泥10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三岭水泥100%股权。
2013年10月30日,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与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长春签署了《股权购售协议》。
由于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26%股权,本次三岭水泥股权出售方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同受CRH公司控制,因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提升公司建材产业在黑龙江省的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782.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30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吉林大药房2010年6 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采取溢价方式收购,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性、公允性,未损害亚泰集团股东的利益。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大药房” )是吉林省一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股本总额为 6,375.06 万股,其中本公司持有48,644,794 股股份,占吉林大药房股本总额的76.30%。现根据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吉林大药房48,644,794 股股份转让给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塔投资“ ),转让价格为每股2.10 元,转让总价款为102,154,067.4 元。股权转让后,金塔投资将持有吉林大药房48,644,794 股股份,占吉林大药房股本总额的76.30%。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符合亚泰集团对医药产业实施动态调整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亚泰集团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215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5-10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泰地产将部分固定资产———亚泰富苑一至七层裙楼及附属设施租赁给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该部分固定资产工程造价为534,115,000元,全年租赁费用为14,000,000元,租赁期限为自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协议》之日起3年,2004年5月18日租赁双方正式签署了《资产租赁协议》,目前此事项正在履行中。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亚泰富苑一至七层裙楼及附属设施工程总造价为534,115,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为433,946,500元,附属设施100,168,500元。上述资产于2003年末投入使用,截止2004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已提折旧9,643,255.56元,净值为424,303,244.44元,附属设施已提折旧5,278,879.95元,净值为94,889,620.05元,工程目前净值总额为519,192,864.49元。2004年,公司以上述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二道支行借款71,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04年9月15日至2006年6月21日。上述资产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租赁资产为亚泰富苑一至七层裙楼及附属设施,位于长春市重庆路618号,租赁期限为3年,自2004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按照资产收益率的方法确定租金标准为年租金1,400万元,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应于每月25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亚泰地产支付当月租金,月租金为年租金的1/12。
2、本协议须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正式生效。
目前,资产租赁协议已获双方批准并于2004年6月1日实施,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正在根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转变为关联交易后,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位于重庆路商业街繁华地段,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目前已形成了包括购物、餐饮、娱乐、美容、休闲于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按照商业企业一般规律,新成立的企业需要几年的培育期,因此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2004年出现了亏损。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且随着商品品牌的不断调整,软环境的不断提升,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竞争力将会大幅提升,经济效益将逐步提高,有能力支付本次关联交易的租金。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亚泰富苑位于长春市主要商业街道,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和良好的发展空间。目前,为了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率,亚泰地产将上述资产租赁给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亚泰地产将每年收取租赁费1,400万元。

[2005.5.31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11-24
甲公司亚泰集团
乙公司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保证期2年.
交易简介本公司与东宇集团双方在不超过贷款额度1600万元人民币的限度内,相互提供贷款保证担保.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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