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

- 60082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17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参考茂业天地项目所在区域内同类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水平进行定价。
交易简介 公司与关联公司崇德物业成都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聘请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对外出租的28-44层写字间部分、公用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费用由崇德物业成都公司向承租户(物业使用人)按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人民币 19.5元/平方米/月收取,合同期限三年,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2313万元。
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专业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公司,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崇德物业成都公司为公司茂业天地项目南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将提升项目的综合品质及整体招商能力。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23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29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免费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茂业集团于2013年 8月27日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茂业集团许可公司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无偿使用其拥有的注册号为1175892(42类)的“茂业”商标。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为茂业集团实际控制人,茂业集团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方式及定价政策
(1)甲方许可乙方在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甲方注册号为 1175892(42类)商标。
(2)许可期限自2013年 8 月 27 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止,在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注册商标所有权期间内,乙方可以一直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本合同项下注册商标甲方所有权到期后,甲方有义务进行续展,并保障乙方免费使用的权利,如甲方自愿放弃续展,则需将本合同项下注册商标无条件免费转让给乙方。 (3)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免费 。
(4)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普通许可
(5)注册商标表示的提供形式:乙方经甲方同意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6)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使用、再授权本合同项下注册商标的使用。
(7)甲方保证为本合同项下注册商标的注册权人,且该商标为无争议商标。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获得“茂业”商标(注册号:1175892,类别:42类 ,许可商品:餐馆,旅馆,卫生浴室,美容院)的无偿使用权,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5-04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况
2012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深圳茂业商厦为公司本注册期内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系成商集团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福琴女士、王斌先生和甘玲女士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深圳茂业商厦的担保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00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4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交易简介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以来,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2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0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黄茂如
定价依据为6亿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自有的评估价值为121908.63万元的位于成都市东御街19号盐市口一期商场房产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站支行,申请6亿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及其配偶张静女士为该笔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0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张静
定价依据为6亿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自有的评估价值为121908.63万元的位于成都市东御街19号盐市口一期商场房产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站支行,申请6亿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及其配偶张静女士为该笔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0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9)89号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7 月31日,宗地编号为GX15(213 ):2006-061 ,位于成都南部副中心总部办公区(高新区原永安村7 组、仁和村 6 组)的地块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为 27571.40 万元,本公司开发并拥有的物业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9690.47万元。甲、乙双方参照该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乙方应承担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为7963 万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继续拓展新店,2009年8月3日,公司与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崇德“)签订《联建协议书》,拟对成都崇德拥有的宗地编号为GX15(213 ):2006-061 ,位于成都南部副中心总部办公区(高新区原永安村7 组、仁和村6 组)的地块(以下简称”标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一规划约33.86 万平方米的商业体。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茂业中心项目是为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继续拓展新店,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茂业中心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成都市规划的城南副中心,成都南部新城定位为“一座以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为主导的科技商务新城”,以科技创新、软件研发、总部商务、现代服务、文化休闲、生活配套为主导,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会展中心为支撑,试图着力打造“科技、商务、国际、时尚、宜居”的南城。目前该区域商业设施不够完善、生活配套不足,商业地产仍然处于供应稀缺的状态。茂业中心商业项目符合成都市商业发展趋势和需求。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成都市的商业网点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成都市百货零售市场地位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2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09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贷款年利率为茂业商厦支付给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及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于2008年8月7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将于2009年8月6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集团)绵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公司”)向茂业商厦申请,由茂业商厦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向绵阳公司提供总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绵阳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总额度内分次借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为茂业商
厦支付给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7-17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及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茂业商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7.47%,贷款期限为一年。
茂业商厦持有本公司66.7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委托人: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借款人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贰亿元。
3、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7.47%。
4、委托贷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6-0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及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茂业商厦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7.47%,贷款期限为一年。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委托人: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借款人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3、委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7.47%。
4、委托贷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2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费用按年息6.84%计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公司向茂业商厦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用于解决因公司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茂业商厦持有公司69.2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资金拆借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甲方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拆借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
3、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4、资金费用: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用,费用按年息6.84%计算,自乙方收到资金之日起,按乙方实际使用金额和用款时间计算具体费用,资金费用应当每月支付一次。费用随本金结清。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妥善解决因公司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避免银行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资金使用费用的确定符合公允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7-27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2.25%计算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公司向茂业商厦拆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用于公司国有职工身份转换工作及经营业务的发展。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甲方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资金拆借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
3、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4、资金费用: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用,费用按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2.25%计算,自乙方收到资金之日起,按乙方实际使用金额和用款时间计算具体费用,资金费用应当每月支付一次。费用随本金结清。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工作及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职工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公司目前劳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以提升企业和员工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的新型劳动关系;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费用按照按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确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2007年8月,该项关联交易签订的该协议现已到期,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将上述《资金拆借协议》展期一年,资金使用费率维持原协议不变。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4-29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向成商黄河配送统一采购的商品,商品价格以本公司向供应厂商采购商品的进价为准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9-01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05年5月10日、2005年5月31日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血液科技”)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三方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以及,迪康集团和四川中药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和平药房”)总计52%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用于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翰策公司”)欠公司2000万元、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盛唐公司”)欠公司6495万元、翰策公司欠公司下属配送公司1150万元、血液科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及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和平药房”)欠公司140万元还款保证,还款保证金额总计为11585万元。
迪康集团持有本公司65.75%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迪康集团持有血液科技95%的股权,迪康集团、血液科技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持有的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的股权。重庆医药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7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2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宪华
注册资本:5044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医疗器械Ⅲ类、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百货等。
股权结构(根据重庆医药提供的股东名册):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重庆化工医药控股(集团)公司 2794 55.39%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7.7 16.21%
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 432.4 8.57%
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317.19 6.29%
其他股东 682.71 13.54%
合计 5044 100%
(2)迪康集团、四川中药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总计52%的股权。重庆和平药房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1998年4月2日
注册地址:渝中区民权路2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世荣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药品汽车流动零售,零售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生物制品、保健食品等。
股权结构(根据重庆和平药房提供的股东名册):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40 37.6%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 32%
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500 20%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118.6 4.74%
其他自然人股东 141.4 5.66%
合计 2500 100%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协议各方:
甲方(出质人):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质人):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出质人):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质权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股权质押协议》于2005年5月10日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05年5月31日签订。
3、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4、交易标的: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持有的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的股权及迪康集团、四川中药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总计52%的股权。
5、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等:
《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质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出质人办理完毕相关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担保的期限为两年,自出质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计算。

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司债权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04年10月22日与翰策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借给翰策公司4000万元,尚余2000万元未归还;
公司于2004年12月8日与盛唐公司签订《关于委托收购股权协议》,委托其收购指定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根据协议向其预付收购股权款4000万元。协议约定,如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完成收购事宜,盛唐公司应在10日内归还预付款;公司于2004年12月22日与盛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收购商业房产用于开设大型综合超市,公司根据协议向其预付收购款2495万元。协议约定,如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完成收购事宜,盛唐公司应在10日内归还预付款。盛唐公司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完成收购事宜,截止本次关联交易发生日,盛唐公司尚未归还预付款项。
根据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等文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判断,翰策公司及盛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翰策公司及盛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业务联系。
公司于2005年5月10日与血液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人民置业19.38%的股权转让给血液科技,转让价款为1800万元;
同时,翰策公司尚欠公司下属的配送中心分公司1150万元未归还,四川和平药房尚欠公司代理货款140万元。
上述欠款合计11585万元。迪康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保障公司上述债权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经营,以其自有的及其关联方和其他非关联方所有的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出质给公司,作为上述欠款的还款保证,有利于尽快解决公司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2-05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成都成商佳禾(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照信托市场价格并考虑具体交易数量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04年2月2日,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平信托")已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人民币三亿元的资金运用范围内就项目融资、资金融通、委托理财、证券投资、信用担保、投资咨询以及双方认为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它方面寻求最广泛的合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衡平信托在战略合作框架内各自业务在对方行业领域的有效延伸,双方将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中,发挥各自行业和资源优势,就项目融资、资金融通、委托理财、证券投资、信用担保、投资咨询以及双方认为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它方面寻求最广泛的合作:
(1)衡平信托发行信托计划、债券承销、保险产品代理等业务可优先向本公司推荐或销售;
(2)经公司同意,衡平信托可以财务顾问的方式为公司设计融资或资产管理方案,进行全面财务策划,以满足公司在资金、资产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需要;
(3)如有需要,衡平信托可为公司提供资金调配等方面的服务;
(4)公司在法律许可和有权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可与衡平信托联合发起组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
(5)双方应在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展开充分合作,向自己的客户优先推荐对方及其服务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要。
2、合作项目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公司通过与衡平信托的实际合作获取收益,并根据实际合作项目及其具体结果向衡平信托支付服务手续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衡平信托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如下:
1、 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协议签署日期:2004年2月2日
3、协议签署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4、定价政策:参照信托市场价格并考虑具体交易数量。
5、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
鉴于双方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信托市场公允价格作价,根据具体实施的合作项目,分类定价和结算服务手续费。
6、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本协议签署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衡平信托有权批准机构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后方能生效。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关联交易目的、原则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是有利的,是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战略步骤。通过建立在战略合作关系意愿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拟利用衡平信托在信托行业的优势,通过开展合作项目,用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分散和减少经营风险,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
2、关联交易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操作的原则;
(3)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4)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3、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衡平信托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强强联合,通过一系列项目合作,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10-30
甲公司茂业商业
乙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和成都市商业银行荷花池支行签定了最高限额贷款保证合同,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商黄河")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额为38,000,000.00元,其中,为成商黄河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000.00元人民币;为成商黄河在成都市商业银行荷花池支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000.00元人民币。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公司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003年11月11日---2004年12月31日。
3、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38,000,000.00元人民币。
4、担保具体内容
2001年12月18日,四川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黄河")董事长卢富祥将成都中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四川黄河的控股子公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19号黄河商业城1、2、3、5层,面积2140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对成商黄河12,470万元银行贷款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截止至2003年12月31日。
鉴于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前,公司将考虑继续为成商黄河提供867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该项担保需提交下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2003年10月20日,公司与成都中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签订了抵押协议,仍将上述商业用房作为对公司为成商黄河提供银行贷款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经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03)48号评估报告,以200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抵押商业用房评估价值为166,238,482.00元。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