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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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采购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采购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4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的需求及五矿有色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起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必要性:五矿有色是国内最大的稀土生产及贸易商之一;本公司2006年开始进入稀土行业,重点发展稀土深加工产业,现建有5000吨贮氢合金粉项目、1000吨荧光粉项目,所需部分稀土原料不能完全自给,需对外采购。因此需向五矿有色采购部分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 持续性:由于本公司重点发展稀土深加工产业,稀土产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所需部分稀土原料不能完全自给,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五矿有色采购部分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满足原料供应需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稀土生产及贸易商之一,拥有较大的稀土冶炼规模;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原料采购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原料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稀土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扩大稀土冶炼规模及稀土金属加工能力,逐步提高原料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采购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4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需求及五矿有色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是目前国内较大的钨精矿生产供应商及仲钨酸铵等钨制品生产供应商;本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除生产所需钨精矿大部分需向市场采购外,由于深加工需要还需向市场采购部分仲钨酸铵等钨产品用于加工。因而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
持续性: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所需钨原料不能完全自给,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满足资源需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是目前国内较大的钨精矿生产供应商及仲钨酸铵等钨制品生产供应商,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及其他钨制品原料采购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上市公司钨精矿及仲钨酸铵等钨产品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扩大自有矿山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产制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4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仲钨酸铵、氧化钨及其它钨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起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产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产品出口配额及销售渠道;本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产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及其销售渠道销售和委托销售部分钨产品。 持续性:由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部分钨产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产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产品出口配额及销售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产品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同时自行开拓销售渠道,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本公司累计向五矿有色销售钨粉15,115,970.00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91%。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116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本公司累计向五矿有色销售仲钨酸铵52,175,000.02元,占同类交易比例7.3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217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本公司累计采购钨精矿118,626,912.75元,占同类交易比例7.22%。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18627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本公司累计采购仲钨酸铵232,735,175.76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0.5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273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等钨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采购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本公司董事长刘同高先生同时担任江西巨通董事长,本公司与江西巨通构成关联企业。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刘同高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钨精矿。
2、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需求及江西巨通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必要性:江西巨通为一家矿山开采企业,目前主要进行江西武宁大湖塘钨矿的开采,未来具备持续扩大供应量的能力;本公司为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因而需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 持续性: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所需钨精矿不能完全自给,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满足资源需要。
2、选择与江西巨通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为一家矿山开采企业,目前主要进行江西武宁大湖塘钨矿的开采,未来具备持续扩大供应量的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扩大自有矿山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2013年,本公司累计向江西巨通采购钨精矿278,584,670.12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9.85%。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8585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47%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起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稀土产品贸易商,拥有较多的稀土出口配额;金龙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及其它稀土加工产品产销规模逐步扩大,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稀土加工产品。
持续性:由于金龙稀土尚未获得稀土出口配额,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稀土加工产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稀土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稀土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稀土加工产品的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稀土加工产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公司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厦门三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及数量: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2、定价原则: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公司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3、结算方式:按季支付利息。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止。

三、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由于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方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0.23元每股(该价格为乙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乙方股票均价的90%),即甲方为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亿壹仟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01,150万元)。
交易简介 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福建稀土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1、合同主体
甲方:福建稀土集团
乙方:厦门钨业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1)甲方拟以现金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5,000万股股票。乙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的,前述甲方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乙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现金分红而除息的,前述甲方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进行相应调整。
(2)甲方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20.23元每股(该价格为乙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乙方股票均价的90%),即甲方为认购乙方非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亿壹仟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01,150万元)。乙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的,甲方认购乙方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应支付的认购金额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乘以调整后的认购股份数确定。乙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现金分红而除息的,甲方认购乙方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应支付的认购金额按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乘以原认购股份数确定。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各条款之约定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根据发行人和保荐人发出的缴款通知,将全部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4)乙方在收到甲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将甲方认购的股份登记于甲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3、限售期
甲方所认购的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下述条件成就时,即应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
(2)本合同所述之非公开发行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本合同所述之非公开发行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
(4)本合同所述之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无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6、违约责任条款
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甲方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甲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无论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选择按照甲方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合同,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11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汀金龙”)拟向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知高斯”)销售稀土磁性材料等稀土加工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长汀金龙3000吨磁性材料项目已于2013年投产,作为稀土磁性材料行业的新进入者,长汀金龙稀土磁性材料产品市场需要进一步开拓。
持续性:由于长汀金龙是稀土磁性材料行业的新进入者,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苏州爱知高斯销售稀土磁性材料。
2、选择与苏州爱知高斯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马达、驱动电机马达和变频器为主的专业制造企业,对磁性材料有一定的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市场,保证磁性材料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开拓长汀金龙稀土磁性材料市场,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稀土磁性材料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156.8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7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及自主自愿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出资36,745万元收购厦门三虹所持有的都昌金鼎60%股权,拟收购资产整体作价比账面价值溢价624.41%。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随着公司的钨产业链尤其是硬质合金深加工产业的快速发展,资源的保障供应问题日益重要,通过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降低原料采购风险,提高原料自给率,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二)收购都昌金鼎60%股权长期来看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但因阳储山钨钼矿建设投资已基本完成,2013年为投入生产第一年,预计各项生产指标未能达到设计水平,短期内不会对本公司资金、经营、盈利产生重大影响。(三)都昌金鼎目前没有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情况。(四)此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阳储山钨钼矿的预计使用寿命10年11个月、采矿权原值138,840,000.00元,每年按原值5%摊销,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累计摊销30,660,500.00元,剩余摊销期限为216个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67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0-30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国内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江西都昌金鼎钨钼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昌金鼎”)采购钨精矿等矿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都昌金鼎为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的控股子公司(厦门三虹持有其60%股份),而厦门三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都昌金鼎构成关联企业。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刘同高、张榕、黄康、高勃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都昌金鼎为一家矿山开采企业,目前正在建设日处理4500吨原矿的钨选厂,预计2012年年底投入生产,未来具备持续供应钨精矿的能力;本公司为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因而需向都昌金鼎采购钨精矿。
持续性:由于公司钨冶炼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大,生产所需钨精矿不能完全自给,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都昌金鼎采购钨精矿满足资源需要。
2、选择与都昌金鼎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未来具备持续供应钨精矿的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扩大自有矿山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08-12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与本公司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联合材料”) 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对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虹”)增资7,990.08万元,其中成都虹波持有成都联虹49%股份,拟以现金人民币3,915.14万元出资;联合材料持有成都联虹51%股份,拟以持有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14,745,437股(持股比例3.09%)股份价值人民币4,074.94万元出资。增资后成都联虹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990.08万元。
成都联虹自2004年成立以来,凭借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的技术和质量优势,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成都联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需要。对本公司现金流影响不大,也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鉴于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外资股东以股权作为出资的审批程序比较繁琐,增资实施比较困难,经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和成都联虹协商,拟将原增资方案改为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成都联虹现金增资,其中成都虹波持有成都联虹49%股份,以现金出资1,960.00万元人民币;联合材料持有成都联虹51%股份,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40.00万元。增资后成都联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9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鹭翔矿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交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鹭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翔矿业”)采购钨精矿等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鹭翔矿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
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3 月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投资设立的公司,因此公司与鹭翔矿业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刘同高、张榕、吴
冲浒、黄国平、谢曙斌、山田正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钨精矿等钼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公司的需求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照交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后30 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10 年4 月起至2013 年4 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作为国内最大的钨钼产品生产与出口企业,公司每年需要消耗大量的
钨精矿,钨精矿的供应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鹭翔矿业是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在卢旺达投资设立的公司,在卢旺达进行钨矿勘探及收购钨砂工作。鹭翔矿业将钨精矿等产品销售给公司,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精矿供应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持续性:由于交易双方的主要产品是上下游关系,双方的交易将长期持续。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拟与日本
联合材料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联合材料”)按持股比例对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虹钼业”)共同增资3,200 万元。
联合材料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9.40%的股份,因此成都虹波与联
合材料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共同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
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按持股比例对联虹钼业共同增资3,200 万元,其中联合材
料持有联虹钼业51%股份,以现金增资1,632 万元,成都虹波持有联虹钼业49%股份,以现金增资1,568 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联虹钼业是成都虹波与联合材料合资组建的中外合企业,主要生产钼深加工产
品,联合材料与成都虹波对联虹钼业共同增资主要是考虑联虹钼业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资后有利于该公司更好地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3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0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订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虹波”)拟向成都
联虹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虹钼业”)销售钼产品,双方拟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联虹钼业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现持有本公司9.40%的股
份)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成都虹波与联虹钼业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浅井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钼粉、钼板坯等钼产品。
2、交易数量:根据联虹钼业的需求逐月议定。
3、定价原则:按照订货月份该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25 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9 年4 月9 日起至2012 年4 月8 日
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成都虹波生产有钼粉、钼板坯等钼产品,联虹钼业是成都虹波与日本
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合资设立的企业,主要是生产钼的深加工产品,是成都虹波生产钼产品的下游用户;成都虹波将钼产品销售给联虹钼业,有利于扩充成都虹波的钼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持续性:由于交易双方为分别生产钼产品的初级产品和深加工产品,且成都虹
波持有联虹钼业49%股份,双方的交易将长期持续。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利益。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8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5.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关联董事黄国平、谢曙斌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五矿有色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钨精矿。
2、 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需求及五矿有色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止。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钨精矿。
2、 交易数量:根据本公司需求及五矿有色的供应能力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8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鹭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5.58%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及金鹭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
2、 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2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止。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公司及金鹭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金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持续性:由于本公司及金鹭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18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公司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及数量: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借款方式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直接借款。
2、 定价原则: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公司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3、 结算方式:按季支付利息。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8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0日止。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由于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0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虹")签订《借款协议》,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及数量:厦门三虹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向本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
2、 定价原则: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
3、 结算方式:每笔借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支付利息。
4、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二年,自2006年4月10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止。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由于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现行银行融资成本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10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鹭公司")拟继续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销售钨制品,双方拟继续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五矿有色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现持有本公司22.76%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及金鹭公司与五矿有色之间为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
2、 交易数量:根据五矿有色的需求逐月议定。
3、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4、 结算方式:需方在供方发货并开具发票后20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货款。
5、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必要性:五矿有色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公司及金鹭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借助五矿有色金的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持续性:由于本公司及金鹭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借助五矿有色其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7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同期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必要性: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矿及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和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生产所需钨精矿大部分需向市场采购,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借助其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持续性: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借助其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矿及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和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及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精矿来源渠道和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高,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自身投资矿山的开采进度及扩大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对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7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与国外客户商定销售价格协商确定委托代理销售价格
交易简介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根据公司与国外客户商定销售价格协商确定委托代理销售价格。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必要性: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矿及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和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公司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供应企业之一,生产所需钨精矿大部分需向市场采购,自身分配的出口配额无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而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借助其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持续性: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需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钨精矿、借助其出口配额销售和委托销售钨制品。
2、选择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原因是该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钨矿及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拥有丰富的钨矿资源和较多的钨制品出口配额;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上市公司钨精矿采购渠道及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精矿来源渠道和钨制品出口销售渠道,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由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高,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对关联人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将通过加快自身投资矿山的开采进度及扩大开采量逐步提高钨精矿自给比例,以及通过增加向其他交易方的采购量逐步降低对向关联方的采购比例及依赖程度;公司将通过加快不受出口配额限制的深加工产品的发展,将受配额限制的初加工产品逐步转换成深加工产品出口,从而减少对出口配额的需求量,降低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4-01
甲公司厦门钨业
乙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长年采购钨精矿,双方拟签订《长期采购协议》,该协议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厦门钨业与五矿有色双方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商定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五矿有色按照厦门钨业要求的数量和时间优先向厦门钨业供应钨精矿,厦门钨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五矿有色采购钨精矿。协议期限为五年,自2004年5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a)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
定价原则按交货月份市场平均价格确定。
b)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支付方式
(1)协议经厦门钨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2)厦门钨业应当在五矿有色发货并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向五矿有色支付货款;若厦门钨业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五矿有色支付资金占用费。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内黑钨资源近百年的开采,黑钨资源渐趋枯竭,行业竞争者也开始增加了对钨矿资源的投入,钨矿资源的供应渐趋紧张。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钨矿及钨制品进出口贸易商,控股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重要的钨矿供应企业)后具有更强的钨矿供应能力。本公司与五矿有色签订长期采购协议,有利于扩充公司的钨矿来源渠道,保障公司稳定的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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