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7812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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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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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313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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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5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五家渠青湖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审议《关于收购百花恒星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增加盈利能力,公司拟收购五家渠青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百花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恒星公司)51%的股权。
五家渠青湖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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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01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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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01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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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3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在同行业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予以一定幅度的折让。 |
交易简介 | 根据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发行不超过4.4亿元(含4.4亿元)公司债券。为降低发债成本,公司经与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投资公司”)协商,公司本次发行债券由兵团投资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费计算公式计算为:担保费=担保金额×担保费率(年率)×担保年限系数。本次公司发行不超过4.4亿元公司债,按规定年担保费率为8‰,年期的年限系数为2.1;因此,此次公司债券五年担保费共计=债券实际发行总额×8‰×2.1。同时,公司以所持下属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为兵团投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兵团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30,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的股权,是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44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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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尿素30000吨,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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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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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8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尿素30000吨,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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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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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26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净资产评估值确定股权比例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15000万元,参股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因兵团投资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鸿基焦化进行增资扩股,有利于有利于降低鸿基焦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低其融资成本,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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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14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本次定价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定价相同。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焦化”)拟向关联方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噶尔农资”)销售尿素25000吨,合计金额475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59525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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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08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即年利率6.56%。贷款计息方式为:本借款按日计算,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末20日,利息于每月末20日前汇入国资公司账户。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国资公司”)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6.5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由于人民银行连续密集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人民币贷款利率,许多银行出现了“信贷额度紧张”现象,且相继上浮贷款利率,企业融资难度大增,融资成本大幅上涨。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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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百花医药 |
乙公司 | 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 |
定价依据 | 本公司每年必须保证完成立昌大酒店进经营目标300万元的利润指标,一切经营管理及其事项均由本公司承担。如本公司超额完成约定经营指标的超出部分由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分享10%,本公司分享90%。托管期限为5年,自2001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14日止。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对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所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长江路99号的立昌大酒店进行整体托管。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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