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股权转让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为: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标的股权价值为准;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完成日之间的相应股权份额的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具体金额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海翼财务公司)是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翼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作为海翼集团的原成员企业持有海翼财务公司15%股权。由于海翼集团及其全资企业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是海翼集团的成员企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不再符合持有海翼财务公司股权的条件。经与海翼集团协商,公司拟向海翼集团转让所持海翼财务公司15%股权。
二、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减少与海翼集团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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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厦国资产(2014)221号文及厦国资产(2014)222号文,经协商,双方确认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的价格为89,000.00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4,141,4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其中8.90亿元的资金将用于收购海翼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创程环保100%股权。
2014年3月11日,公司与海翼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海翼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0.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海翼集团所持创程环保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2014年7月1日,公司与海翼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将显著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可持续竞争能力。创程环保持有的金龙联合公司24%股权和江申车架50%股权均是与金龙汽车主业密切相关的资产。金龙联合公司为金龙汽车的核心控股企业,本次收购完成后,金龙汽车将直接和间接持有金龙联合公司75%的股权,进一步巩固金龙汽车对金龙联合公司的控股地位,优化金龙汽车内部投资架构;江申车架主要生产客车车架,收购江申车架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汽车配套资源,提高公司零部件自制率,巩固公司的竞争地位。二是有利于本公司提升盈利能力。金龙联合公司和江申车架均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本次收购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以及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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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12元/股,由于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息后,发行价格为7.92元/股。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4,141,41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其中,公司股东福汽集团拟以现金认购25,252,527股,认购金额为200,000,013.84元。
双方于2014年3月19日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于2014年7月1日签订了《股份认购之补充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合称“上交所相关规定”),本公司向福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本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福汽集团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保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成功推进,顺利实施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公司后续的持续发展,并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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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83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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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5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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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创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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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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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71.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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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35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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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2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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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9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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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9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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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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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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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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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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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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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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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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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将以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并经转让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中确定的评估值为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不超过评估预估值8.90亿元,双方将在评估报告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签订补充协议对转让价格进行明确。 |
交易简介 | 1、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0,098,52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其中不超过8.90亿元的资金将用于收购海翼集团持有的创程环保100%股权。
2014年3月11日,公司与海翼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海翼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0.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海翼集团所持创程环保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3、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5、上述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数据完成审计、评估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通过本次收购,将显著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可持续竞争能力。创程环保持有的金龙联合公司24%股权和江申车架50%股权均是与金龙汽车主业密切相关的资产。金龙联合公司为金龙汽车的核心控股企业,本次收购完成后,金龙汽车将直接和间接持有金龙联合公司75%的股权,进一步巩固金龙汽车对金龙联合公司的控股地位,优化金龙汽车内部投资架构;江申车架主要生产客车车架,收购江申车架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汽车配套资源,提高公司零部件自制率,巩固公司的竞争地位。二是有利于本公司提升盈利能力。金龙联合公司和江申车架均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本次收购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以及盈利能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90百万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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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12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除权(息)后发行价格=[(原发行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交易简介 |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98,522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其中公司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认购24,630,545股,认购金额为200,000,025.40元。2014年3月19日,公司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52%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福汽集团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保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成功推进,顺利实施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保公司后续的持续发展,并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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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创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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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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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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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联委员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傅元略、蔡志强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公司于2012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谷涛、郭清泉、王昆东、许振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公司独立董事张小虞、傅元略、蔡志强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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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金龙集团拟与海翼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海翼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海翼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之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翼财务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龙集团与海翼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这些业务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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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13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利率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具备申请设立集团财务公司的条件,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参股财务公司的条件,为促进多方共赢,提升金融手段对公司经营的支持水平,金龙集团拟与海翼集团、海翼国贸、厦工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其中:金龙集团出资金额为750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5%;海翼集团出资金额为2750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5%;海翼国贸出资金额为1000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0%,厦工股份出资金额为500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构建财务公司的专业化金融平台,充分协调海翼集团的内部资源,能够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支持金龙集团进一步提高在客车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影响力,有利于金龙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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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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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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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上海创程车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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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创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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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地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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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2-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香港嘉隆(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价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与嘉隆集团协商,金龙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金龙橡塑38.03%股权、金旅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金龙橡塑8.14%股权转让给嘉隆集团,并委托评估机构对金龙橡塑进行资产评估。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能获得约280 万元的投资收益,同时可以维持金龙橡塑的持续经营,维护职工利益,本次转让金龙橡塑股权,对金龙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3685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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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评估值为基础,调整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日期间的经营损益,并积极争取厦门市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以批文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集团董事会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收购机电集团所持机动车公司35%股权、浩汉公司15%股权,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
扣收购机电集团所持礼宾车公司10%股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集团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资源,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理顺金龙集团与机电集团的股权投资关系。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机电集团不再持有该三家公司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5%增加至40%,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对礼宾车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5%增加至45%,金龙集团将持有机动车公司35%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和礼宾车公司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机动车公司也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三家公司不纳入金龙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对金龙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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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评估值为基础,调整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日期间的经营损益,并积极争取厦门市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以批文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集团董事会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收购机电集团所持机动车公司35%股权、浩汉公司15%股权,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
扣收购机电集团所持礼宾车公司10%股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集团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资源,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理顺金龙集团与机电集团的股权投资关系。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机电集团不再持有该三家公司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5%增加至40%,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对礼宾车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5%增加至45%,金龙集团将持有机动车公司35%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和礼宾车公司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机动车公司也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三家公司不纳入金龙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对金龙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457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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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评估值为基础,调整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日期间的经营损益,并积极争取厦门市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以批文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集团董事会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收购机电集团所持机动车公司35%股权、浩汉公司15%股权,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
扣收购机电集团所持礼宾车公司10%股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集团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资源,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理顺金龙集团与机电集团的股权投资关系。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机电集团不再持有该三家公司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5%增加至40%,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对礼宾车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5%增加至45%,金龙集团将持有机动车公司35%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和礼宾车公司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机动车公司也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三家公司不纳入金龙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对金龙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3424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0 |
甲公司 | 金龙汽车 |
乙公司 |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评估值为基础,调整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日期间的经营损益,并积极争取厦门市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以批文为准)。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龙集团董事会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收购机电集团所持机动车公司35%股权、浩汉公司15%股权,原则同意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
扣收购机电集团所持礼宾车公司10%股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进一步整合金龙集团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资源,加强对投资企业的管理,理顺金龙集团与机电集团的股权投资关系。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机电集团不再持有该三家公司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5%增加至40%,金龙集团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对礼宾车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5%增加至45%,金龙集团将持有机动车公司35%的股权。金龙集团对浩汉公司和礼宾车公司仍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机动车公司也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三家公司不纳入金龙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对金龙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3424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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