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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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年租金约人民币8,900,000.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2)支付方式:每年预付方式,公司应于租期内每年支付下年租金,并在租金支付的承租期到期前1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费用。
交易简介 公司将向三至酒店租赁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虹口区四平路59号三至喜来登酒店38—39楼,面积共计2566.2平方米,租期10年,年租金约人民币8,900,000.00元,该房屋租金两年内不变,第三年起每两年环比递增5%。 租赁原则:(1)年租金约人民币8,900,000.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2)支付方式:每年预付方式,公司应于租期内每年支付下年租金,并在租金支付的承租期到期前10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三至喜来登酒店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经协商一致,公司决定向三至酒店租用上述场所。 该交易公平公允,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租赁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况。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9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8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年租金约人民币8,90万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信托行业发展直销及资管能力方面持续出台监管意见和政策予以支持和鼓励,同时,具备合格投资者身份的高净值客户对信托产品也日益提出更多定制化和多元化的增值服务需求。为进一步满足日益频繁的各类互动型活动和服务的需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更符合其需求的服务环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14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租赁房屋之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由9名董事参加,关联董事邵明安先生和高超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七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租赁房屋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三至喜来登酒店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经协商一致,公司决定向三至酒店租用上述场所。
该交易公平公允,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租赁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况。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5-30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概述
1.2014年5月29日,公司与国之杰在上海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整,与控股股东国之杰共同成立国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目前,国之杰持有公司32.96%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12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2月10日,公司与国之杰在上海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股票,国之杰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国之杰持有公司32.96%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净资本水平,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提升经营业绩,从而有效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4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租赁原则:(1)租赁期限8年;(2)年租金约人民币7,153,764.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3)支付方式:首次支付3个月租金,付款日期为2013年10月01日,之后公司每三个月01日之前支付当季(3个月)租金。
交易简介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继续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建筑面积为1,700.16平方米),年租金约人民币5,647,080.00元;第1层(建筑面积为286.66平方米),年租金约人民币1,506,684.00元。用途为办公用房,两处租赁区域合计年租金总额约人民币7,153,764.00元,物业管理价格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及考虑目前的商业物业管理市场后确定。租赁原则:(1)租赁期限8年;(2)年租金约人民币7,153,764.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3)支付方式:首次支付3个月租金,付款日期为2013年10月01日,之后公司每三个月01日之前支付当季(3个月)租金。
物业拥有方谷元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50.32%。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5376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24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1)年租金约人民币5,762,328.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2)支付方式:首次支付3个月租金,之后公司每三个月01日之前支付当季(3个月)租金。
交易简介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向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元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层01、02、07、08室(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为办公用房,年租金约人民币5,762,328.00元,物业管理价格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及考虑目前的商业物业管理市场后确定。租赁原则:(1)年租金约人民币5,762,328.00元,该房屋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当同质租赁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上下波动超过15%),甲乙双方就租赁价格另行协商;(2)支付方式:首次支付3个月租金,之后公司每三个月01日之前支付当季(3个月)租金。
物业拥有方谷元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50.32%。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7623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7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鉴于目前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
同》,续租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第 29 层(建筑面积为 1700.16 平方米),年租金约 565 万元,续租 1 层(建筑面积为 286.66 平方米),年租金为 150 万元,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皆为办公用房,租赁期 2 年,两处租赁区域合计年租金总额约为 715 万元人民币。
因物业拥有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
宋沈建回避表决。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7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
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租用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层03、05、06室(1533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赁期5年,年租金约人民币436万元,该房屋租金两年内不变,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百分之五。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23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
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两年,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1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1-13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交易概述
  2007年1月1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湖南省益阳市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壹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壹年,贷款年利率为8.46%。

交易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3.1 交易双方
  借款人: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本合同专指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
  3.2 贷款人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大写)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供借款人用于晶硅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元,由贷款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次发放给借款人,但最后一笔贷款不晚于2007 年2 月 9日发放,贷款期限为1年,自第一笔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3.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为 8.46 %。
  3.5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贷款利率不调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按下列方式调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含浮动),导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上限的,则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上限为准;导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下限的,则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下限为准。
  3.6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收。
  3.7 除项目本身的经营收入外,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损失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如下还款来源的保障:
  借款人的其它一切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项目经营收入以及其他经营资金和其他财产偿付贷款本息。
  3.8 为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如期如数偿还本利,将由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其所拥有的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6号美亚大厦第3、4、6层,总面积为10,985.81㎡,估值2.1046亿元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本利偿还的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存在重复抵押或担保。
  根据云中立会事评字[2007]第3 号评估报告:该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贰万壹仟零肆拾陆点叁伍万元(21046.35万元)。
  3.9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一切应付费用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
  3.10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金。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不予展期。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贷款属公司正常金融业务,将为公司带来约1000万元的利息收入。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13
甲公司建元信托
乙公司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鉴于2004年9月1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止,公司以上海凯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向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本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金每平方米6.9522元/天。续租原则:(1)以公司名义出面承租。(2)租赁时间三年,起始2006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止。(3)租金每平方米为9.10元/天。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
公司增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一层286.66平方米,用于公司理财服务中心办公。承租原则:(1)以公司名义出面承租。(2)原租赁时间为三年。(3)租金每平方米为14.40元/天。年租金约人民币150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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